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政策视域下妇女权益的法律保障问题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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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政策视域下妇女权益的法律保障问题探析

吴洪富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检察院,550400

摘要:在提倡三孩政策背景下,女性需要为家庭做出一定牺牲。实际情况中,妇女权利存在产假延长或就业歧视加剧、侵权行为隐蔽、维权成本增加等困境,为了切实保护妇女权益,本文结合三孩政策下妇女法律意识淡薄、生育自主权保障问题及存在求职风险、就业歧视风险等问题展开研究,提出了相关的保护建议,希望为三孩政策下妇女权益保障提供一些借鉴意义。

关键词:三孩政策;妇女权益;法律问题;建议

引言:为积极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三胎政策和相关配套措施。此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部门宣布,自2021年5月31日允许及提倡生育“三孩”。如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新政策实施后,妇女权益保障问题面临许多挑战,需要有关部门在解决妇女权益问题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以便突破现有问题。

一、三孩政策下妇女权益保护的意义

随着三孩政策实施,与三孩政策相关的配套支持措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在三孩政策下,女性在怀孕、生产到养育孩子的整个过程中,要比男性付出更多精力。因此,在三孩政策下加大妇女权益保护力度显得更加重要。做好三孩政策下的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有利于在女性怀孕、生育、产假、医疗健康及就业等方面实现公平目的以保障妇女的正常就业、医疗、健康福利,女回归职场以及未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三孩政策视域下妇女权益法律保障面临的问题分析

(一)部分女性法律意识淡薄,自我权益维护意识不强

部分落后地在思想观念落后存在“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然影响当地女性接受教育,导致妇女文化程度不高。与此同时,造成部分妇女法律知识匮乏,自我维权意识差,合法权益保障难以实现

(二)妇女生育自主权保障问题

如今,一些单企业为了维持企业效益,迫切工作效益进度,作出限制女性职工生育的违法“规定”,如“排队怀孕”“审批生育”等,这对妇女生育自主权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另外,部分地区群众思想观念十分落后,在家庭人员中并不考虑妇女权益,甚至“剥夺”妇女生育决定权导致妇女生育自主权无法保障

(三)求职、就业歧视风险

妇女因承担人类繁衍的重任,但现实社会没有此给予过多的关爱,反而女性受到许多歧视和不公待遇。一方面,存在入职风险。根据性别定型观念,企业认为大部分妇女精力集中在家庭上,诸如生育和抚养子女家务上。因而妇女总体上竞争能力较,容易被置于低层次、低职位和低报酬岗位上。部分企业不愿招聘女性职工,增加了女性入职门槛,从而使无法进入心仪的工作岗位。另一方面,存在晋升风险。妇女最佳生育年龄处于其事业发展的关键阶段。妇女由于生育而丧失事业晋升机会,或由于寻求事业上的进步而丧失生育”的机会。许多地区生育政策都加强了妇女生育保障力度,规定企业不得因怀孕而解雇、降薪、降职,并延长产假生育假,但延长休假又会增加企业雇佣成本和潜在压力,使得企业在面临同样竞争情况下,会倾向于雇佣男性职工,使得妇女陷入严峻的就业环境中,为其就业带来巨大力。

(四)产假、育儿假保障机制不健全,政策落地受限

如今,各地针对三孩政策出台的关联支持政策不一,导致部分地区、单位、企业出台形形色色的规定,影响生育产假、育儿假无法落实。同时,部分企业存在因产假影响当年福利待遇、评先选优等问题,还影响女性职业发展前景

(五)医疗、健康保障政策不及时,且因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

三孩政策出台后,生育三孩妇女健康风险有所增加,对医疗健康需求明显增大。然而,由于相关配套保障政策出台不及时,加上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因素影响各地政策存在较大的差异,给妇女身体健康带来较大风险

三、三孩政策视域下妇女权益的法律保障建议

(一)提高女性法治意识,增强自我维权能力

伴随人口老龄化形势日严重,三孩生育政策已施行。在三孩政策下,育龄女性是生育主体,难免会遇到工作及家庭的冲突问题,导致三孩政策下的妇女权益大受影响。为了切实保护妇女权益,则需重视强化女性法治意识,使其在日常生活中重视维护自我权益,避免在婚姻、工作、医疗及再教育等方面的权益受到危害,在自身权益受到危害时,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的意识

(二)加强宣传教育,让尊重、关爱妇女成为全社会共同意识

三孩政策下,应注重提高妇女权益保护意识呼吁各大企业防范性骚扰及不良企业文化。同时,以典型事例为切入点,向广大妇女宣传妇女的相关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加大对妇女求助渠道的宣传力度,使更多妇女了解寻求救助。另外,应加强妇女权益的宣传,以应对业在招工时出现的性别歧视现象,并把宣传阵地向农村扩展,确保尊重妇女、关爱妇女成为全社会共同意识,形成全社会尊重和保护妇女的和谐局面

(三)健全三孩政策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更好保障妇女生育权

一方面,为妇女自由选择的生育权利提供法律保障

“养儿防老”“儿孙满堂”“重男轻女”等中国传统观念已经深入人心。随着三孩政策的实施,很多妇女都要面对来自于配偶和父母的“催生”压力。生育权是一种不被其他任何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妇女有权选择是否生育多胎。但是,“催生”是一种社会现象,无形地“侵害”妇女生育决定权,部分家庭能充分尊重其生育意愿,完成家族繁衍重任。因此,必须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工作,防止他人干涉妇女的生育权,从而保护妇女的权益。另一方面,为妇女的生育保健权利提供法律保护妇女有权享受生命和健康,应提倡生育健康,减少社会非和谐因素。随着三孩政策实施,很多大龄母亲的生命和健康权利受到了威胁。应重视妇女在三胎化后的健康状况,强化对多胎妇女的健康保护,以保证身心健康。

(四)加强执法监督,避免违法违规”土政策“再现

在实施三孩政策时,应制定完善的计划,强化执法监督,走访调研,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协作沟通,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同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同时,针对三孩政策下妇女权益受侵害的案件做好法律宣传、政策引导、警示效应自觉尊重妇女,保护妇女权益,倡导全社会形成尊重女性新风尚

(五)工会妇联等部门应加强维护三孩时代妇女合法权益

首先,全面分析妇女合法权益保障面临的问题。当妇女在怀孕、生育、求职、健康医疗等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其希望能得到有关职能部门的有力支持。其次,应当简化处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处理程序,建立渠道畅通的法律诉讼制度,全面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最后,加强执法力度,强化对相关企业和组织的监督,并全面进行宣传教育,从根本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以更好支持和服务三孩政策的落地落实,实现国家出台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目

结束语:综上所述,三孩政策下,我国妇女权利保障还面临诸多问题本文旨在从宏观层面推进妇女权益保障,防止妇女因生育问题导致其求职、职业发展等合法权益受到影响。目前,妇女权益保护法是我国妇女权利保障的重要依据,与三孩政策相结合,可为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提供重大支持。针对妇女文化权益、健康医疗权益、政治权益及就业权益等进行全面保护,以期切实为三孩政策视域下的妇女同胞编织全面性的权益法制保护网,切实提高妇女合法权益保护成效,助推三孩政策高效施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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