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比分析三个试点省市公布之案情和制定的有关规范可以发现,其都集中于批准、备案、执行、期限、权益和衔接等具体问题的探索,这对应留置措施的监督、实施、权益保障和外部衔接,与留置权性质共同构成留置措施的五大关键问题。试点探索透露出全面改革顶层设计或将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严格拆分,若如此,监察委留置措施与逮捕措施和纪检措施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乃至《国家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联动互补,将成为未来立法重点。留置期限可基于科学考量之后适当限缩,借鉴刑事羁押设置一般期限和最长期限。即便调查活动不受《刑事诉讼法》规制,亦须在《国家监察法》中明确“辩护”和“陈述申辩”之差异,并且律师介入当为应有之义;与此同时,留置措施很可能严重影响当事人职务工作,所以构建完整的错案追究机制和救济机制势在必行;留置措施宜加入申诉渠道,此外职级恢复、财产归还和国家赔偿问题亦值得深思。本轮监察体制改革应尽快通过恰当的程序法来规制留置措施。
简介:'南方委员会'(TheSouthCommission)是第三世界国家政界、外交界、经济界和学术界28位著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国际性组织,得到不结盟运动、77国集团和第三世界国家政府的支持,总部设在日内瓦,它将为促进南方国家的经济发展发挥一定作用。成立经过与成立宗旨1985年委内瑞拉民主行动党领导人、前总统佩雷斯访华时曾向我国提出成立'南方委员会'的设想。1986年5月在吉隆坡召开的第二次南南会议上正式决定成立'南方委员会',并组成指导委员会负责筹建工作,由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担任指导委员会主席。同年9月,在津巴布韦首都哈拉雷举行的第8届不结盟首脑会议上,马哈蒂尔正式宣布'南方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