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商标和专用劳务标志有效注册期的延长1.1.根据俄罗斯联邦“商标、专用劳务标志和原产地名称”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16章的规定,商标和专用劳务标志(以下简称商标)的有效注册期为10年,从向俄罗斯联邦专利和商标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委员会)提交申请书之日起计算。商标有效注册期经商标持有人申请每次可顺延10
中亚信息
1994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