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事制度是保障人才充分施展智慧、整合能力进行经济社会建设的制度保障,而民族自治地方人事管理自治权系为该制度目的价值之基础。民族自治地方人事管理自治权的研究,既需要从事实和规范层面揭示,也需要从应然和实然维度检视。一方面,作为民族自治权的重要表现形态,民族自治地方人事管理自治权的权力形态多样,呈现多维聚合的态势。另一方面,权力的实现仍处于由观念性的权力转向现实中权力的进程中,权力的本体层面仍存在诸多问题。无论法规层面,还是权力内容都不甚理想。因此,需要从上述两个层面加以改进,从而保证民族区域自治的真正实施,进而使民族自治地方公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保障。
简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价格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价格管理的政策的有关规定,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专门独立从事价格评估、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价格咨询服务的事业单位。第二条本所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第三条本所在一切业务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第四条本所以服务为宗旨,本着依法、公正、有偿的原则,认真履行委托合同或协议。第二章组织第五条本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若干人,并配备相应专业工业人员。第六条本所按业务性质和范围下设价格事务部、资产评估部、公估部、综合服务部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