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企业及其产品获得质量认证是突破技术壁垒、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手段。我国已等效适用ISO9000族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产品质量法》及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对我国有关质量认证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规定。本文针对《产品质量法》及《认证认可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服务作为质量认证对象的法律定位、强制性认证对象、外资进入认证领域立法现状及认证机构的民事法律责任四个方面进行了评析,特别指出质量认证“书面保证”的“担保”性质,认为质量认证机构应对出具虚假证明、出具证明不实而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的提供承担连带责任。
简介:收费权质押作为权利的一种方式,已经成为保障资本顺利流通和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我国担保法对各种票据的权利、债券、存单、提单、股份、股票以及商标、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权利质押作了相关规定,而对收费权质押未作明确的规定。越来越多的当事人为了能够实现经济市场的借款融资,选择公证机构对收费权质押贷款合同进行公证。本文就收费权质押贷款合同涉及公证法律问题作些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