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某项目为例浅谈如何盘活烂尾楼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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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某项目为例浅谈如何盘活烂尾楼

孙成永

淮安市华地置业有限公司 223001

摘要:烂尾楼的存在不仅浪费社会公共资源,也严重影响城市形象,本文分析烂尾楼形成原因,并以某项目为例,阐述了盘活烂尾楼的思路与方法,并提出了防范措施。

关键词:烂尾楼;成因;新方法;防范对策


  1. 绪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率的提高,城市中出现很多烂尾楼现象;烂尾楼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严重制约经济发展,是政府和社会的心头之患。因此研究烂尾楼的形成原因,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使烂尾楼重新焕发生机,对减少社会资源浪费,提升城市形象有重要的意义。

1.烂尾楼的概念

烂尾楼普遍的理解为[1]:建筑工程项目已经开工,并具有一定建设规模,由于相关手续无法办理及缺乏有关机构的批示,或参建单位资金断裂、工程项目质量检验不合格等原因,致使项目停工一年以上的工程。

2.烂尾楼的成因

1)项目未经合法审批。很多项目缺乏合法的审批手续,在选址、规划、建设等方面是违规的,被判定为违章建筑;此外,由于未经前期的合法审批流程,缺少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项目完工后不能通过竣工验收,形成烂尾项目。

2)参建单位资金链断裂。房地产行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2],参建单位往往需要向金融部门或其他企业筹借较多资金,贷款额大、投资周期长、资金回收慢。因此,一旦参建单位经营不善,陷入经济纠纷中,易导致资金链断裂,进而影响相关项目的推进,形成烂尾楼。

3)施工质量缺陷。工程建设项目一旦启动,相对于项目总体目标的安全、质量与进度,经济效益才是开发商与承包商所考虑的重点,部分参建单位不遵守建筑安全质量的相关法律法规,产生因质量不达标的烂尾楼[3]

3.烂尾楼的危害

烂尾楼建筑形象陈旧丑陋,极大影响市容市貌,大多烂尾楼项目场地内部杂乱,塔吊、升降梯等设备长期滞留在烂尾楼上,年久失修,形成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烂尾楼往往占用大量的土地、资金资源,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烂尾楼是房地产领域一个存在广泛且危害极大的现象;如何盘活烂尾楼,对于减少社会资源浪费,提高城市形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很重要的意义。

  1. 某项目烂尾成因、解决方法及意义

1.项目概况

某项目占地约82亩,总建筑面积约12.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

2.形成原因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某项目从开工建设到竣工交付历时十年,情况错综复杂,造成烂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违规开工建设。2011年9月,在项目农用地指标未落实、各项行政审批手续未办理的情况下,违规开工建设,并采用与计划挂牌土地捆绑的模式来解决建设资金问题。

(2)土地经营政策调整。2013年,国家明令禁止以土地置换方式进行项目建设,因此该项目采用的土地捆绑模式必须改变,建设单位与原总承包单位进过多轮艰难谈判,解除了土地捆绑。

(3)使用功能无法明确。因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受到严格控制,原使用单位无法入驻,后经政府协调,才陆续明确使用功能,致使项目建设周期较长。

(4)原总承包资金链断裂。项目周期长、土地捆绑的模式无法实施,加之总承包从社会大量融资,债台高筑,工程所需资金无法保障,长期拖欠分包人、材料供应商等的工程款、材料款、农民工工资,工程陷入瘫痪。

3.存在问题及处理方式

该项目烂尾的原因是多方面因素叠加导致的,不仅包括工程项目如何推进,还包括了债权债务纠纷、合同无法履约及资产变现等多个疑难问题。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建设单位着重解决以下两个问题:

1)债务债权纠纷导致工程停工。由于总承包单位资金链断裂,不能履行总承包责任,建设单位提请市政府,并向法院起诉, 2016年11月,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合同依法解除施工合同关系。双方经司法途径,由法院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已完工程价款进行鉴定,建设单位依据法院判决结果,向原总包单位支付工程款,为后续项目顺利复工扫除障碍。

2)合同无法履约影响复工。与原总承包单位解除施工合同后,导致工程建设无施工主体,建设单位面临如何处理原总承包发包的分包合同问题;若重新招标,该项目一两年内都无法启动,且原有的各分包工程已经完成了相当一部分的工程量,若其没有中标,势必不会离场,从而出现阻挠施工、群访等事件;此外重新招标,原承包商退场和新承包商重新进场,必然带来时间和资金的损失。综合考虑,建设单位采用对已完成招标的分项工程合同平移方式,各分包合同甲方由原总包单位变更为建设单位,维持原招标、合同条款的解决方案。该方案实质就是由建设单位承担总承包管理责任,尽可能早日复工,不仅可以解决原总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的纠纷,而且可以将诉讼赔偿损失降到最低。

另外由于施工主体缺失,施工许可等手续无法办理,消防、人防、节能等专项验收无法开展,致使该项目无法通过正常程序完成竣工验收,产权无法办理,资产不能变现。为解决这一难题,建设单位创造性的提出了三点解决方案:

(1)通过检测或鉴定方式来确认工程质量。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自查自验,形成自查自验报告及验收资料,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或鉴定机构,对房屋质量、安全使用功能、消防进行全面检测或鉴定,确保满足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安全和使用要求,形成建筑结构安全检测和鉴定报告。

(2)以检测和鉴定报告为核心,过程资料清单为附件进行竣工资料备案。协调城建档案馆将项目自查自验报告、建筑结构安全鉴定报告等档案资料按规范立卷编录,出具接收证明。

(3)以完成的土地、规划手续、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及档案接收证明办理项目不动产权证。自规局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结构安全鉴定报告等材料出具核实意见,完成不动产权办理,资产得以变现。

4.解决的意义

社会方面,该项目竣工并成功交付使用,改善了区域营商环境,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方面,该项目历时10年之久,投入大量资源,成功办理不动产权证,为公司增加了十余亿元的固定资产,有效缓解企业压力;另外,该项目以检测、鉴定报告为核心,加上土地证、规划许可证、规划核实意见等已取得的分项验收证明,开拓了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新思路,为其他类似、同类型的烂尾楼提供了成功案例,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1. 总结与启示

对于已经存在的烂尾楼,要对每个烂尾楼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处理。对于存在经济纠纷的烂尾楼,常涉及多方主体,要快速成立处理组,理清产权关系、只有理顺产权关系,充分运用法律、合同等工具,保障多方的利益,才能有利于再次开发。同时,建设单位要正视矛盾,协调各方单位坐到谈判桌上,并且通过谈判等方式统一意见,并主动沟通协调有关主管部门,拓展思维创新思路,找出解决途径,更高效的做出应对措施,合理规划,为工程注入新的血液,解决烂尾楼问题。

  1. 结语

烂尾楼最关键的问题是建设过程中的违规操作、建设资金的落实。这就需要政府能够协调相关主管部门,提供政策支持,为烂尾楼建设中及建设完成后的手续办理工作进行专事专办;建设单位也要充分调研,开拓思路,从根本上解决烂尾楼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参考文献

[1]谭冉."烂尾楼"的成因及防范对策研究[J].建材与装饰, 2018, No.510(01):191.

[2]蒋文笑.房地产企业财务报表分析浅析[J].纳税,2020,14(17):97~99.

[3]朱莹.城市烂尾楼改造项目安全管理问题探究[J].四川建筑,2007,27:16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