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新时期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地位作用上,江泽民强调国防和军队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思想,为新时期我军建设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五句话"总要求从根本上解决了着眼"三化"目标全面推进军队建设的指导思想;确立新时期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战略决策,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强调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军队各项建设的首位,使我军经受住了相对和平环境、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实施科技强军战略,坚持信息化、机械化并举的方针,推动着我军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确立依法治军方针,提高了我军的正规化水平;揭示了我军建设带根本性和方向性的历史性课题,"打得赢"、"不变质"是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的核心.
简介:张震是人民军队历史上一位有相当影响的人物。红军时期,他当过团参谋长;抗日战场上,曾任新四军第四师参谋长;解放战争中,曾任华中野战军第九纵队司令员、第三野战军参谋长。新中国成立后,又历任华东军区参谋长、总参谋部作战部部长、南京军事学院院长、总后勤部部长、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国防大学校长,曾出任过中央军委副主席。1955年9月,人民军队第一次评授军衔,张震被授予中将军衔;1988年9月,人民军队第二次评授军衔,张震被授予上将军衔。在波澜壮阔的革命生涯中,他领导筹建人民解放军最高学府国防大学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人民军队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简介:新修订的《刑法》增设了一章“危害国防利益罪”。但该章中对于若干犯罪主体的概念:“军人”、“战时”、“破坏军事通信罪”、“公民”等未作严密科学的界定,给法律的适用带来一定的影响。“军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的解释,应指具有“军籍”的人;严格、准确的“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遭敌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适用于刑法分则第十章,其余各章,凡涉及“战时”规定的,应只适应刑法第451条第一款规定的诸种情况,而不宜扩大解释;关于“破坏军事通信罪”,其犯罪主体应包括“物”和“活动”两种形式,如果是“物”,理应包含于武器装备、军事设施之内,罪名不好确定。如果是“活动”,其罪刑设计就会出现遗漏,有必要对刑法第369条加以改造和补充。“公民”应指服现役和服预备役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