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于“首调唱名法”与“固定唱名法”的选择与使用,长久以来都是音乐基础教学领域中富于争论的话题。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关于两种唱名法孰优孰劣的讨论叉呈升温趋势,但其中存在的误区却一直没有得到澄清,其中主要原因是没有从唱名法的心理本质及其实际需求出发进行讨论。从心理实质来看,唱名是表述音高及其关系的词汇系统,是人们借以记忆、组织乐音,进行音乐思维的载体。出于不同的使用目的,人们发明了不同的唱名体系。在对两种唱名法的讨论中,一些参与者由于未能认清唱名体系、记谱体系与听觉之间的各自的心理实质与关系,从而导致问题的复杂化。本文将就其中出现的误区及其背后的心理实质进行深入的剖析。
简介:篆书中的“艹”部、“竹”部和“双手”部,书写规则都用六笔合成,而隶书只须三笔。这种六笔法是怎样变成三笔法的呢?根据过去文字演变的理论,在篆书中、“草篆”中找,都无法找到可以将两者衔接起来的依据。然而跨越东周时空,直入三代吉金,纵观殷墟龟甲,却可发现早期隶书中“艹”部、“竹”部的写法与甲骨文、西周金文的写法完全一致(图1,图2)。又如“兴”、“兵”、“戒”、“举”、“丞”、“共”之类文字的“双手”部,在东周篆书中找不到“隶变”的依据,在西周反而可见到许多写法与隶书完全吻合。西周《兴鼎》、《簋》、《戒鬲》铭文的“兴”、“兵”、“戒”的“双手”部,不仅“双手”合一,且弧势已逐渐变小(图3)。这类字例还可在西周几十种铜铭中找到,商金文中亦已有数例。可见“双手”部的三笔法不仅形成早,且字例很多,弧势已很小,这当然为“隶变”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问题是,为什么篆书体系继承六笔法,而隶书体系则继承三笔法?隶书时代与东周是连续的,为何笔法不能衔接?隶书时代与三代相隔甚久,为何笔法反而相遇?对此,我个人有以下一些观点:一、篆隶分流早。分流从西周就已开始,所以篆、隶渐成两条脉络,两种书写模式。时间愈久,两者差异也愈大。故东周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