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转机之七:安全生产新体制2004年1月9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决定》对中国安全生产管理新体制的提法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在此之前,1993年7月12日,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对我国安全生产体制的表述为:“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随后几年中央负责同志又加上了“劳动者遵章守纪”。1983年5月18日,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中对当时的安全生产体制的表述是:国家监察、企业管理、群众监督。而在这之前大量的表述又是:国家监察、行政管理、群众监督。
简介:2008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消防法(修订草案)》进行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新《消防法》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消防执法监督等方面,对现行消防法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完善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消防法律体系。那么《消防法》的修订对于企业单位而言,主要带来了哪些影响呢?各企业单位应该积极响应政府有关部门的宣传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新《消防法》,从而了解到新《消防法》给企业带来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