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直属附属医院监察工作改革实践探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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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直属附属医院监察工作改革实践探索

唐斌1  徐源通讯作者  蒋晗3  普湘益4

云南省肿瘤医院  云南省昆明市  650118

摘要: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作部署,各省纪委监委对高校的监察体制改革已经拉开序幕,为优化高校腐败治理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高校直属附属医院作为其中一个重要部门,其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与高校面临的腐败问题既有联系,又有很大不同。在高校被赋予监察权的情况下,如何更好的构建直属附属医院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是当前的热点问题。本文旨在从直属附属医院的工作实际出发,探索符合高校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精神指导下的医院纪检监察工作改革,从工作路径上理顺医院纪委职责,助推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直属附属医院高效开展。

关键词:高校;附属医院;监察改革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这一论述来源于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更是实现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安排。目前,各省市都在探索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为高校附属的医院也必须构建起符合医院工作特点的监察机制,以确保医院的各项事业朝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一、高校直属附属医院监察工作改革的意义

高校腐败治理是党和国家腐败治理工作部署中的重要环节,是促进高校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推手之一。当前,高校治理的制度设计不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存在漏洞,是为高校腐败案件发生的根源。高校作为教育事业的龙头,作为教书育人的重点部门,以往的观点认为在高校内部应该是有极强的自律和自我约束机制,腐败问题会受到自律性的治理。但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高校腐败问题都一直存在,且已被实践证明依靠高校主动自觉治理是不可取的,需要通过制度设计来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

作为高校管理的直属附属医院,高校面临的后勤基建、招生录取、物资采购、科研经费使用、师德师风等腐败和作风问题,直属附属医院一样面临。而与高校不同的是,直属附属医院还参与社会医疗服务产品的提供,在巨大的经济利润的影响下,还有逐利的动力和倾向,其伴生的腐败问题较之高校本体更为复杂和多见。加之高校直属附属医院长期以来的权责不清、管理粗放等问题,在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今天,一些隐含的风险和腐败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一些治理结构、管理体系、制度建设、制度执行等方面的漏洞和短板逐渐凸现出来,使得医患矛盾、医疗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更加受到社会关注。随着各省市的高校监察体制改革拉开序幕,作为高校的直属附属医院,也必须跟随这一改革来探索符合自身工作实际的工作机制,要逐步理顺法理和程序方面的规范,以此促进优良医德医风的形成,更好地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

二、高校直属附属医院监察工作改革中的问题

(一)纪检监察部门与业务监管部门权责划分不清

从直属附属医院发生的腐败问题来看,其主要的问题可以分为三种类别。一是传统的行政权力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腐败问题,集中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基本建设、后勤服务、招标采购等方面,这些腐败问题不是直属附属医院所独有,而是普遍存在于具有公权力施行的领域。二是在招生入学、学术研究、科研经费使用等方面,作为教学型、研究型的附属医院,这方面的问题与高校一样,也是经常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领域。三是在医疗领域还容易发生收受回扣、红包、过度诊疗、开大处方、术中加项、重复检查、欺诈骗保等的特有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第一类问题基本上在近几年的持续治理下,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该领域管理和从业人员已经明确知晓相关廉洁管理规定,也基本上能够做到廉洁自律。但第二、三类的问题由于专业性程度高,随之带来了监管难度大的问题。在传统的医院管理中,这部分的领域存在纪检监察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权责划分不清的问题。业务主管部门认为这些问题属于腐败问题,应该由纪检监察部门来负责查处。而实际状况是纪检监察部门受限于人员素质和专业化程度,也不能实施有效监管。权责划分不清的问题在医院内部长期存在,监管存在漏洞导致相关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禁而不绝。

(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与评价机制不健全

高校直属附属医院的监察体制改革中,有的地方采取的是派驻的方式,而有的地方则是与原来的医院内设纪委合署办公,采用授权的方式来保证监察权的行使,但基本上都是由所在医院对干部进行考核和管理。这部分人长期在医院工作,其人事关系、工资待遇、福利绩效等均由医院来管理,导致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制约性很强,很难做到独立的行使监督检查权力。在日常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时会有顾虑,乃至产生“好人主义”的思想,对监督检查都是被动的开展工作,采取主动出击的方式去发掘和查找问题的动力不足。尤其是其监管的人、财、物等核心部门,本身对纪检监察的相关事务也有业务管辖权,导致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时不愿尽全力。从制度设计的层面来看,管理机制的掣肘是当前纪检监察权在医院难以完全独立行使的根本原因之一。

同时,针对纪检监察队伍也缺乏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相较之于其他部门而言,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需要有高度的保密性,但目前各直属附属医院的对纪检监察部门的干部考核与其他业务部门的考核是放在一起的,其工作成效评价的维度大部分雷同,没有针对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而拟制精细化、个性化考评机制,院内其他部门对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不了解会影响考核的效度。同时。纪检监察部门的成绩很难用一个数值或标准来衡量,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更强到要治理医院的政治生态,要理顺权力运行的监管和制约,强调要深入查找管理运行存在的问题,推动补齐制度和短板,因此难以用短期看得见的效益来作为评价依据,与其他责任目标考核相比不能简单用目标管理的方式考核。而且,由于纪检监察部门通常意义上都是“得罪人”的部门,有的医院采取“满意度”的方式来评价纪检监察部门,也是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实际是背道而驰的。

(三)纪检监察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与工作需求不匹配

与各级监察委员会相比较,高校及其直属附属医院的队伍建设是比较滞后的。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再到各级纪委监委,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人员选拔和培养机制,且有着明确的工作要求。反观高校及直属附属医院的纪检监察队伍,其人员大多数来自于院内人员,这些人员的专业背景局限于管理、教学、科研、医疗等人员。随着监察权被赋予,高校及直属附属医院纪检监察职能由原先的执纪扩展至执法领域。而高校及直属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干部不像司法机构的干部,有着较高的从业准入门槛,法律专业背景的人才十分缺乏,也十分缺乏专业训练的机会。各级纪委监委的干部有机会参与各项案件的办理,能够积累丰富的执纪执法经验,但医院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战方面多数是摸着石头过河。可以说,高校及直属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办理的都是违纪案件,而违法案件则基本上没有参与过,进而导致工作成效不高。

同时,高校及直属附属医院并没有像各级监察机关一样拥有完整的调查权限和手段。地方纪委监委在行使调查手段时,依法能够获得各方面的支持,但高校及直属附属医院采取相应的手段则比较困难,需要大量的协调成本,同时社会上各行各业及相关人员的认可度、接受度也并不高,很难通过司法强制手段来行使好监察权。

三、优化高校直属附属医院监察工作的思路

(一)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的要求进行权责划分

直属附属医院的工作实际决定了医院各项事务要能够管好,需要建立多元化的监督和监管体系。首要任务是厘清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的监管职责。院内的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基建、后勤、招采、科研、资产、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医务、护理等部门,既是监察对象,同时还应该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责承担起监督管理职能,需要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管权。纪检监察部门要根据职责划分,加强对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职责的监督,督促其认真履行职权。另一方面还要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合作,通过建立协调调度机制、重大事项备案抽查机制等,定期沟通各项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及时了解各项工作的运行情况,拓展发展问题线索的渠道,构建起立体互动、多管齐下的监督联动机制。

同时,要认真推动民主集中决策在基层的落实落地,要争取获得广大职工的支持,通过教医护职工对医院日常工作发现问题症结,开展广泛的监督,依靠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的力量来使监督不断向纵深发展,从根本上瓦解腐败的根源。从以往的问题线索来源看,很多管理和机制的问题都是通过群众监督、举报而得来,特别是学术不断、违规诊疗等技术壁垒高、监管难度大的不法行为,内部的监督举报是十分有效的问题收集手段。因此,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对于直属附属医院反腐败和不正之风治理十分有效的。

(二)探索符合纪检监察实际的干部选育管用机制

对于直属附属医院内部的纪检监察队伍,应该探索建立一套独立的选拔培养机制。可以考虑从纪检监察队伍的人、财、物的管理权入手,划分相对独立的管理目录。尤其是在干部晋升、编制解决等事关切身利益方面予以倾斜,通过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在有利于塑造纪检监擦队伍的独立性同时,还可以吸引年富力强、担当有为的干部加入到纪检监察事业。

作为事业单位与各级地方纪委监委不同的是,职称评聘的问题也要作为改革的重点之一。在公务员系统已经实现了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政策,到达一定条件和年限并且符合相关条件,公务员就可以获得晋升。在医院这样的事业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职务是有限的,而作为非医疗系列人员,纪检监察干部的职称在医院属于非主系列,与临床的医师、护师系列相比起来不具备竞争性,评聘高级职称时处于劣势。应考虑在纪检监察部门倾斜高级职称名额,以鼓励纪检监察干部积极投身事业。

另外,还可以探索建立院内定期轮岗和交流制度,特别是关键部门的负责人可以考虑交流轮岗至纪检检察队伍。一方面这些关键部门的负责人在纪检监察队伍经历过锻炼,对公权力的运用会更加严谨,为日后的规范管理打下基础。另一方面,还可以促进纪检监察队伍能力的提升,使其各项业务的管理有更为深刻的理解,以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提升。

(三)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力度

首当其冲要解决的就是队伍专业化的问题。在这个方面要借助上级纪委的力量开展专业化的培训,在制定干部培训计划时,应该分层分类的设计培训机制,让直属附属医院的纪检监察干部有机会与各级纪委监委干部一样接受业务培训。要根据高校、医院的运行特点,拟制针对性较强的培训计划,真正强化纪检监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同时,要着力补短板,加强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岗位的专业培养,重点增强政治理论、党纪法规及办案实践的学习,规范公文写作、办文办会等运用性技能的提升,有计划的将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干部派出到各级纪委监委开展以案代训,着力提升监督执法能力。

同时,也要根据高校、医院职能职责的实际,加强在招生入学、基本建设、招标采购、财物管理、学术监管、医疗管理等专业性的培训,让纪检监察干部能够深入医院运营管理的肌理,培养过硬的综合业务素质,才能有力促进专业化的提升,真正发挥监察效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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