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政策以及改革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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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政策以及改革

张飞廷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10048

摘要:在国家大力推进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中国政府统一水利部关于供水价格的规定,并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地表水、地下水、空中水的管理工作,通过统一监管拟定水量分配方案,加强监督实施力度,在此基础上制定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按照水价核定原则、水价管理权限改进水价政策,从而更好的服务大众。

关键词: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相关政策;改革思路

一、中国供水管理概述

(一)管理体制

我国供水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政府规定的要求,由水利部以及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地表水、空中水、地下水的统一管理,根据目前我国水资源持有量考虑人们用水需求,组织拟定供水方案确定水量供求关系,制定相应计划,并在水量分配方案完成后,加强方案实施的监管力度,在实施过程中还会考虑取水许可制度以及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对水资源费征收制度以及取水许可制度进行适当修正。其次,水利工程供水分为几种类型水库拦蓄、江河引水等水利工程,其在供水管理方面均由水利部门统一进行监管,中央直属供水工程在此期间会跟根据流域所在位置进行分块管理,并由省地县属地方相应的水利部门进行相关地带的监管工作。水利工程供水包含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城市自来水公司用水,这些均由水利部门进行统一管控。

以往市政用水、居民生活用水、自来水公司供工业供水由城建部门负责管控,但是随着国家体制的完善,很久之前便已经调整供水管理体制在当下县级城市均由水务局管控,在供水管控方面从水源工程到用户用水均由水务局统筹管理,在此基础上农村灌溉工程会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完成供水管控工作,由各级水利部门负责农村灌溉工程供水管理,其中农村灌溉工程斗渠以上为国家所有,而斗渠以下的灌溉工程为农村集体所有,确定农村灌溉工程所属领域并在当下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进行水资源管理工作。

(二)供水情况

水利工程供水分类为农业、工业、生活、发电、其他等5种类型,而5种类型平均供水量呈现依次下减的趋势,其中农业平均供水量在水利工程供水量中所占比例最大,约为75%左右。在当下分析各种水源工程,了解水源工程向用户推送的供水量,明确地下水源、地表水源、其他水源所占的份额,同时对供水工作进行科学的管控,确定不同供水类别的情况,掌握其对应的供水量,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科学的管控。

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政策

目前,现行水价政策企业内容以及框架均是在1985年国务院出台的《水利工程水费核定、计收和管理办法》文件基础上进行修正,其框架并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因此需要掌握文件内容同时需要了解供水工程供应水的情况,还需要根据水利工程水费核定文件内容,了解供水单位缴纳水费的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

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在当下对水利工程实施有偿收费,并将其写入相关的法律文件中,在法律保障下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施水费收费工作,在现行应用的水费办法文件内,明确的给出水价核定原则、水价执行内容、水价管理权限,掌握三方面因素后,了解国家水价政策的指导思想,分析当前请问工程公司政策在应用期间的执行效果。

在水费办法文件中明确的给出水价核定原则,供水成本为水价核定的重要支撑,了解是水利工程折旧费、运行管理费以及其他计费项目,按照规定需要将此类项目归为供水成本费用内,并按照水的用途实施分类管理并进行定价工作,分类用水水价管理按照用水价格政策确定水价标准,图1为各类用水价格政策规定。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城镇管理由国务院统一制定,并在水费办法文件中确定水价管理权限,在当下需要在水价核定原则的前提下根据水价标准,通过分级管理进行价格设定在水价标准,考虑直属水利工程其自治区跨省、直辖市,大型供水工程水价标准由有关的省、自治区、主流流域机构提出水价方案并将方案上报水利部,水利部会统计地方上呈的数据并将其报到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工作。地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在制定阶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水行政管理部门将水价格与财政相关部门的水价申报方案,一同移送至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进行审批作业。

当下需要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水费办法文件,分析水价管理权限以及水价核定原则,在此前提下根据供水价格实施后的表现,进行本区域水利工程水价核算工作,在核算期间需要了解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水价管理方面的意见,同时还需要对水利工程水价进行统一整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水价测算,完成本区域水利工程供水水价审批工作并推进水价制度改革,提升水价标准制定的合理性。

当下省自治区直辖市还会根据水价管理执行情况,在发展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水价进行多次调整,当前因为我国地域辽阔,但是地方水资源持有量存在极大的差别,我国北方干旱缺水,南方水资源充沛,水价会因为供水成本以及水资源开发等因素,致使不同地区水价差异巨大。但是通过综合统计分析,发现北方地区的水价整体高于南方,虽然通过我国最近几年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进行的调整已经有所改善,但是从总体工作测评分析中发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仍然无法达到设想的要求,不能补偿供水成本。另一方面,当前无法利用价格杠杆完成水资源合理供给,部分地区水价过低所以用户在用水方面并没有意识到水资源的宝贵,存在水资源严重浪费的情况,因此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在当下还需要对水价进行科学的管控,调整并加快水价改革进程。

  1. 水价政策改革思路

(一)下放水价审批权

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国家需要意识到水费收费管理对于节约用水的重要性,还需要明确水费标准,并在当下结合水费制定实施情况,不断完善水费办法文件内容,需要进一步推动地方水价政策改革,同时下放水价审批权,以往水价管理工作因为水费办法的规定导致水价制定过于集中,因此在水利工程水价定价环节,会因为水利工程水价由省级政府审批、经过自治区、直辖市等诸多环节,导致水价调整程序过于冗杂,对于水价调价存在极大难度,因此当下将水价审批权下放,可以在极大程度上缩减水价作业程序,提升水价制定的科学程度。

(二)按单个工程定价

对单个工程进行科学的定价工作,按照水费办法文件规定对省区范围内的水利工程采用省区统一制定,并实施水价调整的方法,从而可以按照当地水利工程的情况合理的制定地区水价,对生活用水以及工业用水采用单个工程审批制定水价的方式,从而可以在极大程度上提升水价制定的合理性。

(三)用水超额加价

实施超额用水降价的方法,从而可以解决以往因水价过低导致地方居民不珍惜用水存在用水浪费等情况,对超定额用水的部分需要实施加价的方法,这在我国地方省市已经实施并且通过超额用水加价的管控方法,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地方大众浪费水资源的问题,部分省市对于超计划用水按原水价的2倍、3倍收取水费。

结语:

当下需要了解我国供水管理体制以及分类供水情况,还需要在此基础上分析水价政策,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政策结合政策实施效果,针对以往政策实施过于集中造成的弊端,提出下放水价审批权、按单个工程定价以及用水超额加价的方法,进一步提升水价制定的合理性。

参考文献:

[1]李华. 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应体现以工补农政策[C]. 中国水利学会.中国水利学会2010学术年会论文集(上册).中国水利学会:中国水利学会,2010:570-574.

[2]李华.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应体现以工补农政策[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0(01):39-40.

[3]耿竹峰.城市水价体系改革的途径探索——深圳市利用水价政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8(08):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