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清末,立法者为避免法律解释混乱,明确规定了统一解释法令权,并将其赋予大理院。民国时期,统一解释法令权先后由作为最高司法机关的大理院、最高法院、司法院以创制解释例、判例的方式行使。解释例是中国特有的法律解释形式,判例则为统一解释法令的本来形式,二者共同发挥着统一法律解释的功能。民国统一解释法令制度适应了当时法制不完备、基层司法人员素质不高的历史现实,保障了法律解释的统一,传播了先进的法学理念,有其合理性。但也存在侵犯立法权、代替基层法院审案以及解释例、判例繁多芜杂、翻检不便等弊病。在统一解释法令权的配置、解释例及判例的功能定位、法律解释制度发展方向等问题上,民国统一解释法令制度及其实践为当前我国法律解释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简介:俄罗斯联邦标准化立法经历了绝对强制性标准、强制标准、自愿标准为主与强制标准为辅和自愿标准四个时期。2015年颁布的《俄罗斯联邦标准化法》以自愿标准为原则,改革和完善了标准化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为标准化工作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奠定了基础。标准化法律除了国家标准化体系文件,还有全俄技术和信息分类、团体标准和技术条件、规范汇编以及强制性标准化文件等多样化的标准种类。法律保障所有利害关系人参加标准化文件的制定,将标准交由市场主体制定。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对标准进行统一协调和监督,以此引领俄罗斯社会经济的发展,引导俄罗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地区标准和国家间标准的制定,争取国际标准的话语权。
简介:蜉蝣在平静的水面上,时而静止,时而跳跃,水面上激起阵阵细小的涟漪。这么鲜活的蜉蝣却只能在世间存活一日,即朝生暮死,不由对这漂亮得像小蝴蝶的蜉蝣,心生惊诧和惋惜,而蜉蝣却把一日看作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