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服务构建和谐社会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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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提出来的重大战略举措。为此,我们必须认真探讨和分析民族宗教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来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全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不仅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而且体现了改革和建设的客观要求与各民族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的统一。胡锦涛同志2005年5月27日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始终坚持和贯彻的重要指导原则之一就是: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新中国的成立使中华民族站了起来,56个民族56载春风秋雨,创造了让世界惊叹的奇迹,中国正以惊人的速度屹立于经济全球化的世界民族之林。仅举地处祖国西南边陲的云南省为例,那里有52个民族共居,人口超过5000人的少数民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