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BOT+EPC项目管理模式理论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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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 BOT+EPC项目管理模式理论研究

施林涛

绍兴市柯桥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摘要:在大型基础设施BOT项目建设过程中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是一个“整合资源、平衡利益和解决矛盾”的过程,其实质就是一个“组织”问题。本文主要就BOT+EPC项目管理模式的特点以及优劣势展开理论研究,可供大家交流。

关键词:BOT+EPC;项目管理;管理模式


1.前言

BOT是“建设-经营-转让”的缩写,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EPC是“设计+采购+建设”的缩写,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BOT+EPC模式是结合了投资、设计、施工、建设、运营、交接的项目全过程管理模式。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BOT+EPC模式是一种新颖的资源组织模式;而从项目管理的角度而言,BOT+EPC模式是一种糅合了投融资因素的工程项目建设模式。该模式使项目的规模化效应得以发挥,降低了建设招投标和工程管理的交易成本和风险;促使项目投资方和参建各方在投资效益、控制成本、质量与工期目标达成一致;充分发挥总承包方的规模优势以及设计、施工组织的整体优势,大大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缩短了项目建设周期。


2.BOT+EPC模式的特点分析

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浙江省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同年11月,浙江省住建厅印发了《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从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我们可以看到主管政府部门对工程总承包模式价值的认识在逐步深入,推进的措施也越来越具体。近年来,政府采用工程总承包实施的项目越来越多,工程总承包模式正在逐步普及。与传统的“投资—施工”总承包的方式相比,政府邀请一些具备相当实力的企业以“设计+采购+建设”一体化总承包模式承接大型高难度的基础设施项目,既合理利用了社会资源,又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获得了更具社会化、专业化和商品化的服务。对于业主而言,采用EPC模式,业主只需和一个工程总承包商签订合同,承包商数量少,合同关系简单。业主只需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减少了协调的时间和费用。

BOT+EPC这种建设模式,由总承包商牵头成立联合体参与项目的投资、建设和后期运营。由于投资、管理、施工和后期运营都是一家,可以避免由于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利益冲突,或工作任务的交界面不清晰等所产生不必要的损耗,同时可以按照最节约的方案施工或修改设计,更好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目标、质量目标以及成本目标,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对于具有实力的总承包企业来说,BOT+EPC模式增加其对项目投资的机会和盈利的渠道,既可以获得项目总承包收入,也可以通过项目的收益获得收益。


3.基于BOT+EPC项目管理模式优劣势分析
  3.1 优势分析

3.1.1基于一体化视角的优势

BOT+EPC这种建设模式,是以EPC总承包商为中心,业主可以选择一间同时具备勘察、设计、施工资质的综合企业参与项目建设,亦可以选择由勘察、设计、施工、运营和融资等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参与项目建设。总承包商除接受业主的质量监管外,是项目建设管理的核心层,有足够的自主权,总承包商可以选择有长期合作关系、互相信赖的合作伙伴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投标和建设,减少了联合体成员之间的沟通成本和交易成本。EPC建设模式下的设计、采购与施工界面间的协调工作由传统的外部接口转变为内部接口,加快了现场解决问题的能力。建设单位只需要一次选择一个EPC总承包单位,简化了合同组织关系,有利于建设单位管理。对建设单位来说,这种合同关系比传统模式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较小,而且责任明确,承担风险较低。
  3.1.2基于制衡理论的优势

基于制衡理论的视角,它包括过程制衡、权利制衡、利益制衡三种制衡。其中,一、过程制衡,是BOT+EPC模式下基础建设项目注重项目的全寿命周期管理。总承包商不仅是项目建设单位,还是投资方和运营方。因此,总承包商的管理对象就是一个从构思开始直到工程运营结束的全生命期的工程项目;二、权利制衡,在BOT+EPC模式下组建的项目公司不再像传统模式下的项目公司直接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而是将具体事务转移交给总承包商进行管理。其主要工作转变为质量的监管与确认、设计条件的认可、采购行为的认可、现场的外部协调、费用的确认与重大变更的签认以及提交场地等,从而较好的回避了工程量及费用变化的风险;三、利益制衡,在BOT+EPC模式下,建设项目中的一些股东同时也承担项目总承包的任务,因此,总承包商在实施项目时会站在业主的角度思考问题,激发其管理动力,充分挖掘其项目管理的潜力,使承包商在项目实施中变被动为主动,在项目管理上有利于项目的整体利益。


  3.1.3基于基础设施项目特征视角的优势

对于业主来说,提高资本运作效益是战略目标。在BOT+EPC模式下,业主通过获得的特许经营权质押向具有总承包能力的企业进行项目融资,这种资本运作以较小的自有资金投入运作较大的项目,可以有效发挥资金的杠杆作用。比如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采用BOT+EPC的建设模式,一方面可以把高速公路的建设进行市场化,让社会上的一些企业也能对其进行建设管理,避免政府直接管理且权力过分集中,形成了管理制度上的制衡机制;另一方面,在项目建设阶段采用总承包模式,项目业主面对的承包商只有一个,并且大量的管理工作都由总承包商实施,项目业主在管理上更为宏观,可以很大程度上的减少和避免项目业主管理中的廉政风险点;再者,由于采用原则上的总价包干合同,只有在开口条件的情况下才变更合同价格,减少了工程变更,也减少了廉政风险。
  3.2 劣势分析

3.2.1项目风险大

由于大型基础建设投资项目的建设经营周期长,从与政府谈判、进行可行性研究到经营周期结束,时间跨度往往历经数年甚至数十年,因此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融资的高成本和长周期、金融行市的变动、债务风险以及与经营方式相关的风险等,一旦项目确定,风险全部转移到总承包商,由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2.2项目资金可控性差

存在总承包商利用工程量和工程变更来故意套取其他项目投资人资金,特别是代表政府方的政府投融资平台国有资金的风险。根据已实施的BOT+EPC模式的建设项目来看,承包商最有可能从两方面来故意套取资金:一是故意加大设计工程量,建设项目总投资就会增加,从而获得其他投资人更多的项目资金;二是在不变更合同价格,即不符合开口条件的情况下,故意变更减少工程量,获得相同的工程投资。
  3.2.3管理人才不足

BOT+EPC模式下的建设项目涉及的专业包括金融、保险、法律、资产评估与清算、工程技术等,且BOT+EPC模式在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合同谈判、项目实施、经营管理、收益计算与分配、合同纠纷的解决以及相应政策的制定等方面,都有一套独特的运行规则和办法,需要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而目前BOT+EPC模式下建设项目的专业人才还十分缺乏。


4.业主单位BOT+EPC模式应用建议

4.1积极探索观念创新与方式创新。

业主单位要从更加宏观的角度分析投资项目,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认真甄别,寻找合适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用BOT+EPC模式。业主要转变观念、勇于创新、加强管理,加强与财政、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解决制约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的有关问题。

4.2严格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

业主单位一般是代表地方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BOT+EPC模式下,虽然业主单位与总承包商之间的共同利益趋向于一致,但是业主单位更应重视项目的长期效益和对当地的社会效益。所以业主单位要更加重视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特别是在投资总额的控制、设计方案的变更、工程质量的把控和后期运营水平等方面加强管理。

4.3 加强项目管理业务培训,重视人才培养。

业主单位要从项目全过程管理的角度出发,整合内部从事项目前期研究、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人才,成立工作专班,针对BOT+EPC模式进行专题培训,并在项目实践中锻炼人才、培育人才,培养一批符合BOT+EPC模式的复合型人才,为开展BOT+EPC模式提供人才支撑。


5.结束语

综上所述,BOT+EPC项目管理模式在我国还属于一种新型的项目管理模式。无论是它实施的内环境、外环境以及它自身的特性,都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去探索和认识。因此,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应加强对BOT+EPC这一模式的探索与开拓,为中国特色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提供有益的经验,为建筑企业、设计企业、金融企业、运营企业等提供转型升级的路径,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张云亭.BOT+EPC:组织逻辑与行动框架[M].中信出版社,2013.11.

[2]栾明慧.EPC总承包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研究[J].中国化工贸易,2016(11).

[3]胡德银.现代EPC工程项目管理讲座[J].有色冶金设计与研究, 2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