简介:摘要:汽车安全作为汽车技术中最为重要的部分,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关注,车辆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以下简称ESC)是当下重要的主动安全配置,据美国公路安保学会统计,装有ESC的车辆能够有效减少32%轿车和57%SUV事故率。现今对于ESC性能试验及评价方法,国外有NHTSA发布的FMVSS126,国内则有《GB/T30677-2014轻型汽车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消费者驾乘评价(以下简称C-CDRE)则是在此基础上以横摆角速度作为能否合格参与评价的保障,以质心侧偏角作为性能评价的关键指标,本文统计了C-CDRE测试的大量车辆ESC性能数据结果,发掘数据间的关联性规律,同时对比工程师对于ESC性能的主观评价结果,分析ESC性能差异性的原因并对评价方法做出合理化建议。
简介:酷暑难耐的北京,热得实在让人受不了。整个城市都处在一个大蒸笼当中,真想不出到哪儿能凉快凉快、避避暑,驾驶着新版赛欧的我们都在挖空心思地想。当车行驶在大屯路上的时候,透过车窗我看到“绿色朝阳,绿色奥运”的大广告标语,一下子想到了奥林匹克公园。这么一个绝好的去处,就在身边,
简介:【摘要】好意同乘,是机动车辆驾驶人出于好意,顺路搭乘他人到确定目的地的现象。在此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民事责任如何确定就成了不容回避的问题。然而,理论界与实务界对好意同乘关系的界定尚未达成共识,我国立法亦未对好意同乘关系问题的处理进行明确规定。本文缘此对好意同乘关系进行界定,阐述理论界和实务界有关好意同乘的争论,具体地分析好意同乘关系的性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如何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其民事责任的立法设想。【关键词】好意同乘民事责任权利义务侵权关系合同关系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机动车的数量日益增多,顺路搭车、顺路拼车、自驾旅游等好意同乘现象也日益普遍,在好意同乘关系中产生的交通事故纠纷也越来越多。然而,我国理论界对好意同乘关系的界定、性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鲜有研究,实务界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也未能形成共识。好意人出于善良意图搭乘他人,却在事故后面临巨额赔偿,似乎有失公允;同乘人在意外遭遇车祸时要独自承担损失,同样有悖于情理和法理。因此,必须在厘清好意同乘关系性质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建立较为完善民事责任分配制度,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从而弘扬乐于助人的社会风尚,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好意同乘关系的界定好意同乘主体分为好意人和同乘人两类。好意人是指出于善良目的为他人提供机动车辆搭乘的自然人;同乘人是指搭乘他人机动车辆的自然人。好意人主要包括机动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和驾驶人,这一观点在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基本能够达成共识。然而,同乘人范围的界定存在争议,具体而言,争议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