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安全阀定期校验的意义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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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安全阀定期校验的意义

张 力 1 秦 力 2 任丹雅 3

1 商洛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陕西商洛 72600

2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商洛 72600

3商洛市计量测试所 陕西商洛 726000

摘要:安全阀大部分安装于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上,对其进行定期校验是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但校验周期多长,却没有统一的规定,普遍的做法是一年一检。随着工业技术的进步,生产装置的本质安全化水平不断提高,关于安全阀的校验周期,诸多学者和特种设备检验人员都在研究。本文依据现有规范和标准,探讨安全阀的校验周期,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寻找强有力的执法依据,保障人民生活和安全生产。


关键词:安全阀定期校验意义


1 安全阀的定义

特种设备检验中的安全阀是指启闭件受外力作用下处于常闭状态,当设备或管道内的介质压力升高超过规定值时,通过向系统外排放介质来防止管道或设备内介质压力超过规定数值的特殊阀门。它常用于承压类设备和管路系统中,比如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上,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压力大于正常额度值,而使设施遭受破坏,在压力大于正常额度值时,安全阀会将超出的介质传到低压系统或者大气中去,从而达到将压力降到正常值。

2 安全阀定期校验的意义

安全阀是一种自动阀,其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过程中,起着超压保护作用,其运行环境多为高温、高压,有的还在腐蚀性。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故障,造成的后果不仅是经济损失,还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这就要求安全阀在使用中必须进行定期校验,如不进行定期校验,问题得不到发现和解决,就有可能会带来事故隐患。在生产生活中,因为安全阀故障引起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对于安全阀进行定期校验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安全保障作用。

为了预防和尽可能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使用单位除了要强化内部质量管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外,还是要配合核准认证的检验机构做好安全阀的定期校验工作,切实把定期校验计划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3 安全阀校验周期规定

2006年10月27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TSG ZF001-200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安全阀的专门安全技术规范,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设备上所用的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02MPa的安全阀。TSG ZF001-200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在B6.3.1条中明确了安全阀的校验周期:安全阀定期校验,一般每年至少一次,安全技术规范有相应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此可见,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安全阀的校验周期一般为1年期限,确实需要延长其校验周期的,必须符合TSG ZF001-200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使用单位不得随意延长校验周期。

3.1 锅炉用安全阀校验周期

目前,对锅炉的安全监察执行TSG11--2020《锅炉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安全阀生产必须进行产品型式试验,且每台锅炉装设的数量根据锅炉的吨位、功率大小来确定。5.1.14规定安全阀的校验:1)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校验一般在锅炉运行状态下进行;2)如果现场校验有困难或者对安全阀进行修理后,可以再安全阀校验台上进行,校验后的安全阀在搬运或者安装过程中,不能摔、砸、碰撞;3)新安装的锅炉或者安全法检修、更换后,应当校验其整定压力和密封性;4)安全阀经过校验后,应当加锁或者铅封;5)控制式安全阀应分别进行控制回路可靠性试验和开启性能试验;6)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密封性能试验结果应当计入锅炉安全技术档案。由此可以看出,《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锅炉安全技术规程》对安全阀的校验周期一致,且《锅炉安全技术规程》对校验提出了更为具体和针对性的要求,所以锅炉装设安全阀校验应以《锅炉安全技术规程》为执行标准。

3.2 工业管道用安全阀校验周期

2009年5月8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TSG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工业管道》,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该规程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安全保护装置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保护装置的定期校验按照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同时,该规程也在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安全阀的校验应分别符合《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目前,工业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执行TSG D7005--2018《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该规程仅在2.4.2.10条(1)规定:安全阀是否在校验期内,所以压力管道用安全阀校验周期和执行标准应按《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要求执行。

3.3 压力容器用安全阀校验周期

2016年2月22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该规程第7.1.11规定:使用单位负责简单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管理。符合本规程范围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推荐使用寿命内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定期检验。同时该规程7.2.1(6)规定:安全附件及仪表的校验(检定)、修理和更换记录是否齐全真实。简单式压力容器仅此一条要求。对于其他压力容器校验周期7.2.3.1.3.1规定: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符合本规程7.2.3.1.3.2/7.2.3.1.3.3校验周期延长的特殊要求,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可以按照其要求适当延长校验周期,校验周期根据条件的不同可适当延长至3年或5年。由此可以看出,如果按照《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压力容器用安全阀其“一年一校”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冲突。笔者认为,压力容器安全阀的校验应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进行。

4 结束语

安全阀的定期校验已经开展多年,相关标准、法律法规也已经配套完善。但这项工作仍然没有引起安全阀使用单位的高度重视,至少重视程度不够。目前的安全形势很严峻,事故频发,加强安全阀的定期校验,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避免损失的重要手段,对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TSG ZF001-200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TSG D7005--2018《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

[3]TSG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工业管道》.

[4]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5]TSG11--2020《锅炉安全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