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矿山建设的环境合规性风险及对策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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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矿山建设的环境合规性风险及对策建议

郭传军

淄博九顶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淄博 255400

摘要: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的矿山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是探索矿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新途径,需要各部门协同,促使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的有效衔接和落实。

关键词:绿色矿山建设;环境合规风险;对策建议

1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

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是指政府管理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达标情况进行评估,形成第三方评估报告的行为。为确保绿色矿山遴选质量,规范第三方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关于2020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839号)要求,制定本要求。

1.1评估机构

(一)第三方评估机构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经认定的专业评估机构。要具备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评估的能力。

(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第三方评估的内容、流程等要求,结合当地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工作实际,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第三方评估机构权利义务。

(三)第三方评估机构和评估专家与矿山企业必须保持独立,不得与矿山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不得参与矿山自评估报告编写,评估工作开展前后一年内不得与矿山企业有关联业务往来。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取矿山企业评估费用和利用评估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第三方评估机构和评估专家对评估工作中涉及的所有矿山企业隐私或商业秘密,必须严格保密,合理保存和使用矿山企业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未经允许,严禁挪作他用。

1.2评估要求

(一)以《自然自然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9项行业标准、《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等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为依据,科学、严谨、公平、公正的开展评估。

(二)第三方评估机构要按规定组成评估组,组长应由本单位专职人员担任,评估组应不少于5人,评估专家应熟悉绿色矿山相关政策和标准,涵盖地质、采矿、选矿、生态环境等专业。

(三)第三方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依据、评估过程、评估综述和结论等。要详细叙述评估程序、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情况,明确判定矿山企业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的依据,对引用的关键内容给出相关文件来源,做到证据信息可信、内容精要、判定准确。评估报告及相应记录/材料(复印件)等,应在评估机构保存12个月以上。

(四)第三方评估工作应规范严谨,其中实地核查基准人日数不少于5人日。相关工作接受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矿山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经核实存在收受矿山企业财物、泄露矿山企业秘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严重违规行为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予以通报,并不予采信其评估报告。

2新常态下绿色矿山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矿山企业对于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   在新常态下,国家推出绿色矿山理念得到了广泛宣传与重视,当地政府更是加大推广力度与渗透力度,鼓励各个矿区积极落实这项政策。虽然在政府的带动下,矿山的建设模式发生了转变,矿山的建设发展目标也做到了及时调整,但是仍有部分矿山企业对待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积极性不高,这种情况显然阻碍了绿色矿山的长期发展。部分矿山企业不重视、不认同绿色矿山建设理念,并不配合相关政府机构的相关工作,这也造成现阶段绿色矿山建设展现的成效还不是很明显。这主要是由于矿山企业相关领导的意识达不到与政府、国家整体发展目标相一致,错误的认知观念导致绿色矿山建设容易出现各类问题,不容易将绿色矿山建设顺利发展到底。

  2.2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够完善   现阶段,中国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够完善,仍存在缺陷。中国已经制定了一些基本标准,并在试点区域进行了绿色矿山项目的评价。这个评价体系主要包括科学技术、开采速度、回采率、能量消耗率、废物利用率等几个项别。但是在绿色方面,却没有明显的标准,比如节能减排、土地利用、整合使用情况等。这些方面的标准不够明确,并且最终很难确定绿色化程度,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生态文明建设,也加大了绿色矿山建设的难度。

2.3绿色矿山建设过于重视环境   虽然绿色矿山建设的理念较为前沿、较为科学,但是也正是由于这种观念的深入人心和宣传到位,导致政府和相关矿山企业过于重视矿山开采对于周边环境的影响,从而影响了矿山资源的开采量,进而影响到了矿山经济发展;其次还有部分矿山企业过于将发展目光放在保护环境中,而忽视了矿区的开采需要向合理进行转变,导致不能从根本上做到绿色矿山建设。

3强化绿色矿山环境管理的对策建议

3.1合规性许可管理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求,矿业公司应建立和完善环保管理部门机构设置和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单位环保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并确保环保管理部门的规模应与矿山运营规模相适应。

二是指定由专人全面负责矿业公司的环境保护类许可的办理和更新,确保企业新建、扩建、改造项目能够有效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除此之外,还应包括排污许可证的申领与更新、水土保持许可“三同时”制度的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许可的办理和验收等。

三是建立环保许可的监督检查制度。例如,建立定期内审与外审制度,针对现场建设和运营的变化,定期开展集团内部的自我审查,或者委托外部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年度审核,确定现场建设和运营情况与各类环境许可文件和批复的相符性等。

3.2加强日常运营环境管理

一是矿业公司应完善环保因素识别和建档工作,制定相应的环境监测计划。通过内部自身和外部第三方的系统性审核,充分识别和建立矿业公司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厂界噪声排放、水土保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的管理清单建档工作,特别是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的全面识别,以及水土保持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措施和监测的要求,并作为矿山日常运营管理的指导工具。

二是根据环保因素识别档案,建立定期巡查和更新制度。一方面,确保各项环境许可要求的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例如各环保因素的监测指标和频次、危废贮存设施建设和现场运营管理的合规性等;另一方面,定期更新相关法规,并按照法规要求更新相关环保因素识别档案和制度。

三是建立环保培训制度。通过内外部培训和审核的方式,加强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敏感度;有针对性地对生产和环保岗位人员开展培训和考核。

3.3关注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合规性

考虑到矿业公司运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议矿业公司加强生态保护的管理,主动关注并且密切跟踪国家和地方的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划和政策要求,特别是涉及生态红线范围和相关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的要求等,做到合法合规。另外,矿业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合规性。例如,矿产资源的开采、尾矿库的二次开发利用、废石的开采利用等,应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方案和各类许可文件的要求和内容进行。

4结语

综上所述,实施绿色矿山建设是煤炭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煤炭企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指导思想。我们应不断努力,推进绿色矿山发展。 参考文献:

[1]薛鲲.基于绿色煤矿建设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及治理探析[J].化工管理,2014(23):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