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占有或交付和登记都是物权公示的方法,但对于不动产登记、登记变更、占有交付等法定物权公示的效力新问题,其他动产物权都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方法
简介:2、认为物权请求权和债权的发生根据不同,并认为物权请求权不同于债权请求权,又认为物权请求权是一种独立的权利
简介:该说认为继承的根据在于被继承人的意思,继承法中规定的遗嘱制度,就目前我国大陆地区继承法对继承权本质所坚持的死后抚养说而言
简介:物权法 基本原则 一物一权 ,因而以物权的排他性原则或物权的客体特定原则来代替一物一权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实际上包括物权的排他性原则与物权客体特定性原则两个方面的内容
简介:而基于提单代表直接占有而为物权凭证,但法律上拟制提单持有人直接占有货物,在提单持有人为货物所有权人并通过提单而直接占有货物的同时
简介:债权合同+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或(基于当事人意思)的交付、登记=物权变动,我国现行立法也不是形式主义与意思主义交错的物权变动模式,我国法律显然没有采纳债权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
简介:权利主体移转标的物的交付义务的法律行为和其完成物权的各种变动的行为是两个法律行为,物权行为不同于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件的法律行为,假如将物权行为归入法律行为之一类
简介:(一)作为代位权客体的债权须为合法债权《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了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该规定将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客体限定在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七十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简介:独立行使检察权应当包含检察院的独立和检察官的相对独立,是检察院独立而非检察官独立,我国宪法和法律并未肯定检察院在国家基本权力结构中的独立
简介: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动产用益物权, 在我国《物权法》规定动产用益物权的情况下,对我国《物权法》第117中的动产用益物权的
简介: (五)用益物权的物权请求权与所有权的物权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关系, 关于用益物权的物权请求权效力, 1.用益物权的物权请求权与所有权的物权请求权
简介:《绝对物权行为理论与物权法律制度研究》,物权行为理论清晰地认识了相对权与绝对权、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之间的本质差异,物权行为理论清晰地认识了相对权与绝对权、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之间的本质差异
简介:并认为物权作为与债权行为是不同的法律行为,另一方面又认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是一个整体的法律行为,将其分成三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买卖合同、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物权行为和移转价金的物权行为
简介:物权行为一般情况下是基于债权行为(也有不基于债权关系的物权行为),即物权的合意与交付、登记行为的结合而独立于债权行为,即物权的合意与交付、登记行为的结合而独立于债权行为
简介:二、基于所有权的物上请求权(一) 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所有物返还请求权,认为物上请求权是物权的作用,三、其他物上请求权除所有权以外的物权
透视物权公示原则
透视物权请求权的特性
继承权本质的法理透视
一物一权原则质疑——兼论关于物权性质的物权绝对原则
提单,物权凭证?
物权意思主义
有关我国物权立法不应采纳物权行为理
透视浅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
透视独立行使检察权的保障机制
浅析动产用益物权
论用益物权的效力
破解物权行为理论的谜题
物权行为若干问题探讨
论物上请求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