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助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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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助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

凌建荣

(深圳海王药业集团;广东深圳518057)

摘要:在药品零售行业主要的营销模式为连锁药店和单体药店,其中的营销类型包括普通药店、DTP药房、商超药房和互联网药店。随着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让药品零售更加规范,不过依旧存在企业数量过多、经营规模偏小、竞争能力不强、重复建设、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为此诸多地区市场监管局通过优化准入、正向激励等手段积极引导药品零售企业向着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提升了药品质量管理水平,零售药房加速转型与专业化服务已成发展趋势。本文以某市为例,从连锁药店政策的演变入手,讨论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医药零售行业主要政策,最后提出如何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助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以供参考。

关键词:政策引导药品零售行业;转型升级;改革创新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速我国药品零售行业整合,积极推动药品零售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各地区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推动零售药店转型升级,全面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尤其是新一轮医疗改革的实施,药品管理成为减轻公众就医负担的关键环节。在我国医疗改革政策的推动过程中,药品零售业呈“多、小、散、弱”的局面,但零售在总药品流通销售中的占比低于10%。零售药店正面临宏观政策和市场竞争带来的机遇与挑战,需要继续探索药品零售业的发展模式,进而实现连锁发展、统一管理和规范经营,以下进行相关分析。

一、连锁药店政策的演变

从“十二五”到“十四五”,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支持连锁药店发展,鼓励药企加强品牌建设,其中在“十二五”期间制定措施鼓励连锁药店积极承接医疗机构药房服务,支持开展品牌建设和其他专业服务,鼓励经营规范的零售连锁企业发展网上药店;在“十三五”期间支持开展品牌建设,实施品牌战略,努力打造品牌药店,鼓励老字号药店在保持传统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十四五”规划中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专业化、多元化发展,加强药品零售品牌建设。近年来,我国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和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随着国家医保改革的逐步实施,政策开始鼓励连锁药店纳入门诊统筹[1]

二、国家和地方医药零售行业主要政策

(一)国家医药零售行业主要政策

在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指导地方做好跨统筹地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积极推进便民服务。与此同时,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季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国家医保局和卫健委要求发挥定点零售药店分布广泛、服务灵活的优势,与定点医疗机构形成供应保障合力,全面实施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零告药店管理办法,优化定点管理流程,扩大定点覆盖面,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进一步激发智慧零售活力。推动实体商场、超市、便利店等数字化改造和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合储会员店、“门店到家”服务等零售新业态,加快培育体验式、沉浸式消费新场景,提升消费智慧化、便利化水平。

今年国家医保局和药监局继续加强药品价格协同,定点零售药店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为参保人员提供价格适宜的药品,既要尊重市场机制又要坚持好承担好定点属性,支持定点零售药店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药品,鼓励自愿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倡导参考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价格销售医保药品。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做好拆零销售记录,主动提供药品说明书信息,并做好用药指导等工作[2]

(二)地方层面医药零售行业政策

当前各省市发布一系列政策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通,其中天津探索将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具备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提供互联网药品销售服务,支持第三方平台企业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业务。再如陕西省依法开展对药品网络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重庆市持续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改革,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云南省健全与集中带量采购相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推动集中带量采购成为公立医疗机构医药采购的主导模式,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与集中带量采购。而山西省发展专业化医药物流企业,支持建设大型自动化医药配送中心,提升医药产品仓储管理水平和集约化配送效率,保障各级医疗机构和药品委售网点的医药供应。

三、如何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助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连锁企业准入环境

1明晰连锁总部准入条件

某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立足发展集约化医药产业与零售连锁总部开办要求,推出了相关优惠政策,比如只需3家零售门店即可申请组建连锁企业,吸引了大批有意发展医药连锁企业发展

[3]

2突出连锁企业成本优势

该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药品零售企业设置细则》,突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优越性。具体说来:其一,在人员方面,单体药店必须配备2名执业药师和1名药师,而连锁门店只需配备1名执业药师;其二,在经营场地方面,要求单体药店城区至少为100平方米,城区外至少为80平方米,城区连锁门店至少为60平方米,城区外连锁门店至少为40平方米;其三,在仓库方面,要求单体药店配备规定大小的仓库,而连锁门店可不设置仓库。通过以上措施,让各类成本降低,帮助连锁企业突破资金壁垒,提升经营活力。

3提升连锁企业配送效率

为满足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日益增长的物流配送需求,需要坚持贴近市场、注重效率的原则。为此该市市场监管局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委托本市药品批发企业或经省药监局确认的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配送药品。与此同时,实行委托配送的连锁企业可不设药品仓库,这一措施有利于调动市内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物流企业的医药物流配送资源,不仅降低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物流成本,还提升了配送效率,创造共享规模效益[4]

(二)帮扶单体药店转型升级

1通过深入调研列出问题清单

针对单体药店经营规模偏小、低水平重复建设、经营管理不规范、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市场监管局需要进行实地走访、现场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企业转型存在的困难,之后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员,最后提出解决方案,帮助单体药店转型升级,企业转型中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药店注销新开办不得经营药品。从单体药店到连锁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必须注销后重新办理;其二,药店库存的药品必须全部清理。通常单体药店的库存十多万到上百万。药店要在短时间内清空库存难度较大,主要在于药品采购基本为现款采购,并且品种多、渠道多,很难退回上游批发企业;其三,医保定点中断后难以延续。根据新规定,新申请医保定点药店必须经营满一年。医保定点是零售药店的生命线,如果没有医保业务药店的经营收入将大幅减少,这也是单体药店难以转型的一个因素[5]

2破解转型难题

市场监管局必须勇挑重担,推出创新举措,以此破解单体药店转型难题。具体措施如下:其一,经营不停。在同一地址保证药品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完成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注销和新申办流程;其二是药品不退。企业注销后的一定时间内可使用原有计算机管理系统继续销售药品,无需将全部药品退货;其三,医保不断。主动和市医保部门沟通协调,比如因单体药店转型升级导致经营主体变更可实现医保的无缝衔接。

(三)提升连锁企业品牌效应

1依托医保体系扩大市场份额

当前诸多地区将省内医保定点的零售连锁药店纳入城乡居民医保的指定药店范围,参保人员可凭省互联网医院平台电子处方到医保指定药店刷卡购药,这一政策充分体现了零售连锁药店的优势。2020年,该市明确“零售连锁企业门店”为申请投标药店的必备条件,不仅方面了患者就近购药配药,还进一步扩大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市场份额[6]

2通过“网订店送”扩展服务模式

国家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网上药店零售业务,为患者提供“网订店送”服务,通过连锁门店就近配送可以拓宽经营渠道。当前,消费者品牌意识逐渐提升,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也需要打造知名品牌,为消费者提供专业服务。该市基于现有连锁药店挑选一批质量管理规范、有社会责任担当、信用等级良好的连锁门店,并且升级为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目前已经共挂牌成立60家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

3建立连锁企业品牌形象

为进一步提升药品连锁企业知名度和建立品牌优势,当地市场监管局进行了市场调研,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参与民生实事公益项目,并且设立自动售药机、发放用药安全宣传手册,将服务送到群众购药困难的地区,切实解决了群众需求[7]

(四)其它要点

其一,平衡医保报销机制。不建议零售药店单纯配备基本药物,国家制定的基本药物补贴政策也要向零售药店倾斜,并且采取相应措施把经营规范的药品零售机构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二,做到培训与监管并举。药品监管部门定期组织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培训,进而掌握药品零售行业政策法规;其三,做好外流处方药的应接工作。在公立医院流入的处方药方面,药店应制定处方药种类购进计划,核对已有的经营种类和医院医保报销目录的种类,以医保目录能报销的品种为主要采购目标,并且利用药店自身市场适应性强的优势吸引公立医院处方,提升患者的归属感,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群体;其三,加强监管。为保障群众安全,必须对药品零售行业加强监管,药品零售企业也要完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进行质量控制,加强对供货渠道的管理[8]

结束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为了促进药店所属行业医药流通行业的发展国家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针对现阶段药品零售行业发展中的问题,需要优化连锁企业准入环境,帮扶单体药店转型升级,提升连锁企业品牌效应,始终从消费者需求出发,进而实现零售药店行业的专业化和多元化等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赵振基.主力军的新动向——从34家公众公司的业绩表现看药品零售市场的变化[J].中国药店,2022,11(11):16-20.

[2]汤晓群.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推动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J].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21,22(5):46-47.

[3]蒙文鑫,蒋蓉.江苏省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政策比较研究[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22,15(7):38-44.

[4]黄梦琴,谈在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卫生经济研究,2022,39(7):49-52.

[5]关月月,黄哲.考虑医保支付政策的药品零售双渠道定价策略研究[J].中国药房,2021,32(16):1926-1932.

[6]钟桂鸿,张茜,吴其聪.基于主题框架分析法的广东省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政策实施现状分析[J].中国药房,2021,32(12):1421-1427.

[7]王飞,何勤,唐萍.贵州省某公立医院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双通道"机制实践[J].中国医院,2022,26(12):78-80.

[8]褚皓月,温艳,于溪源.双渠道医药供应链动态博弈策略研究——考虑医保政策和消费者偏好[J].青岛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22,35(4):7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