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非法侵入住宅罪中“非法”与“侵入”的内涵,非法的本意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没有法律的依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入一是侵入者有无住宅权人的许可;二是侵入者有无法律上的授权。“住宅”的含义具有三个特征。非法侵入住宅罪立案标准与浙江省《意见》的适用以及"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的认定。
简介: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立案标准》)。这是对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立案标准(试行)》)的继承、完善和发展。《立案标准(试行)》对于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反渎职侵权职能,惩治和预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立案标;隹(试行)》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渎职侵权犯罪立案试行标;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一项重大举措。
简介:“立案不实”的弊端已成为各级公安机关的共识,但目前基层派出所和刑侦部门在立案问题上已处于两难境地。其原因,一是上级曾不客观地强调发案率、破案率。实际上,发案愈来愈多,破案难度也相应在增加,而破案能力却未能随之提高,所以,基层公安部门只有将一些破不了的案件或一些够立案标准,但又无力顾及的小案件,隐瞒起来,不予立案。二是目前上级虽要求基层发案实报实立,但迟迟没有明确规定和措施,难以改变现状。三是社会各界往往把治安状况不佳,犯罪增多说成是公安机关没有做好工作,基层公安机关也只好避讳一些案件,不予立案。如此一来,导致立案数据资料的不实,进而不能正确评估社会治安状况,直接形响了对犯罪规律的分析,难免造成上级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发生偏差,同时也埋没了基层公安机关的实际工作量。公安干警出了很多现场,牺牲不
简介:前些日子,笔者接到一个连立案都很困难的案子。案情是这样的:加害人王某的继父意外死亡,继父之兄范某干1995年5月25回去其家催讨王某继父生前债务,并在其家过夜。第二天早上7时许,范某与王某生母在王家楼下为债务发生激烈争吵。王某闻声从楼上赶下,手持一根木棍(长80公分,宽5.5公分,厚2.5公分)不问情由,对准范某头部用力劈去。范某急用右手遮挡,右前臂三分之一处被重重劈了一下。后又被王某及生母推出门外,且被推倒在门外石板地上。范某没有停留,即去当地派出所报案,并给值班民曾看了伤情(当时右臂红肿,伤痕明显),民警和另一联防队员即去王某家了解情况,但其时王某大门紧闭,无人在家。范某征得民警同意,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