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最近,面对着拜金主义的泛滥,谈论良心的人又多起来了。“良心”这个词,对于理论界真是久违了,学者们不大从正面说它,似有意回避,提到的地方也是带有批判性的。不讲良心的结果,泯灭天良的事便多了起来,社会风气越来越坏,多数人日受其害,于是人们又重新呼唤良心的归来。道德的败坏当然有十分复杂多重的原因,但我们不能不承认,理论上对“良心说”的全盘抹杀,使许多人错误地以为良心无用、良心不好,也是重要的导因之一。“良心说”最早由孟子提出,他有一句话:“其所以放其良心者”(《告子上》),朱熹注曰:“良心者,本然之善心,即所谓仁义之心也。”孟子更喜欢用“良知良能”来表述人性中之善端。王守仁上承孟子,以“致良知”而著称于世,“良知说”由此而大放光彩。学术界虽多讲
简介:德性论的基本问题是:应当做一个什么样的人?规范论的基本问题是:一个人应当做什么以及应当怎样做?前者把道德落实于人的内在品质,后者把道德落实于人的外在行为。德性论关注的是人的内在品质,以人的道德品质作为道德评价的中心,是实质主义的;规范论关注的是人的外在行为,它不再强调人的内在品质,而以行为是否符合普遍的规范形式作为道德评价的中心,是形式主义的。社会的道德评价体系从德性论到规范论的转型,其积极的意义是肯定了个人在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这一领域内的自我决定的权利,即肯定了个人的自由和自主,而将普遍性的规范限制在共同的社会生活领域,也就是人的外在行为的领域。但是,由于规范论仅仅关注对个人外在行为的约束和限制,而在关于个人追求自我完善方面保持沉默,就容易导致个人追求自我完善这一要求的丧失,而这也就意味者人本身的丧失。
简介:至善本是伦理学中的最高概念,却在当代伦理学的研究中被边缘化了。我们今天重拾"至善"话题,并非要复古,也没有意愿通过定义"至善"去建构一个伦理学的理论体系和道德规范体系。相反,恰恰是为了解决当代社会所面临的道德难题,需要为行为的"应当"寻求最终依据。这样的问题意识引导我们到人生的终极目的中寻求至善。按照通说,人生的目的无外乎幸福和美德,但无论运用分析的或综合的方法,它们都难以最终定义至善。我们认为只有以"骑手与奔马"的内在统合方式才能成为至善,其内涵是完全的人。这样的"至善"并不存在于彼岸,审美活动作为人类的最高活动形态,使得"至善"的实现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