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相关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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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相关问题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760研究所  辽宁 大连  116100

摘要:在航运工作当中,船只的质量是首要的,必须要确保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才能确保航运的安全性,因此,必须要对船只进行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其中,对船舶的检查主要是检查船舶上的浮体等,以确保其安全航行;至于安全方面,那就是有关部门的责任了,他们会对船上的人员以及船只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

关键词:船舶检验;船舶安全检查;相关研究

引言:船舶安全检测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的一项重要手段,是维护我国海上交通安全和促进航运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如何利用船检、安全检查等方法,保障船舶的航行安全,就成了海事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对船舶检验与安全检查的比较,论述了开展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1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概念

1.1船舶检验

船舶检验工作包括船级检查、法定检查、公平检查和生产检查4个部分。其中,船级检查是指对船舶的总体和有关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达到规定的各项指标后,才能取得船级证书。就法定检验而言,在进行下一步的检验时,其检验机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对船舶的总体结构和稳定性进行技术监督,只有通过了,才能颁发证书。而公平检查,就是当客户向船级社提交检查申请时,船级社必须组织专门的人员对其所要检查的设备进行检查,并出具相应的技术证书。建造检查是对船只的总体设计和建造过程进行检查,完成后还要进行海试,以确保船只的安全。

1.2船舶安全检查

船舶安全检验的依据是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一系列的规章,并由有关部门对船舶的技术状况、安全状况、人员配备和工作能力等进行严格的检验。根据被检查对象的不同,检查方法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有船旗国监检查和港口国监检查两种。

2.船舶的检验与安全检查系统共享分析

在船舶安全体系检测过程中,为了更好地提高检测的总体质量,有必要做好“安全”和“检验”信息的共享。以下将以图1为中心,对这两种检验技术的共享和连接方式进行分析:(1)人工筛查体系的共享。首先,对遥感图像中的图像进行分类,并将其设定为符合规范要求的维度。其次,按照抽样结果调整受影响部位,最终进行人工筛选,以减少检查筛选的时间。(2)获取资料解析度的分享。由于分辨率在0.5-2米之间,要求图像的大小和手工筛选出来的图像大小一致,然后手工标记,提高了两边的工作效率。(3)遍历分享和筛选性。首先,对已公布的遥感图像进行了分类研究。其次,对标签数据进行转换,生成对象的标签。最后,将先前的数据和图像进行置换,利用再抽样的作用来调整矩形框架,从而达到人工遍历、筛选和重新标记的结果,从而达到优化双边信息连接的整体速度。以上三种分享方式均为船舶运营过程中的检测图像的处理和存储方式,有关人员能够针对实际状况对安全检测图像数据进行采集和调整,使船舶安全检查过程标准化,从图像信息中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从而提高了在服役后的船舶的安全性。

3提升对接工作水平的措施

3.1进行精准定位

目前,我国的航运业已与国际接轨,并逐步形成了海事部门监管的格局。但是,目前我国的海事检查部门实行的是多层次的管理体制,很难形成垂直管理,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发生一些问题。一些海事部门的安保员认为,海事部门对船舶检验工作是由海事部门主管,而地方船舶检查工作应受当地海事部门的领导;但是,当地的船舶检验机构却把自己看作是国家的事业单位,并以国家名义进行管理。以上两种观点都存在着一定的误区,如不能及时改变有关人员的思想,将严重地影响到我国的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在工作中,船检和海事处要相互尊重,积极配合,使两者的关系更加顺畅,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作用。

3.2完善信息共享系统

通过多年来的实践工作,以及船舶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加速,有关部门已经在船舶检测和安全检测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得到了很多真实、可信的检测数据和数据信息,这些都是船检和安全检查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依据,能够有效地保证船舶的航行安全。但是,两个部门对数据信息的重视程度各不相同,目前,船舶检测和船舶安检采用的是两个独立的信息平台,两者之间不能很好地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强化信息连接,构建信息共享体系,构建统一、规范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的顺畅,这既能提升有关部门的工作效率,又能促进数据评价工作的进行,从而更好地发挥船检和安全检查的作用。在进行船舶安全检测之前,先取得检测结果,可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对于状况较好的船只,可以适当地减少安检的数量,对有问题的船只,要进行重点检查,并进行追踪,这对于提高安检工作的效率是有帮助的。在进行船舶安全检查时,熟悉安全检查的有关标准,可以有效地防止疏漏,提高检查工作的质量。

3.3实现培训配合

作为船舶检验与安全检查的主要对象,验船师与船舶安全检查员在本质上均可视为履约措施,两者在训练内容和目标上有许多相似之处,所以,由海事主管部门牵头,进行资源共享与合理使用培训具有重要意义。1) 如果有相同或类似的训练内容,海事主管机关在进行训练的时候,应该尽量减少训练的数量,提高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而减少训练的人力物力成本,让资源更加合理地分配,减少成本。2)虽然验船师与船检人员在技能要求上有一些不同,但是他们的工作基础和目标是一致的,通过训练可以有效地增强双方的沟通,更好地理解彼此的工作方法和内容,促进合作,提高工作效率。通过相互借鉴,深化对新政策新要求的认识,消除不同观点的差异。对船舶进行相关的检测或检测,使其价值得以充分发挥,是提高船舶管理水平的关键。

3.4提升工作能力

在某种意义上,船检和安检员的技术水平直接关系到船舶的航行安全和环境保护性能。希望能主动地促进有关人员的知识结构更新,提高他们的能力,消除检查员与安全检查员在有关体制方面存在的差异,达到思想上的统一。在开展相应的培训之外,有关部门要强化对船检工作的引导,建立跨地区的联合培训机制,建立一个信息交流、展示、资源汇集的平台,为检验人员与船检人员建立一个良好的交流与沟通渠道。

3.5强化工作对接

随着对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深入,有关部门认识到加强船舶检验与安全检查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在这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在船舶进行检查之前,海事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之后,将会立即告知该公司,并由该船的安全检查员和检验员共同进行检查,这样可以大大降低重复工作。这样一来,既节省了在船只安检中耗费的各种资源,又提高了安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对实践的分析,发现目前在检验工作中,有些检验项目在检验方法、检验资源的使用等方面仍有不足之处,严重影响了检验和检验工作的开展。只有在收到申请之后,检查员才能开展船舶的检查,对于不合格的项目,很难做到及时的追踪和确认,从而影响了工作的效率。

总结:总而言之,虽然船只的检查和船只的安全检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它们在技术和形式上都是相辅相成的,在一系列的训练和交流中,他们会一起工作,在训练、沟通和信息上进行信息的交换,在这样的检查环境下,可以更好地提高船舶在水上的安全监管,使船上的人的人身安全得到更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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