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遗产继承是指在遗产所有人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依据法律规定取得遗产所有权的过程。由于继承法律关系复杂多样,需要对遗产继承进行规定和审查,以明确继承权利和义务,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在不动产登记中,继承登记审查是一个重点和难点。登记规则要求各地登记机构厘清继承法律关系,以明晰不动产权利归属。这样可以避免因继承人的权利归属不明确而引发的纠纷和争议。同时,不动产登记要求不断提高,继承登记审查需要变革和提高审查效率。一方面,登记机构需要加强对继承登记的审查和监管,确保继承登记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另一方面,登记机构需要通过引入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登记效率和便捷度,提高继承登记的质量和效率。
简介:申请人李甲五姊妹和周某(李甲之妹夫,即下文中李乙的丈夫)众口一词,称座落在武汉市A区C街65号房屋一栋系李甲父母生前集资购买,李甲父母系农村人口,只有次女李乙的户口在城市,故以李己的名字购买了该栋房屋。父母和李乙均已死亡。现到市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父母上述遗产的公证,以便办理房屋产权的过户手续。公证员受理此项申请后,经查,李甲父母生前共生育了六个子女。李父于一九九一年八月病故,李母于一九八六年一月病故,李乙于一九九○年十月因车祸死,李乙与周某生育了一女,时年八岁。一九八五年九月,李乙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签订了购买A区C街65号房屋的合同,并付房款两万元,交契税1200元,办妥了一切有关房屋买卖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