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反垄断法在当今社会有着“经济宪法”的地位,受到包括发达国家、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以及国际组织的普遍关注和重视。如果说美国于1890年制定的《谢尔曼法》是现代反垄断法的“鼻祖”,那么欧盟竞争法已成为当今世界最具有影响力的反垄断法之一,其根本目的在于统一欧洲共同市场。欧盟作为当今世界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性政治、经济集团组织,在反垄断法的制定和宴施上都保持了领先子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特征。欧盟竞争法即我们所说的反垄断法,与美国的反托拉斯法相似,其将反不正当竞争法排除在外。一方面欧盟竞争法中有不少规范借鉴或移植了美国的版本,另一方面吸收了欧盟一些成员国的国内规范,特别是英国、德国和法国的国内竞争法。因此,欧盟竞争法是在各利益集团的相互斗争、磋商、妥协、矛盾、再斗争、再协商、再妥协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是目前最为完善的国际间竞争法律制度。
简介:当前欧盟面临诸多问题--英国“脱欧”,法意两国在移民、难民问题处置上的分歧以及影响深刻的“民粹主义”。当今困扰中的欧盟前景到底如何?欧盟存在的关键是基于法国与德国之间的战略共识与亲密合作。就法德两国特殊关系而言,如果把1963年《爱丽舍条约》视为法德和解与合作基石的话,那么,2019年《亚琛条约》可以作为两国之间加强互信并在所有重大的欧洲与国际问题上采取共同立场的法律依据。面对全球化和新的国际问题的挑战,法德两国不仅要在共同外交与安全机制下维护双边的核心利益,而且同时要成为捍卫欧盟共同安全利益的责任大国。因此,随着英国的退出,如果欧盟中最强大的德法两国能够勇于担当历史重任,欧盟不仅将继续存在,而且会设法抓住全球化带来的新机遇,最终走出目前的困境并寻找到推动欧盟持续发展的新思维与新途径。
简介:欧盟法的优先性原则指欧盟法优先于成员国法律和欧盟法生效之后成员国与第三国签订的国际条约,这个原则早已被欧盟法的判例所确立。而在“卡迪案”中,欧盟法院认为欧盟法中的保护基本人权原则优先于欧盟机构依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所颁布的条例,从而进一步扩展了欧盟法的优先性原则的适用范围,并间接地构成了对《联合国宪章》的合法性审查。从而表现出:一方面,该判决体现了欧盟法院在促进欧盟法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使《宪章》在国际社会中的根本性地位受到了挑战。因此,联合国应在依据《宪章》和国际法院判例的基础上作出从容应对,尽可能将安理会决议的合法性审查权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
简介:相互承认是欧盟金融服务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基本涵义是指各成员国共同作出承诺,以监管标准的最低限度协调为基础相互认可对方成员国的金融监管规则,对跨境金融服务开放本国市场并适用母国的监管规则,相应的监管责任也由母国予以承担。其基本精神是消除跨境金融服务的法律壁垒,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促进管制竞争,从而自发地形成最优的监管标准。相互承认原则的确立与欧共体金融业一体化方法的转变有着密切联系,其普遍推行也是这种新的一体化模式成功运用的结果。就制度设计而言,相互承认原则具有不完整性;就实施效果而言,其在促进管制竞争、实现服务自由方面的价值目前尚未得到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