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现状及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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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卫生监督执法 机构现状及对策

李岩

( 太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山西太原 030001 )

摘要: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管理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2020年春节伊始的一场轰轰烈烈的“新冠肺炎”病毒从武汉向全国蔓延,疫情之下,太原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立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技术指南》的规定,挺身而出,站在了疫情防控监督的第一线,对所辖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依规查处了多起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为龙城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眼下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防控阶段,防控工作仍将继续。反思两年来的工作,暴露出了我市卫生监督执法体系的许多短板和不足,也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方向。

关键词:卫生监督执法;公共卫生;管理;现状;对策

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机构改革

目前,全市通过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系统报告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11个,市级单位1个,县级机构10个,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市监管范围内共52个乡镇、54个街办,下设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站只有20个,监督人员配备不足,主要依靠外聘检查员协管员协助工作,不能满足建立基层有效监督执法网络的需要。同时,国家早已指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向,但改革的实际情况不容乐观,按照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机构改革进程推进较慢,辖区执法机构至今未完成改革,全市卫生监督机构机制无法得到进一步优化。此外,各地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名称不统一,极不利于建立卫生监督执法统一的组织形象,不但影响了卫生监督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外在形象,而且影响了组织本身的建设、发展和运作。

(二)人员结构

1、人员配置不足。目前太原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着人员机构配置不足、年龄分布失衡、专业人员匮乏等问题。截至2021年底,各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通过国家卫健监督信息系统报告的卫生监督员共计296名,每万人口卫生监督员0.56名,原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切实加强执法力量配备,参照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的标准,测算所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我市每万人口卫生监督员仅0.56名,远达不到人员配备标准。2021年全市监管各类单位13292户,平均每名执法人员监管近45个单位。且随着我市外来人口的增加,城市的发展,各类监管单位数将持续增加,但监督执法人员编制长期不变,监督执法机构有空编,但编办也不让招聘新人,造成现有监督人员数量不足,与繁重的执法任务不相匹配。在人员年龄方面,目前全市50-60岁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09名,占到了全市卫生监督人员的36.8%;同时,在监督人员专业方面,医学、法学等专业人员匮乏,尤其是法学,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寥寥无几,无法满足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的专业要求。此外,近两年由于疫情原因,各级卫生健康委、局还要从执法机构中借调一线年轻优秀的监督员使用,没有足够的监督员,监督执法任务很难保质保量完成。


1 2021年太原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管辖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

名称

监管单位数

编制数

在岗在编人数

年龄结构

30岁以下

30-40岁

40-50岁

50岁以上

市级

710

108

81

0

30

19

32

小店区

2411

31

27

0

13

8

6

迎泽区

1812

34

33

2

7

4

20

杏花岭区

1906

38

36

2

6

12

16

尖草坪区

1411

19

16

5

3

4

4

万柏林区

1600

26

22

1

5

8

8

晋源区

829

9

9

0

3

3

3

清徐县

761

17

16

1

3

8

4

阳曲县

613

26

23

0

9

6

8

娄烦县

444

30

15

3

4

5

2

古交市

795

20

18

2

8

2

6

合 计

13292

358

296

16

91

79

109

2、人员身份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人员身份的尴尬。2020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中国卫生健康领域内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各级卫生监督执法部门是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委托的执法机构。现实中监督机构既不属于医疗机构,也没有明确说属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既面临无法晋升职称又不能参公问题,人员流失严重,近三年我市共调出及退休人员达51人,且调出人员均为学历在本科以上的年轻人。现有的基层监督执法人员年龄又偏大,人员和知识结构不合理,与繁重的执法任务和较强的专业性不相匹配,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卫生监督执法的效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的能力。

(三)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1房屋建设。我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大多没有自有办公用房,办公用房是通过租赁的方式解决的;有自有用房的卫生监督机构,也都存在面积不足的问题。按照《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原卫生部令第39号)和《山西省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评审细则》的规定,各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业务用房要满足卫生监督工作实际需要,功能用房配备完备,市级总面积不少于2400m2;县级建筑规模不少于1200 m2;人均建筑面积应在40m2以上。而我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由于建设时间有先有后,办公用房有新有旧,建筑用房面积差距很大,少的不足5m2(表2)。且办公用房存在基础设施陈旧、不足等,严重制约了基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各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房屋、监督员数量

名称

行政级别

内设
科室数

下设派出(分支)机构数

办公用房

在岗在编人数

人均面积

自有

租借

总面积(m2

市级

副县级

22

0


1268

81

15.7

小店区

正科级

7

3


747.41

27

27.7

迎泽区

正科级

6

1


252.30

33

7.6

杏花岭区

正科级

8

0


560

36

15.6

尖草坪区

正科级

7

0


200

16

12.5

万柏林区

正科级

7

0


386

22

17.5

晋源区

正科级

3

0


312.7

9

34.7

清徐县

正科级

2

4


210

16

8.8

阳曲县

副科级

3

3


105

23

4.0

娄烦县

科级级

5

6


1018

15

67.9

古交市

正科级

3

3


1000

18

55.6

合 计

11

73

20

6

5

6059.41

296

19.7

2执法车辆老化。2021年底,全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共计有执法车辆71辆,存在不同程度的老化问题。以市级卫生健康执法机构为例,共有执法车辆27台,其中有15辆为公安部门公用车改革时淘汰下来的,剩余12辆车为财政资金购买或上级分配。车辆使用年限均较长,除一台使用年限为8年外,其余车辆使用年限全部在10年以上,达到或马上将达到15年的报废标准,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几乎天天在外监督执法,且管辖单位分布在不同的县(市、区),尤其职业卫生监管的用人单位,大部分分布在偏远山区,路途崎岖,对车辆性能的要求较高。一旦车辆不能及时更新,这批车辆报废后,将无法满足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处理突发事件等工作,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执法的时效性。

3、信息化建设。太原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信息化工作目前无论是与其他行业还是与本行业其他兄弟省份单位之间相比均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为:一是当前太原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还处于发展初期,卫生监督应用软件开发还是个别专业的单独建设,缺乏统一整合的信息交换平台。二是缺少专业的信息平台维护人员和维护能力,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的应用单一。三是还未形成一个完备的规范、标准、高效、安全、先进的网络体系,各系统间无法有机对接。如监督执法人员的手持移动执法终端无法与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对接,行政审批系统与日常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结果无法实时对接。四是监督执法取证手段落后,电子化执法工具配备不足,无法满足监督检查工作的取证和全过程记录需求。截止2021年底,在省卫健委连续两年申请专项资金投入情况下,全市296名监督执法人员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85台,勉强达到1台/2人的标准。

(四)应急保障

自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太原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始终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紧扣疫情防控重点任务,细化防控措施,持续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监督检查。为努力满足一线监督人员监督检查的防护要求,多渠道保障物资供应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应急保障缺乏统筹管理。应急物资储备的种类和数量仍然有限,储备方式单一,数量偏少、品种难以动态调整,各类应急物资的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管理体系亟待加强。二是应急装备投入不足。目前,市级卫生监督执法应急队员共有20名,但应急装备如卫生应急服装、个人携行装备等物资库存仅有9套,每年向市财政上报的突发事件处置基础建设预算均未获批。经费保障不到位,应急专项经费微乎其微,制约了卫生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

二、对策与建议

(一)加快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全国要统一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名称,改变目前机构名称不统一的现状,维护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机构的整体形象。二是按照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原则,积极与人社、财政和编办沟通,加快整合市区两级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原市辖区卫生健康执法机构、人员编制、资产相应划转市级,作为市级执法机构的派驻机构。三是筑牢基层执法网底,增派乡镇(街道)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站,接受乡镇(街道)和卫生健康执法机构双重管理,实现卫生监督执法网格化。

(二)增加和优化执法人员配比结构与人社局、编办协调沟通,根据辖区人口、工作量和服务范围,市、县(市)两级按照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1.5名卫生健康监督员的标准,通过适当增加编制、内部调整编制等方式,解决卫生监督人员短缺、年龄偏大、专业人员匮乏的问题。同时适度增加医学、法学等专业人员的配置,保证专业人员不得低于核定编制总额的85%。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培训长效机制,提高执法队伍的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争在“十四五”末,各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业务用房面积达标;加大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投入,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大数据、云平台,建立起在线监测、实时执法与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的对接网络,推进阳光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提高执法装备水平,保证执法车辆和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等现场取证设备按标准配足。

(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卫生应急保障的投入力度,将应急物资的日常储备工作纳入财政预算的经常性支出项目。同时,加强对应急物资储备的统筹管理,建立科学、经济、有效的储备机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应急物资计划、采购、调用、补充等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补齐公共卫生短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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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谷雨,孟群.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影响因素结构方程模型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2022,38(01):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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