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犯罪是和刑罚相对应的概念,合理的违法性论必定与能够充分发挥其效果的刑罚论相联系;离开对刑罚相关问题的认识,不可能清晰地揭示犯罪的本质。特殊预防和由费尔巴哈所首倡的消极一般预防都存在明显缺陷。积极一般预防论的主旨是通过指导公众的行为,确立公众对于规范的认同、尊重进而预防犯罪。行为无价值二元论认为犯罪的本质是违反行为规范进而造成法益侵害,刑法的目的就是维护社会基本行为准则的存在并最终保护法益,相应地,对刑罚的目的就不应当定位于通过威慑来阻止现实或者潜在的犯罪人和社会一般人今后不犯罪,而是要凸显规范的意义,引导公众按照行为规范行事,因而主张积极的、规范的一般预防,使犯罪论和刑罚论浑然一体、前后照应。肯定积极的一般预防论有助于准确认定中止犯、过失犯;同时,不会造成重刑化,不会无端限制个人行动自由。
简介:教育评价实质上是价值判断,价值判断是具有较强主观性的活动,因此,如何规范这种活动的过程,科学地组织评价活动,对于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有着重要的影响。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是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互为因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具体地说,评价结果既是评价过程发展的自然结果,又是新评价过程的必要前提,因此,它们是统一的。要进行评价活动,首先,要有科学和可行的计划;其次,既要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又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而灵活的调整原有计划;最后,确保评价误差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后,完成评价报告,反馈评价结论。依据这一思路,评价过程大体可分为评价方案准备、评价方案实施、评价报告编写和评价结论反馈四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