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护理干预对脑梗死患者生活质量的改善评价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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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式护理干预对脑梗死患者生活质量的改善评价

周云  翟丽娟(通讯作者)张洁丽  唐淑芳  莫彩霞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四医院,广西 桂林 541002

摘要:目的:探究分析脑梗死患者采取集中式护理干预对其生活质量的影响。方法:在2022.7-2023.9期间我院收治的脑梗死患者中,抽出66例作为观察对象,通过随机数字表法分对照组(常规护理干预)和试验组(集中式护理干预),各分33人。分析比较2组脑梗死病人的生活质量、运动功能、自理能力。结果:试验组FMA评分、ADL评分均比对照组高(P<0.05);试验组QOL评分,比对照组更高(P<0.05)。结论:脑梗死患者运用集中式护理干预具有明显效果,一方面可以使其运动功能得到提升,从而提高其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另一方面能够大幅度提升其生活质量,在临床上应积极推广。

关键词:集中式;脑梗死;生活质量

脑梗死属于一种病发率、致残率、死亡率均比较高的病症,这种疾病多发于50岁-60岁以上群体,不仅给患者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危害,而且严重影响其生活质量[1]。如果患者出现大面积脑梗塞,会使脑组织的伤害更加严重,甚至还会导致消化道出血或者肾功能衰竭,也有的患者造成肢体偏瘫等并发症。为了提升治疗效果,改善其生活质量,对脑梗死患者实施科学、有效的护理服务十分必要,本文探究分析脑梗死患者采取集中式护理干预对其生活质量的影响。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在2022.7-2023.9期间我院收治的脑梗死患者中,抽出66例作为观察对象,通过随机数字表法分对照组和试验组。纳入标准:(1)患者与家属同意参与此次研究;(2)符合脑梗死疾病诊断标准;生命体征平稳者。排除标准:(1)合并重要脏器疾病者;(2)合并智力障碍者;(3)合并严重并发症者。试验组:17例(男),16例(女),年龄介于:54岁-72岁,中间值(64.34±3.25)岁;对照组:15例(男),18例(女),年龄介于:52岁-73岁,中间值(64.37±3.27)岁。2组脑梗死病人一般资料比较(P>0.05)。

1.2方法

   对照组:常规护理干预。具体:护理人员给予脑梗死患者疾病知识宣教、早期康复指导、常规心理干预等。

  试验组:集中式护理干预。具体:(1)集中患者:把患者集中在病房,由经过康复专业培训的护理人员对患者进行健康宣教,包括脑梗死带来的瘫痪情况、早期康复的作用,让患者了解早期康复训练的重要性。(2)脑梗死患者会存在一定的悲观、消极、焦虑等不良情绪,给康复进程带来不良影响。护理人员对其进行心理评估,及时开展心理疏导,联合家属对患者进行安慰和鼓励,并指导患者之间进行激励。(3)在急性期,护理人员指导患者卧床,帮助其取正确卧位,每隔两小时帮助患者翻身一次;在稳定期,护理人员给予患肢按摩,帮助患者床上做上下肢运动,指导其采取坐位、立位等平衡训练;同时指导患者进行自己穿衣、吃饭、如厕等,改善其自理能力。(4)护理人员对家属进行康复训练指导,以便患者出院后家属进行康复护理。定期给予随访,掌握患者恢复情况,并随时进行指导。

1.3观察指标

(1)判定脑梗死患者运动功能,利用运动功能量表Fugel-Meyer(FMA),分值与其运动功能成正比;判定其生活自理能力,采取生活自理能力量表(ADL),分值越高,自理能力越强。

(2)判定脑梗死患者生活质量,利用生存质量核心量表(Q0L-C30),包括四个维度,分值和生活质量成正比。

1.4统计分析

所应用数据在SPSS25.0中输入和整理,计量内容通过±s表示,检验执行t开展。如果P<0.05,说明差异较大。

2结果

2.1比较FMA评分、ADL评分

试验组FMA评分、ADL评分均比对照组高(P<0.05)。如表1:

表1:比较FMA评分、ADL评分(±s,分

组别

n

FMA评分

ADL评分

干预前

干预后

干预前

干预后

试验组

33

25.77±6.73

57.57±9.54*

41.64±4.74

65.88±8.75*

对照组

33

25.75±5.64

38.64±7.47*

41.62±3.64

52.47±7.68*

t

-

0.013

8.975

0.019

6.617

P

-

0.990

0.000

0.985

0.000

注:*与干预前相比,P<0.05

2.2对比QOL评分

试验组QOL评分,比对照组更高(P<0.05)。如表2:

  表2:QOL评分比较(,分)(n=33)

观察指标

时间

试验组

对照组

t

P

物质生活

干预前

干预后

73.46±3.27

89.64±4.73*

73.45±3.37

83.51±4.44*

0.012

5.428

0.990

0.000

心理职能

干预前

干预后

74.43±3.44

88.77±3.57*

74.42±2.57

83.38±4.66*

0.013

5.275

0.989

0.000

社会功能

干预前

干预后

73.47±4.36

89.35±3.57*

73.45±4.54

82.44±4.23*

0.018

7.171

0.985

0.000

躯体功能

干预前

干预后

73.55±3.47

90.24±5.44*

73.53±3.32

86.47±6.37*

0.024

2.585

0.981

0.012

注:*与干预前相比,P<0.05

3讨论

脑梗死属于比较高发的一种危险性疾病,该病与心脏病、肿瘤疾病合并成为大多数国家三大死亡率比较高的病症[2]。脑梗死患者主要症状有肢体偏瘫、语言障碍、心理障碍等,一方面给其身心健康带来极大危害,一方面严重降低其生活质量[3]。研究表明,对脑梗死患者实施集中式护理干预,对于改善其运动功能,提升其生活质量,加快恢复具有重要意义[4]。通过给予脑梗死患者进行疾病知识介绍,使其了解疾病,对其进行心理干预,使其悲观、消极等负面情绪改善,主动配合治疗与护理工作,并且对患者进行康复训练指导,提升其运动功能。本次研究结果得出,试验组FMA评分、ADL评分均比对照组高(P<0.05);分析,运用集中式护理干预,通过康复训练,能够使患者运动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得到提升[5]。试验组QOL评分,比对照组更高(P<0.05)。分析,运用集中式护理干预,可以提升患者生活质量。

综上,脑梗死患者运用集中式护理干预具有明显效果,一方面可以使其运动功能得到提升,从而提高其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另一方面能够大幅度提升其生活质量,在临床上应积极推广。

参考文献:

[1]尹慧竹, 王娟娟, 李艺萍. AIDET沟通及5E康复护理对脑梗死偏瘫患者的影响[J]. 中国社区医师, 2021, 37 (36): 129-130.
[2]郑楠. 早期护理干预在脑梗死患者语言、肢体康复中的应用[J]. 中国医药指南, 2021, 19 (36): 160-161.
[3]刘倩, 郑锐锋. 集中式护理干预对脑梗死病人独立生活能力和白介素-6及肿瘤坏死因子-α水平的影响[J]. 安徽医药, 2019, 23 (04): 788-791.

[4]聂利娜. 心理干预与健康教育对脑梗死患者护理效果[J]. 实用临床护理学电子杂志, 2018, 3 (47): 190+193.

[5]赵楠, 张鲁静. 集中式护理干预对脑梗死患者健康教育效果的影响[J]. 实用临床医药杂志, 2017, 21 (08): 27-29.

通讯作者简介:翟丽娟(1983.10)汉,女,湖南武冈,本科,主管护师,脑血管疾病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