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 要:本文通过两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指出审查员在面对从属权利要求的创造性问题时,应当基于从属权利要求限定出的保护范围,重新考虑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适用性,避免独立权利要求记载的特征与从属权利要求附加技术特征间的割裂,客观、公正地判断从属权利要求是否具备创造性。
简介:摘要: 在建筑领域的产品权利要求中,越来越多的采用功能性限定,缺乏对某些部件的功能性限定有可能导致整个技术方案的不清楚,为了避免因撰写的原因而导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过窄,申请人在撰写权利要求书时往往采用功能性限定作为技术特征来限定发明的技术方案。功能性限定的优点在于能够使得权利要求更加简明。因此,进一步理解和判断功能性限定对于审查员是非常重要的。
简介:摘要: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人工智能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技术,机器人使用范围的扩大和功能的扩展逐渐替代了人力。在机器人取代人类成为劳动力,甚至在某些领域优于人类的同时,人类社会对机器人的依赖,形成了机器人逐渐拥有权利的趋势,也引起了学术界的热烈讨论。本文就机器人目前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对人的生存权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必要阐释。
简介:摘要:本文基于实际审查案例,从专利审查的角度来理解权利要求的撰写,并分析不足与改进,以期提供一种不同的角度来确定权利要求的合理保护范围和提高权利要求的撰写质量。
简介: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有关成分权利要求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选择,认为在最接近现有技术的选择时,不仅要考虑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技术效果“三位一体”,还要从申请人的角度出发,选择一种容易被申请人接受的逻辑进行评述。
简介:摘要: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和解制度多数是过于笼统的原则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不能很好地运用和解制度解决民事纠纷通常无法保障民事诉讼和解中当事人合法权利,长此以往极易导致我国司法公信力向不良方向发展。为了更好的保障民事诉讼和解中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针对民事诉讼和解当事人权利的保护现状进行分析,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探究民事诉讼和解中对当事人权利保护的具体措施,以期为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和解制度,加强对民事诉讼和解中当事人合法权利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