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去年以来,随着日本国际收支特别是贸易收支盈余的再度上升以及美国经济的持续不景气,美日两国间的经贸关系复趋紧张。布什总统今年初的亚洲之行不但没有缓解这种紧张,反而使日本的“嫌美”情绪由小心翼翼变得公开表露,高层人物屡屡失言;美国的反日情绪也高涨起来,一些地方发起了“抵制日货”的运动,对日政策成为大选年的争论焦点之一。美日经济摩擦由来已久,不断深化,成为影响两国间经济甚至政治合作关系的一大症结。本文试图对美日两国经济摩擦的结构性原因作一简要的分析。一、美日企业体制的重大差别日本的系列企业体制正日益成为非关税壁垒的象征而受到欧美国家的指责。所谓系列企业即企业集团,包括综合型(或水平型)和垂直型两种。前者指跨行业经营的企业集团,多以银行为主体,拥有较大的贸易公司,主要有六大集团:源于战前旧财阀的三井、三菱、住友集团和新兴的芙蓉、第一劝业、三和集团,也有人称之为金融系列。垂直型系列以39家重要的制造业公司为主,每一家下面都有若干从属公司,自成体系,如日本钢铁、日立、丰田等系列,也有人将这样的系列称之为生产系列。这有点类似于西方的企业集团,但家族色彩更浓。系列企业共同的特征是:交叉持股、长期联系,广泛的内部商业往来。与美国的企业集团相比,日本系列企业有三大特点:
简介:南海问题涉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各类性质的海洋争端。包括“岛屿制度”和“历史性概念”,以及资源管理、军事活动和海洋科考、海洋环境保护等。《公约》是迄今为止最完备的国际海洋法文件,为海洋治理提供了一个整体的法律框架。但近年来《公约》的某些缺陷日益凸显,有些法律条文存在模糊性,导致各国在解决海洋争端过程中必然会在适用法律制度的问题上产生矛盾,在南海问题上尤为如此。《公约》第三方强制解决机制在南海争端的核心问题——岛屿制度和历史性概念上发挥的作用有限,在资源管理、军事活动、海洋环保、海洋科考在内的诸多问题上可扮演关键角色。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在海洋领域的合作越来越多。在此背景下,《公约》扮演的角色,与其说是强制性的争端解决机制,不如说是海洋治理机制,为南海沿岸国的海洋治理实践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