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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完善人民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意见对人民法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将院庭长的审判监督制度化、程序化。从形式上讲院庭长审判监督权属于人民法院的一种内部监督机制;从内容上将,基层人民法院院庭长的审判监督权实际上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本院或本庭内部案件的审判流程监督,二是对案件审判质效监督,三是对审判组织监督,四是对办案人员违法审判监督。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廉洁是院庭长审判监督的价值取向,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其价值取向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异化。基层人民法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的价值目标是提高审判质效、统一裁判尺度、防止办案人员违法审判。

  • 标签: 司法改革 院庭长 审判监督权 审判权
  • 简介:2018年12月25日,坐落于天津市武清区的健集团被自媒体指出涉嫌虚假宣传、传销等诸多问题,引起广泛关注。天津市委:市政府责成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市卫健委和武清区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网民关注的诸多问题展开调查核实。

  • 标签: 天津市 虚假宣传 市场监管 联合调查 武清区 自媒体
  • 简介:在现实生活中.政府依法享有的权力是一种“公权”.即公共权力,是国家职能的一项重要权力。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享有的权利称之为“私”,是在国家管理中与“公权”相对应的一种权利。从本源上讲,权力来源于权利。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权力只有以公民权利为轴心.为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保障.才能得到巩固和发展。也就是确立“私”为基础.“公权”保障“私”的实现。

  • 标签: “公权” 私权 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权利 公共权力
  • 简介:国务院关于《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下发后,海南省加快了处置积压房地产的进度,目前,有关配套措施已经出台,并初步完成了不良资产的清理工作,房地产确权追债工作正在全省全面展开。据这个省的处置积压房地产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为积极而谨

  • 标签: 处置积压房地产 海南省 确权 不良资产 办公室负责人 房地产价格评估
  • 简介:“小产权房”这个在住房制度改革中为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作出贡献,本不该出现在新住房体系名涮中的另类房产,从它一出生就备受世人关注。它涉及规划、土地、房产、建设、农业等管理部门和领域,甚至涉及房产、土地制度的改革及国家土地大政方针,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更关系到众多低收入购房人群和农民的权益。

  • 标签: “小产权房” 住房制度改革 低收入人群 用地 土地制度 住房问题
  • 简介:今年6月,深圳市政府召开了建市以来首次土地管理工作会议,出台了“1+7”文件,就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土地管理、大力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其中,加强土地使用出让合同的监管成为了当前的一大重任。

  • 标签: 土地使用权出让 监管措施 深圳市 监督管理办法 合同履行 出台
  • 简介:法、与“安泰”袁绍芳(贵州省石阡县土地局)安泰是古希腊神话的海神和地神之子,是一位保护土地的英雄。我们土地监察干部不正是今天的地神之子吗?和安泰一样历尽千难万苦。在土地监察工作中,经常受到阻挠:你查我阻,逆者则亡。弱者任其训诫,犟强问之法、大小。...

  • 标签: 千难万苦 土地监察 土地局 古希腊神话 石阡县 统治阶级意志
  • 简介:2017年2月28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强调,今年经济要稳中求进,确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得到深化,要处置“僵尸企业”,防控金融风险,房子是用来住的,要推进制造业提质。

  • 标签: 企业 资产 结构性改革 稳中求进 金融风险 制造业
  • 简介:近年来,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二级住房市场的开放,房屋买卖过程中发生的侵犯优先购买争议日益增多,司法实践中常遇到的可分为两类,房屋共有人的优先购买受到侵犯引起的纠纷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受到侵犯引起的纠纷,有时会发生二者的冲突。

  • 标签: 住房制度改革 住房市场 承租人 房屋 纠纷
  • 简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票据作为代表一定数量货币请求的有价证券已经在我国普遍使用。票据的根本特征就是票据的流通性.也是票据活跃于商业社会的基本原因。而人们在使用过程中享受着它的便捷,同时经常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 标签: 票据 追索权 纠纷 商业社会 有价证券 请求权
  • 简介:随着阿里巴巴上市后疯狂造富梦的实现,地产界的“大拿”们自然也不甘落后。自九月以来,央企国企如保利、招商,民企如万科、阳光城都纷纷发布了股权激励计划,而万达商业地产招股书披露前的一次股权激励,也让业内猜想纷纷。

  • 标签: 股权激励计划 阿里巴巴 商业地产 地产界 招股书 上市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案例一】1999年4月钮某与周某相恋后一直居住在本市某路某号周某承租的公房内.钮某的户口未迁入上述房屋内。2003年10月5日.周某与钮某登记结婚.将系争房屋作为婚房。2003年10月17日周某死亡。2004年1月1日.经周某子女协商一致.将系争房屋的承租人变更为他人.之后新的房屋承租人认为钮某无权居住上述房屋。钮某诉至法院.诉请确认其在上述房屋内有居住。法院判决认为.钮某婚前确实居住于系争房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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