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会契约不论在政治哲学史上或是作为一种正义理论,都有着悠久历史和重要地位。后来的研究又将其作为一种基于组织理论的个体权利来加以研究,即它是一种将伦理和道德的合法性与合作的战略和行动进行整合的途径。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它又作为经济伦理而被提出来。沿着唐纳森和邓菲的研究途径进行追寻表明,如果社会契约被意识到并被作为网络治理过程加以对待,那么其将适用于组织设置过程。这一洞悉有利于行政学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因为它能够引起人们对行政程序的关注,在这一程序中,信任在持续的契约交往中得以创设,并长期稳定地保持下去。同时,我们也需要一种应用于行政自由裁量的新途径(如道德代理),以认识组织的新兴网络形式及其竞争力和道德潜能。
简介:6月28—30日在辽宁大连召开,由香港浸会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和《医学与哲学》杂志社联合主办。香港城市大学范瑞平教授,香港浸会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主任罗秉祥、副主任陈强立、张颖诸教授,大连医科大学党委书记周万春、副书记宫福清、党委常委佟春光教授,《医学与哲学》杂志主编杜治政、常务副主编赵明杰教授和海内外近百位专家学者参会。会议集中探讨了家庭在当代中国生命伦理实践和医疗保健中的作用,并分别从家庭伦理、医疗保健制度改革和传统伦理三个专题就医疗决策中的家庭主义与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医疗保健制度改革中的儒家正义观与公正等问题展开了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