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质量管理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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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质量管理研究

余淑英

乳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山东威海,264500

摘 要:高新技术企业是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是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激励创新研发、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出台了诸多优惠政策并实行认定管理,认定管理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具有显著促进作用。本文就目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存在的材料质量问题,结合笔者多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质量管理工作的经验,进行较为详细的阐述,为今后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质量提供参考。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质量管理;乳山市

中图分类号: XXXXX

文献标识码: XXXXX

0引言:

高新技术企业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从而助力乳山经济高质量发展。

1.乳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乳山市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作为科技创新的重点来抓,在政策、资金、环境、人才要素等多方面下足功夫,着力壮大以高新技术企业为核心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全市高企总数从2019年35家增加到2021年47家 ,所涉及的领域主要包括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资源与环境技术等。从各个领域的企业数量来看新材料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占前三位,从企业规模看,大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已走过初创期,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高企培育取得显著成绩,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作出了重大贡献[1]。

1.1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成效明显。为进一步提升乳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基数,乳山市采取网格化走访企业活动,通过走访调研,送政策上门,不断指导企业加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山东省、威海市高新技术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服务,形成“储备一批、服务一批、推荐一批、评价一批、认定一批”的梯次培育机制,2021年组织87家企业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14家企业入威海市高新技术培育库,组织28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5家企业获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数量和发展质量得到了“双提升”。

1.2奖励政策支持成效凸显。为加快推进“产业兴市、工业强市”战略,夯实乳山市经济发展基础,提升企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乳山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实施乳山“海纳英才计划”的意见(试行)》等配套文件。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能享受省、市、县三级奖励资金扶持,企业申报积极性较高,推进高企数量快速增长。

1.3创新创业活力不断增强。通过大力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工程,目前乳山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49%,在装备制造、新材料、海洋生物等领域实施省、市创新项目50余项,在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有力地推动了乳山市产业的转型升级,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协同发展,围绕牡蛎产业已形成育苗育种、净化处理、冷链物流、精深加工、活性物质提取的全产业创新链条,企业创新创业活力不断增强。

1.4创新创业人才更加集聚。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助推了乳山市人才建设。近年来,乳山市将各类人才计划向企业倾斜,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开辟绿色通道,推动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推动企业发展转型升级,积极引导企业搭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各类平台,依托平台载体,成功牵手10余位院士,申报各类人才项目20余个,柔性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50余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创新创业人才更加集聚。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质量管理存在问题

2.1企业规模普遍偏小。 高企认定办法规定企业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才能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对乳山市注册满一年以上工业企业从财务和税收状况看,大部分企业规模不大,发展能力较弱,注册资产规模较小,部分制造业企业销售收入不足百万;企业营业收入较少,且企业销售收入多为未开票收入或免税收入;规上企业中缴纳税收企业占比不多。

2.2企业知识产权层次较低且获得时间集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通过走访调研,部分企业实际无研发场所和研发人员,不具备技术研发条件和研发能力,企业申报资料中研发情况与实际不符,同时,企业知识产权科技含量较低,基本不具备一类知识产权,通常在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前几个月一次性注册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外观设计等二类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授权时间比较集中,多为当年申请,当年授权专利。

2.3高新技术企业准入门槛高。按政策规定,企业要通过认定,须在国家支持的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八大技术领域内、要有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科技人员占比要达到1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不低于总收入的60%、研发费投入占比要达到一定比例,不少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并未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归集不到位,因此,真正的高科技企业因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解读不到位被拒之门外。

2.4中介机构缺乏监管。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料要求较高,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评价;对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对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总体情况进行综合打分;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如果企业不具备一定实力和财务管理水平,难以提供相关申报资料,所以企业会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来协助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部分中介机构在利益驱动下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的质量大打折扣,利用专业优势以假乱真,从知识产权申请、专项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方面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仅由认定机构公告三年之内不得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处罚力度不大,中介机构很容易逃避责任。目前,乳山还未制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没有就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制定统一管理规范。

2.5审核部门权责不清。评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与税收优惠关系最为紧密,但在当前单纯依靠科技部门排查、指导、实地核查,由科技部门牵头审核认定工作,税务部门在材料推荐上报后根据上级要求对财务指标进行审查,事实上弱化了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评价工作的初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需要部门协同努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科技部门和税务、财政部门多主体运行模式,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提高审核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质量管理的建议

3.1修订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制度。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建立税务、科技部门长效工作机制,制定沟通协调、问题解决、调查研究等工作制度,规范审核认定管理,使上层制度设计更加公正、公平。同时,强化科技、税务、财政部门联动,科技局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建设和入库企业名单的调整、更新,解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牵头组织和开展高企认定系列政策宣传培训;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形式审查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等工作。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相关财税政策的解读培训。税务局负责围绕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科技人员占比、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等财务指标,面向拟申报企业,开展政策培训和延伸辅导服务,帮促企业规范管理,达到高企认定标准。

3.2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考核和奖励方式。高新技术企业考核要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考核重点改为高新技术企业产值、税收贡献、研发人员数量、研究费用投入、一类知识产权获得等相关指标;地方政府要改进对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方式,补助设计与考核指标相关联,并注重财政补助的事中事后管理;政府部门要慎用财政补助,减少补助额度,减少不法分子获利空间,按照现行政策,经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3年有效期内,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的50%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获得省、市两级奖励资金共20万,乳山市不超过10万奖励;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获得威海市奖励资金10万。

3.3主管单位加强审核管控。从近年来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情况来看,企业知识产权、立项审核任务繁重,而受限于审核时限紧和申报企业数量逐年大幅增长,科技局很难逐一开展详细的实地核查,建议增加审核力量加强科研立项、专利审核,对部分专利申请集中的企业严格开展实地核查,重点检查其生产经营情况是否和申报材料一致,并对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经营实施持续性动态监管。

3.4税务机关依法严格审核。税务机关严格落实《认定管理办法》和《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依法依规对认定企业进行审核。在企业申报高企之初,先行由税务部门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科技人员占比、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等财务指标进行审查,要重点审核企业财税指标的逻辑性和真实性,对符合虚假申报特点的企业严格把关,并将审核结果与企业纳税信用等级结合,对纳税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不予推荐。同时加强后续管理,通过税务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后续管理质效。

3.5完善中介机构管理制度。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材料必须负相应法律责任。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监管,主管部门制定落实《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同时尽快制定对违规中介机构惩戒管理办法,通过罚款等方式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加大处罚力度;税务部门对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审计的中介机构资质严格把关,对违规中介设立红黑榜,建立市场禁入机制。

结语:

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背景下,大力培育高企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区域创新指标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产业强市的必然要求,只有拓宽培育科技型企业范围,守住高新企业认定质量门槛,让真正的高新企业得到实惠,激励更多企业注重研发创新,才能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才能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质量管理。

参考文献:

[1] 夏 计 军,金 彦 波.加 快 无 锡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发 展 的 思 考 [J].江南论坛,2021(3):25-26.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