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党内法规建设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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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党内法规建设

任小博

中共湘阴县委党校,湖南岳阳,414600

摘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互依存,在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国家法律的建设促进法规体系的发展、完善。新时代若想要加强党内法规的建设必须要遵循创新性与继承性的统一、现实性与前瞻性的统一的目标。然而,新时代对党内法规的发展建设提出了更加高质量的要求,目前党内法规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包括备案审查制度不完善、长效清理机制不健全等多种党内法规不规范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本文将分析党内法规的制定如何在遵循党的领导的基本原则下,从而对党内法规进行各方面的补充、修改与完善。在这过程中党内法规实施的推进路径必须要遵循执规必严、自觉守规、全程督规的基本要求,这样才能保障党内法规的良性运行机制。

关键词:党内法规;法规质量;问题;途径

一、党内法规的基础理论

(一)党内法规的概念界定

党内法规是党中央组织为规范党组织工作而制定的,用于规范党活动和党员行为的总称。相对于其他党的制度而言,党内法规与其他法律制度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首先,制定主体特定。党内法规的制定仅限于党的中央组织、中央纪委和中央各部门,其他党的组织无权制定。其次,名称特定。党内法规往往不使用决定、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名称。第三,规范事项特定。党内法规主要涉及党组织职权职责、党员义务权利、党的纪律以及对违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处理处分。第四,框架结构特定。党内法规一般包括总则、分则、罚则、附则几个板块,构成了其文本结构。第五,表述方式特定。党内法规内容通常以条款形式表述,以确保准确明晰。最后,审议和发布方式特定。党内法规需经过相应程序的审议,并由党的中央组织进行发布通过以上特点,党内法规在制定主体、名称、规范事项、框架结构、表述方式和审议发布方式上与其他法律制度有所区别。这些特点确保了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为党组织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

(二)党内法规建设的目标

党内法规建设的目标是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内管理,确保党的事业健康发展。其具体目标包括以下六个。第一,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明确党的各级组织的职责和权力,提高党的组织效能。第二,规范党员行为。制定党内法规,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党员的行为准则,引导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道德规范。第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反腐败工作,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第四,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广泛开展党内民主,增强党内民主监督和党员参与意识,保障党内民主权益。第五,提升党内法治水平。推动党内法治建设,建立健全党内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加强党内法治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第六,加强党内纪律建设。制定严明的党内纪律规定,加强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和处理,维护党的纪律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通过党内法规建设,可以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规范党员行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提升党内法治水平,加强党内纪律建设,确保党的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进,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二、党内法规建设存在的问题

新时代虽强调和重视党内法规的建设,但是在这过程中仍然还是出现了一些形式问题和实质问题。在前文提到的良法善治的目标中存在一定的距离,我们需要在新时代党内法规的建设中一步步改进和完善。

(一)党内法规的规范性不足

首先,党内法规的制定过程相对封闭,缺乏广泛的民主参与。在一些情况下,党内法规的制定过程仅限于少数高层领导人的决策,缺乏基层党员和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意见反馈,难以真正体现党员和群众的意愿和需求。其次,党内法规的执行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党内法规在制定后往往缺乏有效的执行和监督机制,使得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对于党内法规的遵守和执行没有足够的约束力。这导致了党内法规的规范性不足,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此外,党内法规的内容和条文可能存在模糊和歧义之处。由于党内法规的制定涉及到复杂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有时候在具体条文的表述上存在模糊不清或解释多样的情况。这给党员和党组织的遵守和执行带来了一定的困惑,也降低了党内法规的规范性。

(二)党内法规的实操性不强

目前,党内法规建设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制度的实效性。具体表现在基础性党内法规的操作性不强。首先,虽然基础性党内法规明确要求制定实施细则,但实践中却未能落实。很多规定只是提出了总体性要求,而对于部分要求的具体落实,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其次,基础性党内法规的规定过于抽象笼统,操作性不强。在实施过程中,许多条例存在实效性不足的问题。尽管后续的条例修订了之前条例的规定并增强了可操作性,但其中部分内容仍需要进一步改进。因此,党内法规的规定应在详细评估的基础上展开具体程序性工作,注重具体事宜和配套规定的具体化和精细化。

(三)党内法规对党员、人民群众的权利保护不够

党内法规对党员、人民群众的权利保护不够是一个值得关注和改进的问题。党内法规作为党组织的行为准则,应该在保障党员和人民群众权利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首先,党内法规在权利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由于党内法规主要是为了维护党的纪律和集中统一领导而制定的,因此在权利保护方面相对较为薄弱。党内法规更注重对党员的义务和责任进行规范,而对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权利保护内容相对较少。其次,党内法规在权利保护方面缺乏具体和明确的规定。党内法规通常以原则性和概括性的表述为主,对于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具体权利保护措施和机制缺乏详细规定。这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权利的保护容易出现模糊和主观解释的情况,影响了权利的真正保障。最后,党内法规的执行和监督机制有待加强。虽然党内法规对权利保护有一定的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着执行不力、监督不到位等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使得党内法规的权利保护成为一纸空文。

(四)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性不强

党内法规是指党组织为了管理党员和组织活动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而国家法律则是国家机关为管理社会生活而制定的法律法规。虽然两者都有各自的领域和功能,但在实际运用中,可能会出现协调性的问题。首先,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适用性存在差异。国家法律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力,而党内法规主要针对党员和党组织,其权威性相对较低。这可能导致党内法规在实践中被忽视或不被充分尊重,从而影响到党组织的正常运作和党员的行为规范。其次,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冲突可能会引发矛盾和混乱。由于两者的制定机构和目标不同,可能存在一些冲突和重叠的情况。此外,党内法规可能与国家法律的衔接不够紧密。党内法规在制定过程中应当考虑国家法律的要求和精神,与国家法律保持一致。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级党组织对国家法律的理解和把握存在差异,导致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影响到党内法规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三、如何建设新时代的党内法规

(一)加强党内法规的规范性

规作为党内管理和治理的基本依据,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加强法规制定的程序。党内法规的制定应遵循科学、民主、透明的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法规内容准确、合理、可操作。其次,完善党内法规的体系架构。要建立起覆盖党内各个领域、各个层级的法规体系,确保法规之间的衔接和协调。要加强对现行党内法规的梳理和整合,及时废止和修订过时或冲突的法规,确保法规的连贯性和一致性。第三,加强党内法规的宣传和培训。要通过多种形式,如文件通知、会议讲话、培训班等,向全体党员广泛宣传党内法规的重要性和内容要点。第四,加强党内法规的执行和监督。要建立健全法规执行的机制和考核评估制度,确保法规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要加强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规教育和约束,形成严明的法规执行氛围。

(二)加强党内法规的实操性

党内法规作为党组织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团结统一至关重要。为了加强党内法规的实操性,党内法规的制定应广泛征求基层党员和干部的意见,特别是那些直接参与工作的人员。通过座谈会、民主评议等形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使法规更贴近实际情况,更具可操作性。加强实践与总结。通过实践活动,如专题调研、经验交流等,总结党内法规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法规内容,提高其实操性和可操作性。总之,加强党内法规的实操性需要从制定、监督问责以及实践总结等多个方面入手。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综合运用,才能够更好地推动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确保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得到有效维护。

(三)加强党内法规对党员和人民群众的保护

党内法规不应当对党员只规定一系列的义务,而忽略了它们的权利。我们应该强化对党员权利的保护。并且也要保护人民群众的权利,促进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人为中心是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而制度是美好生活需要得到满足的根本保证。党内法规作为党的意志的制度化表现形式,应当充分体现党的性质和宗旨,展现“人民本位”的价值追求。

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归结起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权力限制和权利保障。权利保障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保障公民权利,二是保障党员权利。公民权利保障除依靠宪法、法律兜底外,还要依赖党内法规的反向效应,即党内法规通过设定义务和规范权力,实现公民权利保障。同时,党员是具有政治身份的公民,获得身份意味着党员不仅要遵守宪法法律,还要受到党内法规的约束,承担更多的义务。因此,对公权力的有效控制和规范,是党内法规的重要功能,也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得以实现的应有之义。

(四)加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性

加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性是确保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体系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重要任务。首先,健全法律制度建设机制。建立健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协作方式。设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协调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推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其次,提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加强党员干部的法律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学习和理解,确保党员干部在实践中能够正确运用法律知识。第三,加强党内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在制定和修订党内法规时,要充分考虑国家法律的要求和规定,确保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建立起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桥梁,使党内法规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法律的实施。第四,加强对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监督和执行。建立健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党组织的法律教育和约束力度。加大对违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总之,加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性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执行力。只有通过持续的努力,才能够确保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性和有效性,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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