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毋庸置疑的,这种法律职业伦理为所有从事法律职业的人们提供了相同的行为规范和评价标准,也增强了法律职业者的凝聚力,并对从事法律职业的人们提供了一个有力的监督坏境。建立起共同的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条件。对于法律职业伦理与大众伦理的冲突,社会多一点包容,在保障法律公正性的同时,尽量使其与大众伦理相协调,才能使法律职业更好的发展,才能更好的为社会提供服务,才能更好的维持社会的正义。【关键词】职业伦理内部准则相互协调一、绪论(一)问题的提出近几年来,有关法律职业伦理的讨论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重视,法律职业伦理的教育和建设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当法律职业愈来愈成为一个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律职业伦理无疑也会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二、法律职业伦理的相关概念法国学者爱弥尔·涂尔干对职业伦理作过精辟的论述:“任何职业活动都必须得有自己的内部准则”,这就是职业伦理。我国学者认为,法律职业伦理,“是指法律职业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总和,它是社会道德在法律职业领域中的具体体现。”[1]在我国,法律职业人员包括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的人员、法官、律师和检察官等,因此,法律职业伦理更多的体现在法官、律师以及检察官的身上。由于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职业特点有明显差异,因此会产生各自的独特的职业规范要求,尽管上述三者立场、职责各异,但由于他们都是为实现法的目的而参与司法过程的法律职业者……
简介:法律职业共同体作为虚拟概念的'想象共同体',其成员具备相近的职业身份、职业技能、职业目标,更重要的是相似的职业精神和职业信仰。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意识形态上的体现,致力于构建可被遵循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原则,依靠其对共同体内部强大的凝聚力来维系'共同'的关系。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共同体良好社会地位的有效保证,也是构筑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相反的,法律职业伦理的缺失则会直接引起共同体的失信危机,法律权威可能受到质疑,稳定的社会秩序就此被打破。法律职业共同体所有成员在遵循崇尚正义、信仰法律、保持独立等共同职业伦理外,基于具体角色和分工的不同,其各自应遵循的伦理规范在共识的基础上存在着差异。
简介:刑事程序是律师职业伦理最好的试金石。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后,中国律师在刑事辩护过程中的权利保障显著增强,不仅在侦查阶段就能以辩护人身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在调查取证和非法证据排除等方面也都较此前有了更多程序性权利。然而,更多的权利也意味着律师在实践中要对当事人和法庭承担更多的职业伦理义务,但目前国内学界对于律师职业伦理问题的探讨还基本停留在理论层面,缺乏以案例和实践经验为基础的研究。中国律师在刑事辩护中都遭遇了哪些具体的伦理问题?对这些问题是如何处理的?又有哪些国外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对这些问题都还没有令人满意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