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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个结果
  • 简介:最高国务会议是"五四宪法"中专属于国家主席的一种会议机制,最高国务会议表面上议而不决,但由于特殊的人员构成以及毛泽东在当时巨大的人格魅力和政治权威,最高国务会议反而成为超越常规国家机构、党的机构以及政治协商组织的超级国家权力机关,是一种统合一切的事实上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五四宪法"中国家主席制度的枢机所在。毛泽东作为国家主席,内在于"五四宪法"体制之中,并与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常规政体结构。毛泽东作为革命领袖,即卡里斯玛担当者,又超乎在宪法之外,通过最高国务会议超越常规国家权力机关,由此形成"五四宪法"独特的二元政体结构。"五四宪法"是韦伯意义上的法理型统治和卡里斯玛统治的结合,内在地包含着毁灭自身的因素,为日后因接班人问题导致的宪法危机埋下了伏笔。

  • 标签: “五四宪法” 毛泽东 最高国务会议 卡里斯玛 二元政体结构
  • 简介:随着我国“五四宪法”的制定与颁行,“社会主义”规范得以在我国入宪。一方面,这是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新民主主义理论指引下,在现实国情与苏联等外部因素影响下,将过渡时期总路线宪法化的结果,使党的意志、人民意志与国家意志相协调的结果;另一方面,从“五四宪法”中的“社会主义”规范文本及其入宪过程所体现的制宪者欲将其实施、发挥其宪法效力的初衷来看,这更是中国共产党在建国初期依宪执政的探索与实践。

  • 标签: “五四宪法” “社会主义”规范 共产党 依宪执政
  • 简介:作者认为,“宪法修改”和“宪法演变”是两个具有特定涵义的概念。前者是指有修宪权的机关,依修宪程序对宪法原文所作的更改。“宪法演变”则是未经修宪程序,未作任何文字变动,只是基于社会实践与宪政运作的发展,突破了宪法的规定,导致宪法内容的变迁。作者阐述了导致宪法演变与修改的必要性与必然性的两种基本矛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历史发展,评述了宪法修改与宪法演变的各种形式,对我国现行宪法的演变与修改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 标签: 宪法规定 宪法修改 演变 宪法解释 社会实践 修宪程序
  • 简介:深入学习宪法切实保障宪法的实施李荣先(一)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制定的,她不仅是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实践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而且是新的历史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宪法,保障宪法的实施,发挥宪法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根本保障作用,是...

  • 标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实施 法的实施 深入学习 宪法意识
  • 简介:<正>宪法惯例是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形成,并被反复运用,为国家机关、政党及人民所普遍遵循而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它是有关宪法事项的一些基本的政治原则、格言、信条、常规、习惯、先例、谅解及权变等。宪法惯例在不成文宪法国家里,是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成文宪法国家中,它对宪法也起着重要的补充作用。它能使纸上的条文在实际中运用自如,使宪法与通行的政治观念相协调,并随着形势的变化,使

  • 标签: 宪法惯例 宪法性 不成文宪法 美国宪法 重要组成部分 实际政治
  • 简介: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我国人民从事的事业,是一场新的革命。本文提出了一个发人思考、很有见地的观点,即:1954年宪法,是记载和保证中国的第一次革命的宪法;1982年宪法则是记载和保证中国的第二次革命的宪法。时代要求宪法有变和不变两个方面。宪法的修改必须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推动改革的深入发展。

  • 标签: 现行宪法 新时期 第二次革命 时代要求 社会主义建设 推动改革
  • 简介:<正>现行宪法自1982年颁布施行,迄今已整整十年了。十年间,我国人民遵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基本路线,根据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使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四大”,认真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4年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经验,提出90年代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宏伟的战略任务。进一步增强宪法观念,保障宪法实施,

  • 标签: 宪法观念 宪法实施 现行宪法 宪法规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基本原则
  • 简介:1949年之前的制宪权概念和理论主要继受于西方,虽没有体系化,但制宪权已经成为中国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并经过了本土化的改造。1954年宪法,在制宪模式、制宪程序、内容以及规范表述等方面均受到外国宪法的影响,体现了一定的开放性。同时,1954年宪法在参考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充分结合中国国情,力求在本土与国外经验之间保持合理的平衡。

  • 标签: 制宪权 1954年宪法 外国宪法 本土性
  • 简介:宪法经历了从古代宪法、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的变迁,三者之间既有历史的延续性,又有内涵上的差异性或发展,民主、宪政是否必然成为宪法的构成因素值得进一步的考究.中国传统的宪法概念不再具有充分的说服力,宪法概念应该回归宪法的本质:确立国家权力的实现形式,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新的宪法概念将对宪法的理论研究及其实践产生重要意义.

  • 标签: 宪法概念 国家权力 法的本质 宪政 民主 确立
  • 简介:宪法解释主体理论存有两种,即民主理论与自由宪政理论。本文对宪法的立法解释之是非与宪法的司法解释之是非作了分析说明,认为司法者而非立法者能更好地理解和解释宪法。重点对我国宪法解释的制度设计与理论之争及模式选择与建构进行了研究,认为在世界各国通行的三种模式中,立法解释模式与普通法院解释模式实际上被排除在了选择之外,惟一可行的模式就是欧洲模式:建立专门的宪法解释的法院或机构。

  • 标签: 宪法解释 立法解释 司法者 普通法院 三种模式 宪政理论
  • 简介:宪法的法律属性是宪政制度的价值所在,宪法的一切价值及其制度设计都以宪法的法律属性为基础和中介。本文从价值、规范和实践三个层面上剖析和回答了宪法的法律属性所关涉的三个问题。

  • 标签: 宪法 法律属性 宪政制度 价值取向
  • 简介:从我国宪法功能看,不适宜宪法司法化;从我国司法权能看,不可能先法司法化;从我国法律体系看,不必要宪法司法化;从现行案例看,不导致宪法司法化.

  • 标签: 宪法司法化 国法 权能 中国 法律体系 案例
  • 简介:宪法学内容重要,理论抽象,尤以基本理论部分的“宪法监督”为甚,这对教师和学生都充满挑战。在宪法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法,引导学生在参与讨论的过程中养成法律思维,学习法律推理,可以弥补传统讲授法的不足,避免教师枯燥地宣讲。学生被动地记忆所造成的低效学习状态。教师实施案例教学时要注意准确地选择,灵活地运用宪法案例,这是发挥案例教学法作用的关键所在。用于课堂教学的案例应包括外国宪法案例和中国宪法事例,在使用案例的时候应注意案例切入课堂的时机,案例与教材的衔接,教师和学生的角色定位,纵深型讲解法和放射型讲解法的应用以及教学目的的实现等问题。

  • 标签: 宪法监督 宪法案例 宪法事例 案例切入
  • 简介:特有范畴的形成及其体系的构建,是中国宪法学走向成熟的必经之路,也是中国宪法学者的共同学术使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范畴理论对于中国宪法学范畴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中国宪法学范畴的形成及范畴体系的构建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与方法: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原则;从具体现象分析、归纳到抽象本质综合、演绎的辩证理性概括方法。宪法秩序这一概念的自身属性符合中国宪法学范畴的构建原则和方法,应当成为中国宪法学的范畴之一。宪法秩序作为中国宪法学的范畴,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 标签: 宪法秩序 宪法学范畴 马克思主义哲学
  • 简介:基于宪法审查制度在一国法治制度中的重要性,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已建立起不同形式的宪法审查制度。在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和法学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宪法审查已然成为法学界讨论的一个焦点,但中国的宪法审查(宪法监督)制度尚未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在奥地利,以凯尔森的法学理论为基础而设立的世界上第一个宪法法院较好地履行了宪法审查和保障宪法的职能。

  • 标签: 宪法法院 凯尔森 法学理论 审查制度 宪法监督 宪法实践
  • 简介:作为民国时期著名的宪法学家,王宠惠对当时及其后的宪政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对于民初《临时约法》因人因时而定的现象,王宠惠认为宪法为立国之大本,强调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在国体问题上,王宠惠主张实行主权在民之共和国体;对于宪法之形式,王宠惠认为民国宜采刚性宪法,即单一共和国成文宪法;对于中央与地方之关系,王宠惠认为民国当实行省制,各省权限由宪法规定之;对于立法权,王宠惠主张实行非主权的两院制国会,宪法应合理划分两院之权限;对于行政权,王宠惠主张实行议院政府制,政府应向议院负责;对于司法权,王宠惠认为法律保留原则乃司法独立的制度保障,并认为宪法解释权当委之以法院。作为公认的五权宪法权威,王宠惠以系统观论的方法精妙阐释了五权宪法,认为舍民权即无宪政。

  • 标签: 王宠惠 共和国体 议院政府制 司法独立 五权宪法
  • 简介:在我国,近年来发生了一系列是否需要直接适用宪法给当事人提供救济的案件或者事件。这些案件或者事件中所涉及的适用法律还是适用宪法的问题,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争议。如2001年的齐玉苓诉陈晓琪等侵犯受教育权案、2002年的蒋韬诉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身高歧视案、2003年的孙志刚被收容遣送案、2004年的张先著诉芜湖市人事局拒绝录用案等。一些学者认为,只有直接适用宪法才能给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救济,一些学者依据立法法的规定甚至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

  • 标签: 宪法救济原则 宪法 案件性原则 法律权利 中国 时效性原则
  • 简介:<正>研究宪法实施的保障,是个极其广泛而又具有重要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的大问题。正确比较各国宪法和运用宪法保障理论,对维护我国宪法秩序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宪法保障制度的必要性什么是宪法保障?所谓宪法保障,就是为了确保宪法秩序,保持统一法律体系的稳定性和实效性,一切国家机关和国民都必须遵守宪法。即指事前防止或事后纠正对成文宪法规范的侵害,在保障成文宪法规范这一意义上来理解。从法律形式上看,它禁止违反宪法的一切行为,尤其是禁止违反

  • 标签: 宪法保障制度 宪法条款 宪法秩序 成文宪法 实效性 宪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