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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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魏政

身份证号:371521197610120612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  邮编:252300

摘要:环境监察对环境保护工作是极为重要的,而且环境监察工作主要是为了解决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和环境问题,及时地发现存在的问题,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文分析了环境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目前环境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希望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完善,更好地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基层环境;监察执法;问题;对策

引言

基层环境监察执法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举措。通过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可以有效遏制企业活动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减少经济发展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因此,为了更好地落实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需要积极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对策,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执法工作的效能。

1环境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环境监察工作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护人类健康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环境监察有助于确保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地球上的资源是有限的,而环境监察可以帮助我们追踪和管理这些资源的使用方式。通过监测森林、水源、土壤和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状况,能够及时发现过度开采或滥用资源的行为,并采取措施来保护它们,以确保资源不被耗尽,使其能够供应给未来的世代。其次,环境监察对于预防和应对环境污染至关重要。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废水、废气和废物被排放到环境中,导致空气和水质污染,危害人类健康。通过监测大气中的污染物浓度、水体的污染程度以及土壤的质量,环境监察可以帮助政府和企业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环境问题。这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的危害,降低疾病的传播风险,并提高生活质量。

2基层环境监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2.1配套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配套监督机制由内部监督、社会监督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内部监督主要是由环保部门通过对执法责任清单进行梳理、总结的,明确执法的主体、责任、依据、流程,再按照具体的岗位,将责任分解,最终基于此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但事实上,由于缺乏相关的追责制度,内部监督机制往往运作不到位,影响了执法工作的落实效果。而在社会监督方面,由于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较少,同时,群众的环保监督意识有限,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通常难以受到群众的关注,这使得群众对执法监督的参与度较低,社会监督的效能难以充分发挥。

2.2执法意识和水平有待提升

在环境监督执法工作中离不开执法意识和执法水平的有效支持,不仅有助于解决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还有助于形成迎难而上的精神,从而推动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是在新常态背景下,环境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着执法意识和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现阶段我国执法体系还不够健全,不同地区的环境监察执法差距较大,无法针对性地解决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各项矛盾,同时也没有突出权威性的工作思路,导致执法意识非常薄弱,很难与国家现代化生态建设保持一致,与预期存在较为严重的差距,影响执法工作的科学进行。

2.3环境监察执法技术手段落后

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落实中,环境监察执法技术手段是开展科学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前提。在环境监察工作中,需要结合环境检测技术获取的相关数据结果进行执法,但是目前的环境检测自动化程度及专业度都不高,会给环境检测数据结果的准确度带来一定影响,也会造成环境监管执法难度的提升。比如,在一些汽车尾气排放较为严重的城市,由于受到环境检测技术的影响,并没有第一时间发现汽车尾气对环境的破坏,进而影响到环境监察执法的工作开展质量和效率。当前,针对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开展也没有构建科学的监察数据库,使得相关人员在执行环境监察法律工作的时候,缺乏对相关证据的获取,难以科学地结合相关数据资料进行合理化分析,进而影响到环境监察执法有效性的提升。

3推进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对策

3.1完善配套监督机制

针对内部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需要采取合理的优化措施,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为执法工作的有效落实奠定基础。在此过程中,可以根据现行的《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以及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在生态环境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完善内部追责制度,并设置具体的内部处分条款,以提高制度的可行性,强化监督效果。在追责制度建设上,应将各项执法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执法人员的考核体系,并借此对执法效果进行定量、标准的考评。同时,构建一个由纪检监察、审计、组织考评部门构建的考评追责机制,对执法工作进行常态化、量化的考评和监督,若发现考评不合格,则根据追责制度进行内部处分,由此提高执法工作的质量。

3.2全面加强基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要遵循“国家指导,省级统筹;积极兼容,平战结合;分级响应,配置保障”的基本原则。一是加强应急监测队伍建设:基层机构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可行高效工作管理机制。明确承担应急监测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应急监测的日常管理,牵头统筹应急监测工作。重点培养具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分析研判和指挥决策能力的综合性人才,建立应急监测专家库。建立应急监测双岗工作制度,确保同时应对两起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加强应急监测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的培训,做好年度培训计划,确保监测人员熟悉生态环境应急预案要求及监测业务。二是加强应急监测设备配置: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生态环境风险特征,建设应急监测物资储备库,建立社会应急监测能力清单,优先考虑现场快速监测设备,鼓励无人机(船)、激光雷达等新技术应用于应急监测领域,保证满足快速、有效、准确的监测要求。可以通过购买设备、租用设备、购买服务或社会合作的方式配置。

3.3加强应急监测技术体系建设

为了促进基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急监测能力的提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应急监测技术水平,为应急监测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首先,要提升基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应急监测技术体系,保障监测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需增加基层的人员编制,加大人才引进,改善抽调情况,壮大队伍;持续引进先进监测技术,及时培训相关人员掌握先进技术,提升技术应用能力;改进和完善前沿技术,以适配区域地理特征、环境生态特色和发展特征,使其更好的服务区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再者,做好监测设备的日常维护以及更新工作,是区域应急监测的有力保障,更是提升基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能力的基础。最后,建议以地级市为单位,建立区(县)信息交流库,为各地、各级监测机构提供交流案例,促进相关各部门、各系统相互交流,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流体系,以提高区域应急监测信息传递时效性和准确性。

结束语

综上所述,环境监察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关键,它致力于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和环境方面的问题,从而为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本研究分析了目前环境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环境监察工作的有效措施,旨在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发展。通过深入研究环境监察的重要性和存在的问题,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对环境监察的关注,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以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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