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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调解保密性是现代社会法院调解程序发展的内在要求。调解保密性包括调解程序保密性和调解信息保密性。我国关于调解保密性的规定主要关注调解程序的保密性,但调解保密性更要求调解信息保密性。明确调解信息保密性的含义,合理规制"调解保密信息"的范围,建构多元化的调解保密适用方式,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稳健运行的重要前提。

  • 标签: 调解保密原则 调解程序保密 调解信息保密
  • 简介: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法院调解制度重新获得重视,有再度兴盛之势。法院调解制度是适应国家治理社会需要的产物。国家社会治理战略的调整必然影响法院调解制度的发展。转型时期社会自我解纷能力低下和社会纠纷的特殊性,决定了法院调解制度将继续发挥社会整合与治理功能。而对法院调解的实证分析表明,该制度的“审判权本位”是影响其功能发挥的重要因素。提高法院调解的制度化程度,构建诉权对审判权的制约机制,是法院调解发展的未来走向。

  • 标签: 法院调解 社会转型 社会纠纷解决机制 制度化
  • 简介:由历史的角度来看,我国法院调解政策大致经历了调解为主、着重调解、自愿合法调解和着重调解调解为主四个主要阶段。每一历史时期所形成的法院调解政策原因具有多面性,现行法院调解政策的形成也同样如此。由比较法角度来看,当今世界法院调解模式主要有三种即国家主导型、民间自发型与国家指导型。未来我国法院调解政策应当逐步向国家指导型过渡。

  • 标签: 法院调解政策 具体形态 模式 未来
  • 简介:法院调解在我国解决纠纷的机制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为了梳理调解制度改革进程中所产生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追问法院调解存在的目的已成为必须。法院调解的目的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法院调解的一般目的——解决纠纷;二是法院调解的特殊目的——保障当事者程序自由权的实现和追求效率。一般目的为一切调解制度所具有,也为所有解纷方式所共有,是调解制度实现社会规范、社会正义的结果,反映其为它物而存在的意义;特殊目的是调解制度自身目的和价值的实现,反映其自我存在的意义。法院调解的一般目的和特殊目的共同统一于调解制度的各个构造要素和运作过程之中。

  • 标签: 法院调解 解决纠纷 程序自由权
  • 简介:法院调解制度自进入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以来,虽然一直受到各方的高度重视,但迄今为止仍处于原则的目标定位不清和具体制度规范缺失的状态,不仅影响了法院调解制度作用的发挥,更使其实际运行因缺乏有效的规范制约而时常误入歧途。因此,从理论上进一步厘清法院调解制度的价值目标和内涵,从立法上完善法院调解的制度规范,是保障其健康发展的必须。

  • 标签: 法院调解 制度保障 立法完善
  • 简介:调解系统性进入司法是现代调解运动的核心内容。各国法院在诉讼程序中通过组织和转介调解两种方式来鼓励调解运用。法院转介调解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重视。在中国,法院转介调解可以划分为立案前的委派调解和立案后委托调解两种形式。在性质上,前者属于诉讼外调解,后者属于诉讼调解。立案前的法院转介调解不宜称作委托调解。中国的法院转介调解机制运行不畅,还存在诸多需要完善之处。经过委派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三种附加程序而获得强制执行力;而经过委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撤诉或以调解书结案。

  • 标签: 法院转介调解 委托调解 委派调解
  • 简介: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诉讼和解作为诉讼契约的一种方式已受到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青睐,它以当事人的合意来解决纠纷,体现了市场经济主体的“意思自治”,能及时、彻底地解决纠纷,减少大量讼累。而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对于诉讼和解的规定仅以一条文示之,还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制度体;实践中,由于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影响,造成当事人自行和解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出现严重萎缩的局面,法院调解本身又受职权主义的影响,性质定位不妥,根本无法良性运行,并且带来了许多负面效应,因此改革势在必行。

  • 标签: 诉讼和解 法院调解 现代转化
  • 简介:<正>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关于法院调解问题,刑事诉讼理论上研究得比较少,许多著述在论及刑事自诉案件的法院调解时,基本上是将民事诉讼中有关法院调解的理论照搬过来,认为人民法院审理刑事自诉案件可以用调解方式结案,法院调解是一种独立的结案方式。因而,调解达成的协议就发生法律效力,附带有民事执行内容的,

  • 标签: 法院调解制度 刑事自诉案件 被告人 当事人 结案方式 民事诉讼
  • 简介:在缺乏专业法律信息来源时,法院民事调解中的当事人往往存在法律信息不对称情形。信息劣势方缺乏对权利内容及其救济的全面认识,在调解中往往造成不利后果,而此种不利后果没有畅通机制给予修正,使调解结果并未彻底解决纠纷。因此,应确立法官对法律的释明权,鼓励法官提出公平合理的调解建议,以补偿信息劣势方的法律信息。

  • 标签: 调解 法律信息 信息补偿
  • 简介: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郑潮芳、罗金钗认为:现行《民事诉讼法》对调解的规定过于原则。一、关于自愿原则。调解是法官发挥主观能动性转变当事人思想的过程,当事人在未转变思想前当然不愿意调解。当事人自愿是指自愿接受最终达成的协议。只要最终达成的调解协议不是强迫达成的就是自愿的。二、关于合法原则。调解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对此可从两方面理解:广义上可理解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狭义上可理解为不得违反相关实体法的规定。对此应从广义方面去理解和把握。三、关于调解程序的公正性。现行法律缺乏相关的程序性规范,应尽快制定确立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以填补立法的空白。

  • 标签: 法院 民事调解制度 《民事诉讼法》 自愿原则 合法原则 调解协议
  • 简介:我国民事诉讼中广泛运用的诉讼调解制度,是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定纷止争、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发挥了较大作用,但目前法学界对诉讼调解制度的存废、优劣颇有争议。文章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和立法、司法的实践经验出发,主张在当前我国经济转型、社会变革、法律滞后的过渡时期,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应当转变司法观念,以解决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为司法的目标,强化诉讼调解的作用,促进社会公正,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 标签: 民事诉讼 诉讼调解 和谐社会
  • 简介:2004年11月,笔者有幸随中国法官协会代表团赴加拿大考察司法制度,时间虽短,得益匪浅。加拿大实行的是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他们的法院、法官是完全独立的,这与我们没有可比性。然而,考察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他们的调解制度,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感。与我国调解制度相比有明显的四个区别:一是立法机关不同。加拿大的民事诉讼立法不同于刑事诉讼立法。刑事诉讼法由联邦统一制定,

  • 标签: 法院调解制度 法官 民事诉讼立法 中国法 立法机关 三权分立
  • 简介:我国法院偏重调解有其文化成因。目前,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建议以诉讼和解取代法院调解,建立诉讼外调解为主的多种非诉化纠纷解决方式,以改革法院调解制度。

  • 标签: 法院调解制度 国法 纠纷解决方式 诉讼和解 中国 改革
  • 简介:<正>法院调解作为我国民事诉讼法律所规定的一项诉讼制度,在我国的民事审判和经济审判活动中得到了普遍应用。笔者曾查阅过某市某区法院一年的离婚案件卷宗,调解结案率达95%以上,调解制度被应用得如此广泛,已成为人民法院处理民事、经济案件的重要审判方式之一。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精神,法院调解应遵循如下原则:一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二要双方当事人自愿;第三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由于具体案件的复杂情况,法律规定的疏漏,审判人员的指导思想和对调解的不一致认识及案件当事人的法律意识的缺乏等多种因素的影

  • 标签: 法院调解制度 调解协议 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 当事人自愿 运用问题
  • 简介: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余凌云教授认为,重庆市潼南县人民法院的司法调解做法,紧紧抓住了贫困地司法资源匮乏的现实情况,在有限的司法资源条件下,充分发挥了资源整合的效率,以较低的投入实现了高效司法,并且使司法更加广泛地参与经济社会发展,

  • 标签: 法院调解 欠发达地区 清华大学法学院 司法调解 路径 经济社会发展
  • 简介:诉讼调解率节节攀升与法院调解率的追求紧密相关。一些法院所发起的"零判决"竞赛活动,充分地说明了法院调解率的极度追求。法院追求高调解率,易引发强制调解、违法调解等恶果。同时要求二审、再审的高调解率也是不符合司法规律的。除此之外,法院追求调解率,亦歪曲了"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本质。在大调解运动下,调解的政治逻辑遮蔽了其司法的逻辑。因此,科学看待调解率,褪去调解率的政治光环,取消对法官调解率的考核,严格限制调解在二审与再审中的适用,是我国调解制度发展的必然要求。

  • 标签: 法院 调解率 法官考核 法治 司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