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有个年轻的女教师说,她婆婆是位数学教师,家庭里的一切采办全部由婆婆负责,高兴的时候婆婆邀请她一起去菜市场买蔬菜,体验体验社会生活。后来再也不愿意陪婆婆一起去买菜了,原因是婆婆太喜欢沾小便宜,付钱的时候经常克扣几分,甚至更多些,有时人家报出来是整数,她就无克好扣,于是就抓一根葱,抽一棵大蒜,拗一块生姜,样样都做得出。年轻的女教师认为这实在太丢面子。婆婆却说做生意的人表面上是一分钱一分钱的叠成一块钱,他们斩人的手段在暗时,所以做生意的人个个哭喊生意难做又个个富得冒油,这叫无商不奸。我呢,宁可转身挨骂,反正他们不认识我,我从他们的手里夺回一点,每次夺回三毛到五毛钱,一个月可以有六七元,一年七八十元,几十年了他想想克扣下来的钱不就可以买一台新的冰箱了吧!
简介:为建设理想社会,儒家一直集中关注以下几个问题:哪种社会秩序是更为合理的?它合理的依据是什么?怎样才能实现并维持这种社会秩序?同时,与此问题相关的是,怎么去定义人的欲望,怎么去解决秩序与欲望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和矛盾。关于这些问题,朱熹用"天理之节文"定义了"礼",认为在"公"的价值观视角上,"礼"是具体而现实的表现"天理之节文"的秩序体系。他把公和理同天理结合起来,在为这些概念提供存在论背景的同时,又赋予了其不可违背的绝对的道德权威。恰恰与之相反,朱熹又把人欲望中与公对立的私、与礼对立的欲,定义为私欲,认为"私"及"私欲"是为了维护社会"公"的秩序,强调为了保存天理一定要克服"私"及"私欲"。朱熹认为,尊卑、上下、长幼、亲疏作为礼的主要构成内容,它们依据于天理,是社会秩序的重要规范;"私"与"公"、"人欲"与"礼"的关系以及天理的特点,不是以社会秩序的重组为中心,而是通过"礼"所表现的社会秩序,寻求构建社会秩序的正确方向。
简介:亚里士多德在《论灵魂》中提出了一个多层次的欲望概念,并在其道德哲学研究中对这个概念作出了进一步的发展。他区分了一般而论的欲望和具体的欲望形式,前者通常被认为是灵魂中与理性相对的部分,后者则根据其目标以及追求方式的不同而区分为欲求、冲动和想望。其中,想望作为一种特殊的欲望,本身便包含了对价值的敏感并且自然地与理性判断一致。本文试图指出,一般而论的欲望概念难以为人类行为的多重动机及其相互间的竞争关系给出恰当的说明,而一种经过区分的欲望概念则突破了理性与欲望对立的传统思路,不仅使我们对人性的复杂具有更加深入的认识,同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观察人类行为并对其作出恰当的道德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