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律风险及其防控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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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律风险及其防控对策

李敬

山东滨州烟草有限公司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   256200

摘要:随着法治烟草建设的逐步推进和人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明显增强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法律风险防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维护烟草市场的正常秩序,整顿卷烟市场,加大专卖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本文通过对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详细概述,并分析其存在的法律风险,从而提出可行策略,提升法律风险的防控。

关键词: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法律风险;防控对策

  1.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概述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指的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为了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对违反烟草专卖行政管理秩序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相关组织所给予的法律制裁。烟草行政处罚案件,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并在其管辖范围内,依法依规办理的各种案件。

由此可以看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应具备的条件是:

①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烟草专卖行政管理秩序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②应不应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的规定时,才能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法无明文规定时,不能给予烟草专卖行政处罚。③谁行使行政处罚权,行使何种行政处罚,都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能行使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权,即法无授权不可为。④烟草专卖行政处罚应当有法定的依据,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否则,行政处罚无效。

  1.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律风险

2.1常见的法律风险问题

①案件管辖权的不明确。比如说,在无证运输案件当中,违法行为的一般情况包含了违法运输的起运地、途经地以及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归谁来管。

②证据的完整性存在瑕疵,未能全部查清违法当事人的全部违法事实,不仅导致案件经营效果不佳,相关证据不足、不清或不能形成证据链,对涉烟违法活动打击不力,也会由于定案证据的不足而造成定性不准处罚依据错误,从而导致败诉。

③在未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履行不到位或程序错误,应该履行听证告知程序而没有履行,或告知不全,或手续不完整。

④私分、私用罚没物品、违规处理扣押以及没收物资;对违法者实施罚款、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时,不使用法律机关出具的罚款以及没收财产单据。

⑤在实践中,许多烟草专卖机构主管部门的违法行为都是存在的。具体表现为:超出职权范围、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有的专卖执法人员甚至还会在利益的驱动下,进行冒名举报、以假打假、钱权交易、行贿受贿等。暴力执法是经常出现的情况,一些专卖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人身权、财产权、隐私权等漠视不管,在办案过程中,他们可以随意地进行执法,他们的态度也很粗鲁,甚至还会对他们进行殴打、谩骂、刑讯逼供,从而用暴力的手段来达到办案的目的。

⑥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

⑦滥用自由裁量权;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2.2造成法律风险问题的因素

①办案人员的法律意识有待加强

案件的查办分离起到了监督的效果,但是很多办案人员由于受教育水平、年龄结构和工作状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行政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有限,具体表现在:案件文书制作不够规范、法律法规条例掌握欠缺、证据采集不充分到位;另一方面,办案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存在理论联系实践不够或是法条理解不够精通等问题,而单位对办案人员的专业性培训又没有很好的开展,导致这部分人员业务技能掌握不够细、实、深,工作流于形式化,自身水平难以提升。

②过分注重评查标准,失去了行政执法的精神

案件审理工作不但要符合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要求,更要有严格执法的精神,把案件查清查透了,并且做到“三不放过”。但在日常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中,办案人员一般都抱着“露头就打,有案就查”的思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忽视隐案线索,对卷烟来源、去向等不深究,按照一般思路结案了事,形成一份看似“完美”的案卷,待上级评查时不被扣分就行了,缺失了经营案件、彻查案件的精神。

  1. 案件办理法律风险防控措施的可操作性建议

3.1加强监督落实,确保规范执法

首先是抓好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执法环节的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同时将法律风险防控建设情况纳入所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范围,重点检查法律风险教育培训情况、法律风险梳理评估情况、法律风险防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案件办理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其次,还要推行公平、文明的执法,要制定统一的裁量权标准,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件,编制专卖执法案例指南,以促进行政执法公平、文明,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切实加强对案件卷宗的检查;最后是要严格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要认真学习有关烟草专卖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并对其进行定期考核,使其具有相应的执法资质,并要建立完善的执法资质考试与证书制度,加强对执法证照和证件的管理在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中,充分利用了行政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行为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与制约。

3.2强化队伍素质,提升案件查办水平

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为主线,大力加强烟草专卖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通过开展法治讲堂、自评自查、监督考核及落实责任追究等方式,提升专卖执法人员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落实员工岗位学法、谨慎守法、积极应对法律风险的责任,实现全员防控的经验,推行“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努力增强法律风险防控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影响案件查办的隐患和风险。同时要强化证据意识,确保案件证据采集的合法、充分、准确,由此才能使证据起到应有的证明作用。

3.3完善案件评查机制

目前的案件评查中只有一个评价的标准,并没有一个相对完善、可操作性强的评价方法,建立一套完整的、可操作性强的评价方法势在必行。创新评查模式提高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案件质量有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案件材料要符合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要求;第二个方面要案件要追根溯源,不是就事论事,就调查已经查获的那一部分,要鼓励经营案件的理念。现有的评查模式主要针对第一种情况,完善现有的评查标准,主要对第二方面的考核要求,可以将第一部分评查作为案件的基础分,然后从证据收集的完整性、综合运用证据的能力、案件办理的复杂性、典型性、创新性等角度作为案件的加分项。同时开展精品案件的评选,让典型引路,整体推进。

3.4强化部门沟通,防控风险发生

我国的法律法规制度比较独立,各个执法机关之间必须紧密协作。所以,要想从源头上防止这种风险的发生,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机关要加强与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交通机关等之间的沟通,做到功能互补,认真对待,形成执法合力,从而增强对烟草专卖市场的监管力度。此外,各部门之间还应相互学习、借鉴,以免在实践中手足无措,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能力。

结语:

针对当前我国烟草专卖市场的不稳定状况,烟草专卖机构既要从客观的法制保障、加大执法力度,又要加强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通过由内而外的改进和提高,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对法律风险的防控能力,从而对烟草市场进行规范,对运营环境进行净化。

参考文献:

[1]谢健,陈金玲.浅析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的责令行为规定的法律性质[J].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柳州市公司2022年学术论文汇编,2022.

[2]黄志武.浅谈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的现状及解决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