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研究——以鹤壁市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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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研究——以鹤壁市为例

闫艳伟

(河南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院)

摘要:以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科学评价土地适宜性和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对保障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粮食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是独立评价且有各自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本文以河南省鹤壁市为研究对象,选取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生态、环境、灾害、区位和矿产资源 8 个单项资源环境要素评价,综合分析影响土地生产力的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运用多因子综合权重叠加模型及GIS技术对土地做出适宜性分析,得到该区域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研判未来变化趋势和重大风险,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应对策略,更好的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 适宜性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1、评价区域概况

鹤壁市位于河南省北部,太行山东麓向华北平原过渡地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呈阶梯式变化,西北部山地、中部丘陵地、东部平原和东南部泊洼地分别占全市总面积的15.2%29.6%52.8%2.4%。土地利用地域分布表现出明显的地带性土地总面积2140.44平方公里,类型多样,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湿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均有分布。属海河流域卫河水系,主要河流有淇河、卫河、羑河、汤河等,拥有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和盘石头水库、夺丰水库等多座大、中、小型水库,在保障和调节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但全市水资源短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5853m3,人均水资源量 216m3,仅为河南省人均水资源量的58.4%2020全市总人口156.60万人,城镇化率60.98%,地区生产总值980.97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26万元。

2评价过程

2.1研究思路

综合考虑评价数据以30m×30m栅格为基本单元进行分项评价,按照评价对象和尺度差异遴选评价指标,分别开展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生态、环境、灾害、区位和矿产资源的单项资源环境要素评价。基于资源环境要素单项评价结果,开展国土空间适宜性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集成评价,同时识别区域自然资源禀赋与本底条件、问题与风险,分析农业生产潜力和城镇建设潜力,为国土空间格局优化、三条控制线的划定、重大工程提供科学依据。

2.2评价技术流程

评价遵循生态优先、科学客观、因地制宜、简便实用的评价原则,围绕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城镇建设功能特征,构建差异化评价指标体系,在充分搜集数据的基础上,串联递进地开展资源环境要素单项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农业生产、城镇建设承载规模,并进行综合分析,为国土空间格局优化、三条控制线的划定、重大工程提供支撑

2.3指标体系的构建

为保证“双评价”成果的科学、好用、适用,构建了涵盖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生态、环境、灾害、区位和矿产资源8个单要素,包含坡度、土壤类型、土层厚度、降水量、地形起伏度等19个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按照不同功能指向进行了生态保护重要性、农业生产适宜性、城镇建设适宜性、农业生产承载规模和城镇建设承载规模集成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了资源环境禀赋分析、问题和风险识别分析、农业生产潜力分析、城镇建设潜力分析4个综合分析,在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三线划定、规划目标指标确定、工程安排4个方面进行了应用研究。

2.4资料收集与数据整理

梳理鹤壁市各县(区)土地资源、水资源、大气和水环境、生态、灾害、气候气象等各类数据,数据时间以2020年度为主对有矢量数据的成果直接收集矢量数据,对于没有矢量数据的成果资料进行数字化,将所有空间数据统一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高斯-克吕格投影,1985国家高程基准,建立评价基础数据集。

2.5承载规模分析研究

承载力评价从国土空间开发的限制性“短板”要素与综合承载能力入手,通过揭示限制性要素及限制程度,识别国土空间开发适宜类型与适宜程度,为科学合理确定空间开发利用与保护修复的重大目标指标、划定国土空间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空间用途管制等提供科学依据[1]在水土资源不同的约束条件下,按照短板原理,采用约束条件下评价单元可承载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最大规模。

3评价结果

3.1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

鹤壁市生态保护极重要区主要位于淇县和淇滨区的西部山区,区内有云梦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黄洞省级森林公园、夺丰水库、盘石头水库以及浚县农场部分区域;重要区面积485.06平方千米,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2.66%,主要位于鹤壁市西部山区的鹤山区、淇县和淇滨区,区内有黄洞省级森林公园、淇河湿地公园、黄庙沟省级森林公园、七里沟省级森林公园、寒波洞饮水水源地保护区、南水北调、淇河等。

3.2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

全市农业生产适宜区面积1555.93平方千米、不适宜区172.16平方千米,分别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0.81%8.94%,适宜区集中分布在中东部平原区的浚县、淇县、淇滨区,该区域地势平坦、光热充足、土层深厚、土壤肥沃、地块集中连片度高。不适宜区集中分布在西部山区的鹤山区、淇滨区、淇县,主要受坡度、土层厚度、土壤类型因素影响,该区域地势较高、立地条件差、植被稀疏、有效土层厚度浅、土壤较瘠薄。

3.3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

鹤壁市城镇建设不适宜区面积277.06平方千米,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4.39%,主要分布在地形起伏较大的西部山区,该区域地势较高、地形复杂、对外交通不便、地质灾害风险性较高;城镇建设适宜区面积407.70平方千米,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1.17%,主要分布在中东部平原区的浚县、淇县以及西北部的山城区和淇滨区,该区域地势总体平坦、水土资源丰富、地质灾害风险低、区位优势明显、交通网络发达,是鹤壁市城镇建设条件最优越的地区。城镇建设适宜性主要受坡度、地质灾害风险性和区位优势度等因素制约。

3.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

鹤壁市战略矿产资源只有煤炭,因此将煤炭作为评价对象,以矿区作为评价单元。鹤壁市矿产资源评价将矿产资源保障年限作为初步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位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较适宜区降为一般适宜区。鹤壁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结果分为适宜区和一般适宜区。适宜区规模为70.69平方千米,一般适宜区规模为9.86平方千米。

4.评价结果应用与分析

4.1为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供支撑

根据评价结果,以村为单位统计分析各类功能主导单元的面积和百分比,并依据面积最大原则,赋予每个村主导空间属性,最终获得区域内的城镇建设空间、农业生产空间和生态保护空间。在三类空间划定的基础上,计算出各乡(镇)的生态保护用地、农业生产用地、城镇建设用地分别占各行政辖区总面积比例,将比例最大的作为乡(镇)的主体功能。

4.2为三线划定提供支撑

“双评价”结果可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线划定提供支撑。

4.3重大生态修复项目安排提供支撑

根据评价结果,结合资源环境优势和短板,开展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将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及农业生产不适宜区的耕地逐步退耕还林还草;将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及地质灾害风险高易发区的农村居民点、实施移民搬迁;将生态保护极重要区的采矿用地实施矿山环境生态治理、工矿沉陷区生态修复;对农业生产适宜区的低等别耕地进行提质改造,对地下水超采区耕地实施节水灌溉工程。

4.4为空间规划各功能分区划分提供支撑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分区为全域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叠的,明确主要功能导向,当出现多重使用功能时,根据管制规定从严选择分区类型,在确保不损害保护资源的前提下选择更有利于实现规划意图的分区类型。建议空间规划编制划分各功能分区时,充分衔接文化保护重要性评价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结果,明确保护与利用要求,统筹协调与生态保护区、城镇发展区的关系,形成复合控制区并统一实施规划管理。

参考文献:

[1]HUI C.Carrying capacity of the environment.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 Behavioral Sciences,2015, 3:155-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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