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智能化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意义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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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智能化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意义

赵轶群

浙江嘉科电子有限公司 浙江 嘉兴 314000

摘要:根据党和国家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高新技术广泛应用的时代特点,本文通过对司法情报与司法体制改革关系的深入分析,论述了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构建司法情报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总结了司法智能化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司法智能;司法制度改革;司法智能模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1司法智能化的作用和前提

随着人民法院信息化规划的逐步推进,全国各地各个人民法院依据自己的需要,探究“人工智能+司法”的操作方式,大量新的智能化系统审理和协助审理案件系统已经法院获得应用推广。建设智慧法院不但具备减少司法部门成本费、提升司法部门效率的价值和作用,并且还具备提高司法部门工作能力.完成同案同判.兼具公正司法与一般公平效用的丰富含义及价值追求。

1.1司法智能化的操作方式

现阶段,在人工智能方面的改革创新操作中,江苏、上海、河北、浙江等地具体运用了不一样的做法。电子质证随讲随翻系统.材料传输云柜系统软件.文档的左看右写系统软件.同案异判系统软件和简单法院判决书自动生成系统软件。司法部门数据管理平台的开发设计与运用.浙江省法院系统.开庭审理作用巡察服务平台.开庭审理智能识别系统.智慧法院系统软件和明镜系统。上海法院系统主要开发设计开庭审理视频语音智能化转写系统软件,C2J法官作用协助审理案件系统.刑事案智能辅助审理案件系统和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运用数据分析系统。

1.2司法智能化的职责

根据分析司法智能化在日常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可以发现司法智能化主要具备数据采集和转换、审理监管、审判管理决策适用等作用。(1)搜集和转化材料的作用。以数据信息技术为主导,将收集到的文字、视频语音类信息转化成对应的电子数据。比如,全自动语音识别系统便是根据对自然语言开展技术性解决,随后将其转化为对应的电子数据和文字。(2)审理监管辅助职责。浙江省、河北省法院系统选用的开庭审理自动视频监控系统,是将开庭审理环节中的标准规定转换为对应的数据信息命令,选用云计算技术的方法对即时开庭审理完成对比。河北法院系统选用的审理风险防控系统,也是依据同样原理,把审理案件步骤整理出的风险防控措施转化成对应的数据信息命令,并对实施环节开展监管对比。(3)审判管理决策支助职责。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大量的裁判数据信息完成情节的抓取与对比,发掘司法部门的本质规律性,完成类案推送,为审判管理决策给予根据。根据上述制度与审判实务的关联,第一种制度与第三种制度的关联程度最低,第三种制度之间的关联程度最高,而第一种制度的发展情况反而最多,也是最广泛、最普遍的应用。目前对司法人工智能的实际应用在深度和广度方面都十分有限。从深层次来看,司法人工智能在实践中仍然局限于作为法律人员决策的辅助作用,只适合作为法官助理而不能完全取代法官。它或许更适合处理技术上的.辅助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公正司法的形式化趋向和公正司法对法官实践客观的规定存有理论悖论;司法部门智能化对数据信息.系统的依靠以及后果与司法改革去单一化.司法责任制存在着目标矛盾;合理完成司法部门智能化的内在前提和数据信息.优化算法不能和计算水平不足中间存有运作分歧。所以,需要对以上分歧的本质逻辑性和表达形式开展研究与思考。

2关于司法智能化模型的讨论

2.1明确提出模型

我们国家的审判制度信息化管理,智能化系统的持续推进,如今一些地域人民法院已根据引进电子转账、视频语音全自动输入等技术性,研制开发出协助审理案件智能化信息系统,节省很多法律文件定编.储存.转交等费用或资源;部分人民法院还构建了可储存大量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实例.参照实例和实用计算方法数据库查询,进而减少审理案件强度,防止“同案不判”问题的产生,提升了审理效率和品质。律师业智能化在律师界也快速进步起来,如河南省律师协会全面推行具备高效查找作用的“法蝉”系统,百度的智飞律师智能平台可以协助刑事辩护律师更简便地找到案源。可是,伴随着智能化信息科技与司法体制改革紧密结合,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司法部门智能化系统欠缺统筹协调,各地区各层次的司法部门智能化互连不上;基本法律数据统计分析工作量大,使隐含的数据价值无法被充足发掘;智能控制系统慢慢单一化,导致资源消耗等。所以,对司法部门智能化系统所作的整体统筹协调、系统融合有一定的重要性。

2.2模型内容

在司法智能化模型中,包括三个部分:技术服务层、数据处理方法层和业务流程应用层。而司法智能化模型完成的前提是技术服务层,这种措施包含自适应安全性系统架构.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云计算技术.互动体验.物联网技术.边缘计算等多种多样技术性;数据处理方法层在技术服务的基础上开展资源优化配置.数据统计分析和信息共享;技术性支撑层与数据处理方法层紧密结合,给予给法律法规从业人员和社会大众的商业服务运用,即搭建业务流程网络层。与此同时,司法部门智能化方式下设定了安全管理系统,以维护司法部门功能方式的操作安全系数。其中,以业务流程网络层最为关键的司法部门智能化方式,主要分成法律事务办公室服务平台和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首先,法律事务办公室服务平台在司法机关协同办公系统中的使用主要表现在调查取证、身份证制作、审理三个阶段:一是全息投影记录调查取证。运用虚拟现实技术完成保存案发现场,多方位调查取证和案子感官感受;二是标准服务平台身份证制作。核实、核实、辨别票据及提取直接证据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为审理案件工作人员搜集直接证据自测试给予了高新科技方式,便捷及时处理更正,提升直接证据力;三是应用智能化审理系统软件。智能化系统审理系统完成了公检法司部门协作数据信息沟通交流、流程优化。

其次,法律咨询服务服务平台主要分成线上和无网两大部分,以达到人们对法律援助的要求:最先,创建信息平台网。应用互联网大数据、创建法律咨询服务、宣判后答疑解惑、法律援助中心等一系列全方位的低成本综合服务平台;二是服务机器人放置司法部门。每个大法院服务厅置放了大批量的法律法规和各种各样实例,人工智能技术机器人“小法”,可让被告方提早在线下就法律问题提前向“小法”咨询。

在司法部门智能化方式中,安全管理系统也饰演关键角色。运用和推广司法部门智能化模型,提升了信息泄露、黑客入侵、互联网系统漏洞等互联网风险性产生的概率,在保护性领域,传统式的服务器防火墙不足以处理在保护性行业发生的新问题,法律法规智能化模型使用高德纳的不断自适应风险性和信赖理论来搭建安全管理系统,把当前互联网中的互联网大数据问题转换为大分析问题,对每一个深度造成的海量信息开展分析和科学研究,对不同深层的信息进行结合分析,便于能够更好地发现和预防。此外,安全管理系统自身也具备持续更新的作用,进而完成对潜在的风险性和信任的动态性评定,为不同的客户人群给予不一样的管理权限。

3司法智能化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意义

3.1司法智能有助于实现公平正义

聂树斌冤案虽已过去多年,但近年来仍深陷冤案,冤案的发生与审判员、司法工作者业务能力低、专业素质差等密切相关。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很明显,一方面是案子总数大,审理质量低。每一个人民法院每日都需要处理是多少案件,殊不知法务专员却很少,仅有加班加点来解决这么大的案件。司法部门资源分配不均匀,审判员的工作能力参差不齐。虽然法律职业的规定必须根据法律法规从业资格考试,可是,在很多贫困山区,高层次的法律工作者并不愿意去法律法规从业资格考试,因此,在一些设备人民法院,专业士官和未根据法律法规从业资格考试的老大法官,在这方面担负着关键义务。到了今日,因为一部分贫困山区没有引入新生力量,没有高级审查员的出现,这一部分依然存有。虽从业法律法规职业很多年,但因为未受到法律系文化教育,又未通过技术专业考试,所以,法官的法律法规素质、业务能力极有可能不合格,更容易造成冤假错案。

根据司法部门智能化的产生,可以合理地推动公平与正义的完成。用AI法官助理为例子,AI法官助理能为审判员给予案件分析报告、法律条文剖析、发布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法律条文等全新转变版本,能对案子客观事实、分辨适用法律状况。由于AI法官助理会累积很多的法律法规,裁判文书,法律案件,尤其是裁判文书和有关材料等,因此具备较高的法律法规素质,可以为审理工作人员给予更加技术专业的审理建议,在一定水平上降低冤假错案的产生。

3.2司法智能化提升了法律工作者的工作效率和严密水平

案件多,司法人员少,因此工作目标比较重。在法庭上,除审判我院审理的刑事案件公诉、自述、附带民事诉讼案子外,还必须有裁判文书来解决刑事案,为法院别的刑事案给予帮助,如梳理档案资料、将相关文档上载网上,也必须精确;准时汇报全院刑事案件审理统计报表以及他案子、汇报材料等工作中。很多细枝末节的运行都必须司法人员亲自去做,因此效率不高。而司法部门智能化的关键媒介是司法部门智能化方式,设计了法律事务办公室服务平台,合理解决了这一问题。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语音识别技术自动转化成文本,提升了仲裁员的工作效能,远程控制开庭审理节约了司法部门资源,节省了审理工作人员外出的时间。AI法官助理可以迅速地获得审理工作人员需要的信息内容,进而节省很多无用数据信息的时间,提升审理品质和高效率。

3.3司法智能化系统已使其简单化

其最大的特征就是便捷,简易。根据司法部门智能化系统方式下司法部门智能机器人“小法”的实例,创建了储备很多法律法规和各类案件的人工智能技术"小法"智能机器人,在各类人民法院服务厅开设,彼此被告方可就法律问题向“小法”开展商讨,比如,如何处理借条和欠条在借条上的还款限期,也可参照相关的程序流程。小法人格化,能做到与职业律师界人员类似的效果,方便群众。

4提升司法智能化的建议

就现阶段司法部门智能化和司法部门价值.司法改革的目标完成.司法部门现况等领域普遍存在着分歧,在对司法公正与司法部门智能化系统关系开展讨论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提议:

一是坚持法官的主体作用,建立审判的人性化标准。现阶段,法官遭遇转型案子数量.难度系数等工作压力,虽然有时候会出现不符公正司法规定的判决结果,但这并不能变成忽视法官主体作用的原因,而应该是加强法官主体作用塑造的驱动力。塑造好法官要重视计划练习,重视优秀大法官素养的综合性提升,高度重视塑造优秀法官复合型专业知识。AI司法部门和人的智能化之间,坚定地确立了人的智能终身原则,在对裁判预警系统推出的案件信息面前,要坚决相信法官和法官的主体性,不能让貌似客观性的类案消息推送到法官的思想结构。

二是坚持司法部门规律,以井然有序、平稳的方法推动提升数据库和优化算法。应尽可能把来自人民法院和相关部门的司法部门信息数据信息井然有序地传送到数据库查询中,尽可能把传送到数据库查询中的信息数据开展结构型解决。对于此事,既要拟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又要拟定相对应的司法部门信息数据公开和保障机制,创建司法部门信息数据的操作指导。在优化算法层面也必须不断提升,提升电脑系统的准确性.透明度,并加强对优化算法的管理和检测,根据搭建相关法律制度,避免和避开优化算法可能对完成公正司法和司法部门运作造成的影响。

三是重视司法部门特性,避免人工智能对司法部门实践的专业性破坏。要从司改的目标考虑,避免在改革创新实践中发生目标转移的状况,也就是以技术性转型替代.掩盖规章制度演变的要求。司法改革必须高度重视司法改革的系统化,把人工智能介入司法部门实践的不同方式放置司改的制度背景下进行思考,尽可能削弱可逆性.个人的革新与改革所产生的系统不平衡。除此之外,应依据人工智能干预司法部门实践的水平,搭建相对应的法官自由案件评查和类似推送的参照规定.法官的司法义务和审判制度等间的均衡和评定体制。

结语

本文从司法改革的环境及时代特色考虑,分析创建司法部门智能化方式的可行性分析,从而讨论司法部门智能化系统对公正司法推进司法改革、提升法务工作人员工作效能和谨慎水平的关键意义。它的便捷、简易、迅速的特性还进一步促进了全方位法治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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