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县以及大厂回族自治县一级肢残者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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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县以及大厂回族自治县一级肢残者

下尿路症状现状的流行病学横断面调查

刘海超1张家兴1李晖1杨云波1张鹏通讯作者2
1河北燕达医院 河北廊坊 065201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北京朝阳 100020



摘要 目的 通过对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县以及大厂回族自治县一级肢残患者信息进行调研,调查其中伴发下尿路症状(LUTS)患者的诊治现状。方法:收集截止2019年11月,在三河县12个镇以及大厂回族自治县民政局登记的一级肢残患者信息,对所有患者进行电话问询,对一级肢残者LUTS类型及诊疗现状进行横断面现况调查.归纳总结一级肢残患者LUTS症状及其诊疗特点。结果: 截止2019年11月,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县以及大厂回族自治县共有394例一级肢体残疾患者登记在案,对所有人通过电话调查,最终共获得有效的调查问卷174份(应答率44.2%),其中存在下尿路症状患者120例(68.97%)。174例回应问卷中,一级肢致残患者中男性94人(54.02%),女性80人(45.98%);城镇人口18人(10.34%),农村人口156人(89.66%)。一级肢残患者中致残病因由高到低依次为脑梗死60人(34.48%),脑出血53人(30.46%),其中脑梗合并脑出血18人,外伤37人(21.26%),其他36人(20.69%)。在报告有出现下尿路症状的120例患者中,LUTS发生率由高到低依次是:尿失禁98例(56.32%)、尿急46例(26.44%)、尿频 42例(24.13%)、排尿困难36例(20.69%)。只有54例患者(45.00%)曾就诊专科医院,患者整体具有诊疗服务需求者占66.55%。结论:下尿路症状在一级肢残人群中普遍存在,但就诊意愿和实际就诊率均较低,需通过完善疾病分类健全机制,扩大部门合作和社会联动,加强下尿路症状预防和健康教育,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关键词:下尿路症状;一级肢残;流行病学。

一级肢残患者不仅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而且多无法正常排便、排尿。一级肢残患者二便障碍对生活的影响更重于轻症肢残患者,其中LUTS对该类患者的生活质量及身体健康可造成严重影响。关于肢体残疾患病率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国内外已不少见,但很少有针对此类患者下尿路症状患病率及诊疗特点的流行病学调查。因此,为了解此类残疾人的下尿路诊疗情况,希望能以此调查数据为依据,进一步为此类患者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提高患者生活质量,本研究对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地区、大厂回族自治区一级肢残患者人群进行了现况调查。 结果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户口在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以及大厂回族自治县,于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登记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肢体残疾患者。

1.2调查方法

收集截止2019年11月,三河县12个镇以及大厂回族自治县民政局登记的一级肢残患者信息,以电话问卷方式填写调查问卷:包括一般人口学指标,致残原因、LUTS症状分型,治疗情况等。问卷在泌尿专科医生的恰当客观解释下填写完成。

1.3 统计学方法

使用SPSS 22.0统计软件对计数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对频数,百分比等定量资料进行描述性统计,对不同病因下尿路症状发病率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 果

截止2019年11月,对三河市12个镇以及大厂回族自治县民政局登记的一级肢残患者进行现况调查。采用横断面调查一级肢体残疾人数共394人,共获得有效的调查问卷174份,其中在174位肢体残疾人中,报告有出现下尿路症状患者120人(68.97%)。158人因神经源性病因(脑部病变和脊髓病变)致残,其中合并下尿路症状者110人(69.6%),非神经源性病因致残的16人中有下尿路症状者10人(62.5%),一级致残患者神经源性疾病与非神经源性病因导致的下尿路症状比例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下尿路症状患病率由高到底依次是:尿失禁98例(56.32%)、尿急46例(26.44%)、尿频 42例(24.13%)、排尿困难36例(20.69%)。尿失禁中发生率由高到低为:急迫性尿失禁67(38.51%),混合性尿失禁12(12.25%),充盈性尿失禁10(10.20%),压力性尿失禁9(9.18%)。泌尿系统疾病如泌尿系感染共48人(27.59%),肾积水8人(4.60%),肾结石1人(0.57%)。发生下尿路症状的120例患者中,因下尿路症状有就诊经历者54人(45.00%)。具体数据详见下表:


1:一级肢残者一般情况及下尿路症状现状(例)

一般情况

有症状

无症状

性别



64

30

56

24

户口类别



农业

110

46

非农业

10

8

婚姻



未婚

13

14

已婚

102

39

离异

1

1

丧偶

4

0

年龄



≦15

2

1

16-59

47

23

≧60

71

30

文化程度



文盲

12

5

小学

48

22

初中

46

15

高中

11

9

高等教育

3

3

2:一级肢残者致残原因

病因

例数

百分比(%)

脑梗

60

34.48

脑出血

53

30.46

外伤

神经系统损伤

34

19.54

肢残

3

1.72

脑瘫

8

4.60

脑萎缩

5

2.87

类风湿

4

2.30

肿瘤

4

2.30

肌萎缩

3

1.72

小儿麻痹症

3

1.72

脊髓空洞

2

1.15

脑瘤术后

2

1.15

舞蹈症

1

0.57

脑积水

1

0.57

帕金森

1

0.57

腰椎管狭窄

1

0.57

尿毒症

1

0.57

神经炎

1

0.57

椎间盘突出

1

0.57

小脑共济失调

1

0.57

老年痴呆

1

0.57

颈椎病

1

0.57

双下肢血栓

1

0.57

注:脑梗合并脑出血18人。

3:下尿路症状患病率[例(%]


病因

尿失禁


尿急


尿频


排尿困难

急迫性

混合性

充盈性

压力性

脑部病变

47

38.21%

9

7.32%

6

4.88%

9

7.32%

31

25.20%

27

21.95%

20

16.26%

脊髓病变

16

45.71%

2

5.71%

3

8.57%

0

0.00%

11

31.43%

10

28.57%

10

28.57%

其他病变

4

25.00%

1

0.78%

1

0.78%

0

0.00%

4

25.00%

5

31.25%

6

37.50%

67

38.51%

12

6.90%

10

5.74%

9

5.17%

46

26.44%

42

24.14%

36

20.69%

表4:肢体残疾诊疗服务需求比较

肢体残疾诊疗服务需求

人数(例)

百分比%

有需求

136

66.55

无需求

38

33.45


讨 论

基于GB/T 26341-2010《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一级肢残者定义为[1]:自己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长期运动功能丧失或受限,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对家庭造成严重负担,同时也严重影响残疾者生活质量。截至2013年6月3日,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显示持证残疾人中肢体残疾人约占残疾总人数59.0%,一级致残人数占全部肢残人数的5.3%[2]。随着现代社会不断发展,残疾人生活治疗以及参与社会生活的需求明显提升,一级肢体残疾人自身日常生活最为关注的项目主要为进食、个人卫生、转移[3]。个人卫生尤其是二便问题是决定残疾人生活质量的首要因素,直接关系到残疾人的健康、尊严和生活舒适度。

根据国内外相关文献,肢体残疾患者下尿路症状发病率高于无肢体运动障碍人群[4,5]。本调查中一级肢残患者中存在下尿路症状的120例(68.97%)。LUTS根据病因可分为神经源性和非神经源性,本地区的一级肢残患者中,其主要致残原因为脑梗、脑出血、外伤损伤脊髓等神经系统疾病,其中脑部病变和脊髓病变占全部接受调查人数的90.80%,这类患者中70.06%出现下尿路症状。

本调查中一级肢残患者下尿路症状发生率由高到底依次是:尿失禁、尿急、尿频 、排尿困难。尿失禁中急迫性尿失禁比例最高。分析原因:本调查中致残原因主要为脑部病变以及脊髓损伤颈、胸、腰椎导致上运动神经元损伤,在多数情况下, 高级中枢对脊髓骶段的排尿反射低位中枢保持一定的抑制作用, 甚至在排尿已经进行时也能有意识地通过使膀胱外括约肌加强收缩而中止排尿;但是当高级中枢出现问题后,低级排尿反射的反射弧没有破坏,就会出现膀胱逼尿肌过度活跃,逼尿肌-括约肌不协调收缩等问题[6]。因此本研究脑部病变人群中急迫性尿失禁、尿急症状比例很高。神经系统不同部位损伤[7,8],可导致不同类型的神经源性膀胱-尿道功能障碍,临床表现各不相同:例如逼尿肌过度活动导致的尿急、急迫性尿失禁;低顺应性膀胱导致的上尿路损坏;逼尿肌收缩无力,表现为排尿困难,甚至尿潴留;尿道括约肌松弛,导致压力性尿失禁;逼尿肌-括约肌协同失调,排尿期出现功能性梗阻,膀胱内压力升高,引起膀胱输尿管反流、上尿路扩张和肾功能不全等[9]。因此为了明确膀胱-尿道功能、上尿路情况,除需要记录病史、症状、排尿日记和详细体格检查对目前病情进行客观评价外,还需要适当的辅助检查[10], 常见辅助检查包括包括尿常规,泌尿系超声及影像学检查,如排尿性膀胱尿道造影、尿路超声检查、核磁水成像检查等;尿动力学检查等。但这些辅助检查需要该类人群就诊相关医院就诊才能完成,很多一级肢残患者无法到医院就医,这就导致了此类患者泌尿系统问题耽误治疗的一个重要原因。

相关文献报道各类残疾患者因下尿路症状只有不到10%的人接受过专业医疗咨询[5]。本调查显示:120人存在下尿路症状患者中有54例曾就诊专科医院,约占45%,但大多因发生尿路感染、腰痛等明显症状后才选择就诊,本研究显示一级肢残患者因下尿路症状就诊率较低。部分就诊患者在下尿路刺激缓解后则停止进一步诊治,从而延误病情。根据电话问诊分析具体情况,我们归纳此类患者下尿路症状就诊比例较低的原因主要以下几点:①经济原因:这类患者无自理能力,多为国家低保人员,家庭经济收入有限,无法负担医疗、康复等付出。②残疾人员及家属认识不足:大多数残疾人及家属认为下尿路障碍为疾病正常组成,对可能造成尿路感染、上尿路损害认识不足,并认为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案,导致不就医。③肢体残疾患者的自我价值体现和社会存在感都较低,心理较敏感,常因感觉尴尬而不就医[11]。④国内相应专业服务机构和人员匮乏,服务内容单一:专业服务组织机构数量少,参与积极性不高。对重度残疾人多集中在提供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等基本生活照料服务。⑤客观的肢体残疾,使得患者运动受限,无法进行正常社会生活,就使得处理二便障碍的积极性严重降低。

本调查对394例患者进行电话询问,但只有174份回应(应答率44.2%),大部分患者拒绝该项调查,导致本调查数据有限,因此我们推测一级肢残人群存在下尿路症状的比例可能比我们目前得到结果更高!无论患者和家属都未能给予其足够的重视,这直接导致了这部分患者的生活质量较低,上尿路损坏导发生几率更高,从而导致更短的生存周期时有发生。

通过此次调查我们发现一级致残患者神经源性疾病与非神经源性病因导致的下尿路症状比例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本调查针对一级肢体残疾患者,此类患者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完全代表所有肢体残疾患者下尿路症状的特点。目前我国肢体残疾病因的主要分类有[1]:a)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b)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c)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其中b和C两种原因均会导致很多患者在肢残的同时,伴有神经源性膀胱问题。目前国内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中,没有单独的将神经源性膀胱疾病单独列为一类,而是挂靠在肢体残疾分类中。这类患者若按照肢残标准登记在案,其神经源性膀胱的数据也会纳入相关的统计范畴,为我国的神经源性膀胱流行病学统计提供资料。但是也有大量的神经源性膀胱患者并没有导致任何肢体残疾的情况,此类患者就无法按照肢残的标准进行残疾分级及分类,也就无法按照目前的残疾人分类标准,纳入到任何一个残疾人类型,这就会导致我国实际的神经源性膀胱患者的数量,可能明显低于官方统计数字,这将直接导致我国实际的神经源性膀胱患者的数量无法统计,使得此类患者既无法接受残疾人相关政策的照顾,也使得我国神经源性膀胱诊治工作无法得到国家层面的重视,多年来我国神经源性膀胱诊治水平仍旧同国外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这可能是其中一个可能原因。这有待我们针对不同等级肢残患者、神经源性膀胱患者进行更大规模的调查研究。

通过本调查的数据反应,我们认为,下尿路症状在一级肢残人群中普遍存在,但就诊意愿和实际就诊率均较低,需通过健全残疾人分类机制,扩大部门合作和社会联动,加强残疾人下尿路症状的重视程度和健康教育普及工作,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减少泌尿系统功能损害的发生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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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海超(1990-04-),男,汉族,硕士研究生,河北廊坊人,主治医师,研究方向:结石、肿瘤、尿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