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物业管理是八十年代末引进和产生的新概念,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物业管理在我国也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应运而生。物业管理是房地产综合开发的派生物,作为房地产市场的消费环节,实质上是房地产综合开发的延续和完善。是按照国家法律和管理标准,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和先进的维修养护技术,以经济手段行使管理权,从事对物业的养护、修缮、经营,是一种综合性经营服务方式。物业管理及其收费关系到住宅小区的各个住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物业公司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但是由于我市物业管理目前还缺乏统一的服务规范制度,收费行为也有一定的偏差。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管理服务无章法,公共设施管理差,以及巧立名目乱收费。
简介:前不久,国务院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布了《山东省计量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新条例按照国际惯例和商品市场规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接受公用事业单位的有偿委托,代收有关费用,但是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应当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按照计量器具显示的实际量值计算,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损耗或者其他设施造成的损耗转嫁给用户”。上述规定对于保护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维护社会的稳定具有主要意义。现就有关问题谈几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