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
24 个结果
  • 作者: 闫淑果
  • 学科: 天文地球 > 工程地质学
  • 创建时间:2019-05-15
  • 出处:《工程管理前沿》 2019年第5期
  • 机构:摘要:近几年,随着科技的进步,数字化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主要工作内容为结婚和离婚当事人申请并登记,那么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就是记录和整理结婚、离婚当事人的详细内容,另外婚姻登记档案另一个作用就是后期利用。婚姻登记机关不仅是婚姻登记档案的建立机关,还是婚姻登记档案的监督管理机关,所以当下婚姻登记机关不仅要做好相关工作,不断改善工作方法,提高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并认真落实好相关工作。本文首先介绍婚姻登记档案的特点,然后分析了我国婚姻登记档案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性提出婚姻档案管理相关措施。
  • 简介:  【摘要】各地的登记机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对申请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不一:有的不审查婚姻状况、有的则审查、有的则采用“宽进严出”或“严进宽出”的方法。随着《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的出台,各地也在逐步完善自己的操作, 相继出台政策,不再审查婚姻状况。那么,登记机构到底需要审查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关系吗?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     1 、登记机构没有审查婚姻状况的职权    《物权法》第十二条规定了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以及申请登记材料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3.4.1 条规定的询问事项中,也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是否存在共有人”的情形。进一步说明了登记机构尽到询问职责即可。    《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强调了登记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查验材料是否齐备、是否对申请人进行询问、并且按照申请登记材料的内容将当事人物权变动的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并没有明确审查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规定。也就是说,登记机构受理业务时,只要“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并询问申请人申请的房屋是否有共有人,如果申请人表示存在共有人,则要与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如果申请人明确表示无共有人,登记机构将“依申请”受理登记。这样做,登记机构已经尽到了“合理审慎”的审查义务。    因此,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强行审核申请人的婚姻状况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与依法行政和依法登记的要求相违背。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当事人婚姻关系和财产归属的实质性审查,显然超越了不动产登记机构行政职权范围,违反了《物权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登记机构不得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的规定。     2 、登记机构没有能力审查婚姻状况    婚姻状况的审查,当属民政部门的职权,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往往民政部门也无从核实当事人的真实婚姻状况。其一,我国八九十年代及以前,婚姻登记基本在各乡镇民政办公室办理,婚姻登记档案也基本上为纸质档案,管理、保存上也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以至于现在有许多年代久远的档案遗失、无法查询。从九十年代末期至今,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人口流动量大、户籍迁移频繁,许多人迁出原户籍地到其他城市定居,造成了婚姻登记档案的不完备。其二,通过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或丧偶等造成婚姻状况变动的信息也无法及时反馈到民政部门。其三,婚姻登记系统未能实现全面联网,而婚姻登记实行属地管辖,导致查询婚姻登记档案具有地域与时间的局部性。    婚姻状况的审查,令不动产登记受理、审核工作变得异常繁锁。例如:李某结婚、离婚数次,但未分割财产,如果审查婚姻状况关系的话,登记机构需要李某提供其数次结婚、离婚登记的手续,还要审查其离婚时是协议离婚,还是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登记机构要从头至尾把李某的婚姻状况罗列出来,然后再判断其房屋权利归属。如涉及到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约定,可能还需要其离异多年的配偶(还可能不止一个)签字,在现实中不具备操作性。    可以看出,民政部门尚且不能真实掌握准确的婚姻状况信息,作为不动产登记机构来说,更难以审查。     3 、相关法律规定调整后,不审查婚姻状况不会给登记机构和房屋权利人造成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 11 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以看出,处分登记甚至不需审查另一方是否同意,只要第三人为善意购买,人民法院也不支持配偶追回房屋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解决了人民法院在行政案件与民事案件交叉时的审理顺序问题,首次以书面形式确立了“先民事,后行政”的原则,也就是说,该规定间接排除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民事法律关系实体审查的责任。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除非有相关约定,否则产权并不会因为“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而仅属一方。如果发生纠纷,权利受损方完全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解决,既使引发诉讼,也应先解决民事纠纷,登记机构完全可以凭生效的民事判决(调解)书办理相应的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不再审查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实质性的影响其实并不会很大。上海、南京、无锡等地已经实施该举措多年,不审查婚姻状况并不会带来 “不良反应”。     4 、不审查婚姻状况的好处     4.1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    “放管服”改革以来,各地最大限度精简优化审批,按照“能放尽放,能简即简”原则,精简流程材料,申请材料由原先多份逐渐减少为一份,减少办事群众重复提交材料、证明等,做到真正地让群众少跑路。    按照旧的做法,不动产登记时实质审查婚姻关系既带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又给登记机构审查方面带来麻烦,市民既不理解,也容易产生矛盾。不审查的话,有利于简化不动产登记资料,减少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压力,提高办事效率,同时也利于减少档案存放的压力。     4.2 有利于保护申请人个人隐私     1994 年 2 月 1 日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了申请结婚时必须持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时必须持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是不需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的,由申请人独自办理,作为个人隐私,特别是在当事人不愿意婚姻情况披露的情况下,我们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实质审查当事人的婚姻情况,是对市民隐私的一种保护。    综上所述,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登记时,勿需审查申请人婚姻状况。 

  • 标签:
  • 简介:【摘要】各地的登记机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对申请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不一:有的不审查婚姻状况、有的则审查、有的则采用“宽进严出”或“严进宽出”的方法。随着《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的出台,各地也在逐步完善自己的操作, 相继出台政策,不再审查婚姻状况。那么,登记机构到底需要审查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关系吗?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    1 、登记机构没有审查婚姻状况的职权   《物权法》第十二条规定了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以及申请登记材料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3.4.1 条规定的询问事项中,也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是否存在共有人”的情形。进一步说明了登记机构尽到询问职责即可。   《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强调了登记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查验材料是否齐备、是否对申请人进行询问、并且按照申请登记材料的内容将当事人物权变动的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并没有明确审查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规定。也就是说,登记机构受理业务时,只要“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并询问申请人申请的房屋是否有共有人,如果申请人表示存在共有人,则要与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如果申请人明确表示无共有人,登记机构将“依申请”受理登记。这样做,登记机构已经尽到了“合理审慎”的审查义务。   因此,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强行审核申请人的婚姻状况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与依法行政和依法登记的要求相违背。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当事人婚姻关系和财产归属的实质性审查,显然超越了不动产登记机构行政职权范围,违反了《物权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登记机构不得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的规定。    2 、登记机构没有能力审查婚姻状况   婚姻状况的审查,当属民政部门的职权,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往往民政部门也无从核实当事人的真实婚姻状况。其一,我国八九十年代及以前,婚姻登记基本在各乡镇民政办公室办理,婚姻登记档案也基本上为纸质档案,管理、保存上也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以至于现在有许多年代久远的档案遗失、无法查询。从九十年代末期至今,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人口流动量大、户籍迁移频繁,许多人迁出原户籍地到其他城市定居,造成了婚姻登记档案的不完备。其二,通过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或丧偶等造成婚姻状况变动的信息也无法及时反馈到民政部门。其三,婚姻登记系统未能实现全面联网,而婚姻登记实行属地管辖,导致查询婚姻登记档案具有地域与时间的局部性。   婚姻状况的审查,令不动产登记受理、审核工作变得异常繁锁。例如:李某结婚、离婚数次,但未分割财产,如果审查婚姻状况关系的话,登记机构需要李某提供其数次结婚、离婚登记的手续,还要审查其离婚时是协议离婚,还是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登记机构要从头至尾把李某的婚姻状况罗列出来,然后再判断其房屋权利归属。如涉及到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约定,可能还需要其离异多年的配偶(还可能不止一个)签字,在现实中不具备操作性。   可以看出,民政部门尚且不能真实掌握准确的婚姻状况信息,作为不动产登记机构来说,更难以审查。    3 、相关法律规定调整后,不审查婚姻状况不会给登记机构和房屋权利人造成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 11 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以看出,处分登记甚至不需审查另一方是否同意,只要第三人为善意购买,人民法院也不支持配偶追回房屋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解决了人民法院在行政案件与民事案件交叉时的审理顺序问题,首次以书面形式确立了“先民事,后行政”的原则,也就是说,该规定间接排除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民事法律关系实体审查的责任。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除非有相关约定,否则产权并不会因为“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而仅属一方。如果发生纠纷,权利受损方完全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解决,既使引发诉讼,也应先解决民事纠纷,登记机构完全可以凭生效的民事判决(调解)书办理相应的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不再审查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实质性的影响其实并不会很大。上海、南京、无锡等地已经实施该举措多年,不审查婚姻状况并不会带来 “不良反应”。    4 、不审查婚姻状况的好处    4.1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   “放管服”改革以来,各地最大限度精简优化审批,按照“能放尽放,能简即简”原则,精简流程材料,申请材料由原先多份逐渐减少为一份,减少办事群众重复提交材料、证明等,做到真正地让群众少跑路。   按照旧的做法,不动产登记时实质审查婚姻关系既带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又给登记机构审查方面带来麻烦,市民既不理解,也容易产生矛盾。不审查的话,有利于简化不动产登记资料,减少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压力,提高办事效率,同时也利于减少档案存放的压力。    4.2 有利于保护申请人个人隐私    1994 年 2 月 1 日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了申请结婚时必须持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时必须持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是不需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的,由申请人独自办理,作为个人隐私,特别是在当事人不愿意婚姻情况披露的情况下,我们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实质审查当事人的婚姻情况,是对市民隐私的一种保护。   综上所述,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登记时,勿需审查申请人婚姻状况。

  • 标签:
  • 简介:摘要:国有企业自主招标能够节约经营成本,提高招标采购效率,但其中也蕴藏着一些风险,如果在自主招标采购过程中管理不善,极易带来招标采购风险。为此,国企必须要持续完善自主招标采购风险管理机制。鉴于此:文章将主要研究国企自主招标采购风险管理中的问题,并在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几点优化策略,旨在帮助国企科学认识自主招标采购风险并做好自主招标采购风险管理工作。

  • 标签: 国企 自主招标采购风险 问题 优化策略
  • 简介: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促进铁路客车行业的发展。随着高铁运行里程的不断增加和高铁运行速度不断延长,铁路客车装备零部件的老化和失效现状日趋严重。在过去出现故障时采用“换件修”的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工作效率,但是维修费用很高。因此要实现动车组部件的深度自主维修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贯彻“强基达标体质增效”的工作目标,落实国家教育政策,促进铁路客车行业的发展。

  • 标签: 铁路客车 部件自主修 必要性
  • 简介:摘要:随着新型技术的应用和发展,煤矿安全管理体系也面临巨大挑战,传统的管理模式与新技术应用的冲突将会越来越明显,煤矿安全管理亟待变革。此时需要引入相应的安全自主管理体系,以更安全更可靠的煤矿开采技术配合更先进安全的管理手段,整体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 标签: 煤矿安装 自主管理 体系
  • 简介:摘要:空中交通间隔管控是利用冲突管理的手段,确保航空器飞行全过程与其他航空器间以及与障碍物间满足安全间隔标准要求,减小潜在飞行冲突与碰撞风险,维护空中交通秩序,提高空中交通运行效率。冲突管理从时间尺度上可以分为战略冲突管理、中短期间隔保持和近距防撞。战略冲突管理是在航空器起飞前通过空域管理、飞行计划、流量管理等方式实现潜在飞行冲突的预先管理;中短期间隔保持则是指潜在冲突发生前数十分钟以内对航空器的计划航迹进行冲突探测与解脱,避免航空器间以及航空器与障碍物间低于安全间隔标准;近距防撞是指在航空器间冲突已经发生,或者将在数十秒内存在碰撞风险的情况下采取的防撞措施,空中交通间隔管控关注的重点是战略冲突管理和中短期间隔保持。

  • 标签: 空中交通管理 自主运行 间隔保持  
  • 简介:摘要:由于我国在煤炭方面需求比较大,并且由于我国地质条件相对复杂,因此在开采煤矿的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想合理开采煤矿,必须以安全生产为前提下,这样才可以更好地促进煤炭企业稳健的发展。由于我国开始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此煤炭企业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开始逐步实施产业结构的调整。由于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因此给煤炭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比如矿山智能化、无人开采等。由于新技术的不断应用大大降低了煤炭的生产成本,并且也大大降低了安全隐患问题。由于新技术的不断应用,给传统的煤炭安全管理体系带来了较大的调整,为此需要对其进行革新。

  • 标签: 煤矿安全 风险特点 自主管理体系
  • 简介:摘要: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经济不断快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各领域对煤炭资源的需求量逐步增大,煤矿生产与社会生产力和经济发展关系密切。煤矿生产活动中,安全管理不可或缺,本文阐述了煤炭企业安全自主管理的概念,分析了煤矿安全自主管理体系的特征。提出了煤矿安全自主管理体系的建立、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全员安全管理能力等建议,为煤炭企业安全自主管理的有效推进提供参考。

  • 标签: 煤矿安全 自主管理体系 建设
  • 简介:【摘要】医学发展的过程中,医疗器械产品的创新非常重要,医疗器械产品对于医学技术的进步有着直接的作用。临床治疗的过程中,时常会应用医疗器械产品。先进的医疗器械产品不仅可以提供先进的治疗手段,还可以提升临床治疗的质量和有效性,所以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国家要注重医疗器械产品的自主创新。

  • 标签: 医疗器械产品 自主创新 困境
  • 简介:摘要:我国多数军工科研院所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科研经费投入主要来源于各军兵种的型号立项后项目投入,对于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领域更加如此,但也造成了发动机关键技术发展需要由型号研制牵引,目前尚未形成技术发展与型号研制的良性互锁,互为支撑的局面。针对上述问题,我所成立自主创新基金项目,自筹经费开展型号研制前期相关关键技术研究工作,储备型号研制中所需重要关键技术,开展前沿性研究探索,因此建立以自主创新基金项目为载体,开展全寿命期的项目管理工作势在必行。本文主要利用项目管理理论,并结合科研院所实际情况,开展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全寿命期管理研究与实施。

  • 标签: 科研院所,项目管理,自主创新基金项目
  • 简介:摘要:近年来,我国的铁路工程建设有了很大进展,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在综合研究部分典型铁路环保验收项目的基础上,本文首先分析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重要性,其次探讨了建设项目环保自主验收的基本要求,最后就铁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对策与建议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 标签: 铁路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 自主验收
  • 简介:摘要:近些年以来,我国的低代码开发发展速度非常快,这一行业的成本相对较低,且在实际的应用中速度非常快,开发的技术门槛要求较低,对企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的推动性。本文作者根据自身的工作经验,对低代码的开发特点以及其在实际应用的实践进行了分析,对低代码自主开发对交通企业的管理质量提升效果进行了分析。

  • 标签: 低代码 自主开发 轨道交通。
  • 简介:摘要:现如今,环境保护受到越来越多人们的关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企业自行组织,监测环保设施运行效果的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制度检查、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制度、风险防范制度是自主验收监测工作的重要环节。在保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质量的同时,也在项目验收后日常生产中发挥着重要的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作用。

  • 标签: 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 自主验收
  • 简介:摘要近年来,随着新课改的不断推行,自主学习方法有了很大进展,自主学习能够有效提高学习效率。因此,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自主学习,强调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提升。然而,受传统被动学习的影响,电子电工专业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较低,缺乏主动性与能动性,学习方法不科学,专业兴趣不足。针对这些问题,电子电工专业积极探索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提升途径。研究电子电工专业教学中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提升不仅能够优化学生的电子电工专业学习效果,而且对电子电工专业学生的发展有着直接意义。本文着重分析了电子电工专业教学中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存在的问题,并探索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提升策略,以强化电子电工专业学生的自主学习。

  • 标签: 电工电子课程 自主学习能力 培养
  • 简介:摘要:近年来,随着煤炭铁路运输企业深化改革的不断加快,对于各项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煤炭铁路运输企业要想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安全、稳定发展,要重视起班组自主管理工作,促进班组管理水平的提升。本文结合我公司情况,首先分析了班组自主管理;其次着重探讨了我公司班组自主管理的实践应用策略。

  • 标签: 煤炭运输 企业发展 班组自主管理 分析
  • 简介:摘要:随着架空输电线路的增多,架空输电线路的运行维护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对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维修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从电力企业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发展情况来看,传统人工巡检方式会遭受比较多的限制,加上无人机输电线路巡检效率低下,在日常巡检的时候无法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为了能够弥补传统人工巡检的问题,本文提出无人机输电线路自主巡检技术应用进行探究。

  • 标签: 输电线路 无人机自主巡检 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