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城镇雨污分流整改实施思路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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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城镇雨污分流整改实施思路

萧伟博

萧伟博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南城分局

摘要:本文主要对关于东莞市城镇雨污分流整改面临的问题及实施思路进行了分析与探讨,以供同仁参考。

关键词:东莞市城镇;雨污分流;现状;问题;整改实施思路

一、前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水资源越来越珍贵,人们对改善城区排涝、提高河道水质和水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生活环境以及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大区域的雨污合流制已经不起城市快速发展的考验。面对越来越严重的水污染问题把污染物减排列为进行城市管网改造工程的重要目标,而雨污分流是有效解决目前排水系统存在的雨污合流、污水直排等问题的重要途径。雨污分流就是让雨水和污水各行其道,按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减轻城区污水对受纳水体的污染,也是完善城区污水管理体系的有效途径,城区实行雨污分流改造是排水系统改造的必然趋势。进行分流制改造将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提高污水厂进水质量,减轻对城市水体的污染。基于此,本文主要对关于东莞市城镇雨污分流整改面临的问题及实施思路进行了分析与探讨,以供同仁参考。

二、东莞雨污排水系统现状及存在问题

东莞市成为广东省内的第4个暴雨区。东莞大部分的地下排水管网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修建的,排水标准偏低,然而东莞地处沿海地区,每年之中有至少半年是处于汛期的,经常要面对强降雨,在城市极端降水增多、增强的趋势下,极端降雨引起的城市内涝灾害日益频繁和严重,几乎每年都有发生。今年来,东莞每年至少发生一次城市内涝,甚至更是一年发生2~3次城市内涝。造成内涝成因主要是以下五方面原因:一是气候变化导致城市极端降雨频发。气候变化导致一些地区极端天气事件出现频率与强度都相应增加,各种极端气候及灾害事实中,从城市角度考虑,极端降水事件发生最为频繁、影响最为严重。极端强降水事件因其降水时段集中,降水强度大,常引起城市内涝灾害。二是城市地面硬化,地面滞洪和下渗能力降低。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屋顶和硬质地面等不透水面积大幅增加。三是城市天然蓄水设施被填埋覆盖,蓄洪能力减弱。四是排水设施破坏严重,管理维护不到位,影响排水顺畅。五是排水管道雨污合流,污水管道与雨水管道共用同一个主管道,导致污水直接排入河道,造成了水环境的污染,此外,雨季到来时,雨水管道接入污水管道,会造成雨水冲击污水处理厂,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对辖区全面雨污分流措施可行性分析

雨污分流制是当前最理想的一种排水体制,既可以保证雨水入河,又能做到污水进处理厂处理,不仅改善了水环境,还避免了河流和地下水的污染。因此,为保障东莞排水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市水务局和市环保局起草了《东莞市排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排水管(渠)道应当采用雨水、污水分流的方式;已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地区,禁止雨水、污水管道混接;原有的排水设施还将加快实施雨水、污水分流改造。此外,东莞将最大限度就地消纳和利用降雨。该《管理办法》所称城镇排水,是指对城镇污水和雨水的排放、接纳、输送、处理和再利用。根据《管理办法》,新建、改建、扩建的排水管(渠)道应当采用雨水、污水分流的方式。已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地区,禁止雨水、污水管道混接。原有的排水设施应当按照排水相关规划要求,加快实施雨水、污水分流改造。新建、改建住宅小区的,除楼顶公共天面设置雨水排放系统外,阳台、露台等排水设施应当纳入污水收集系统,并与本市建筑设计的相关技术要求衔接。此外,按照低影响开发原则,加强径流量控制,采取就地收集、入渗、储存、处理、利用等措施,最大限度将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降低地表径流。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应当符合相关要求,其中,新建建设工程硬化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含)的项目,除公路、城市道路机动车道外,每10000平方米硬化面积应配建不小于25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

四、全面实施雨污分流遇到的问题

东莞市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是一项浩大的工程,牵涉到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必须结合各个局部区域的客观条件,采用适合的改造方式,充分利用已建的市政排水设施,才能避免财政投资上的浪费和降低工程实施对城市交通和市民生活的干扰。同时,这还是一项长期的工程,从工程实施到完成需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时间,因此也必须考虑在漫长的工程实施期内的污水收集解决方案。而在短期内难以实现雨、污分流的区域应推行截流式合流制,以控制近期的污染问题。同时,东莞城市合流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面临的问题针对城市合流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在技术和施工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主要包括初期雨水的截留与处理、难以安排新增管位的位置、改造资金、改造期间交通等,具体表现如下:初期雨水成为水体的重要污染源。初期雨水指从降雨形成地面径流开始,前12.5mm降雨形成的径流量。国内外调查研究表明,降雨形成的初期径流携带有大量污染物,其浓度与城市污水厂的进水水质相近,且某些重金属浓度甚至超过城市污水厂的进水水质。这些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大气沉降、地面垃圾堆积、车辆排放以及地面冲刷侵蚀等,如果单纯地进行雨污分流,放弃对初期雨水的处理,而直接排入水体,将会使高污染的初期雨水成为水体污染的重要污染源。

五、东莞市城镇全面实施雨污分流整改实施思路探讨

(1)合理利用原有排水管道。根据城镇建成区原有排水管道的使用情况和现状,决定是否保留雨水管道或者污水管道,节约工程投资,加快施工进程。

(2)充分利用改造区自身的优势。如果改造区域内具有调蓄作用的池塘、蓄水构筑物、低洼带或人工湿地等,可以将新建的雨水管道与其相连,不仅节省了造价,而且还加快了雨水的排放,对美化居住环境,提高景观水水质等均有重要作用。

(3)废除或清理原有合流制管道。雨污混接现象是当前城市排水系统中的普遍问题,对管网布置混乱、管道严重破损的区域需废除原有系统,重新建立雨污分流系统。

(4)因地制宜推广雨水资源利用技术。东莞市的雨水资源利用,要与东莞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协调。一是要以目前正在大力建设的城市雨污分流系统和东江与水库联网供水水源工程等为契机,一方面,在雨污管道建设中,要将雨水管道依地势而建,这样雨水经过分流后,既可分散排入城市内河,作为东莞天然的景观用水,也可通过天然或人工建设的湖、塘、库等场所进行雨水蓄积,为雨水的进一步利用作准备;另一方面,联网水库集水面积达241.37km2后,将流域内多余的通过湿地、水生态等措施进行处理后进入联网水库作进一步调度,可大大提高雨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总之,雨污分流对城市的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以及保护城市环境生态的最佳途径。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应建立在对改造区域现状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实行统一科学规划的原则,排水系统的建设改造应充分应用原有铺设管道以及改造区域内池塘与湿地,节省工程和材料成本,同时可以兴建一些小型湿地系统或初期雨水处理系统作为对实现雨污分流改造减小水体污染的辅助设施,形成与城市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可持续性的、生态型的新型城市排水系统。

参考文献:

[1]李剑锋.雨污分流应当因地制宜[J].水利科技与经济.17(11),201133-34.

[2]张雨飞,何亦森.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设计中需妥善处理的若干问题[J].广东土木与建筑.2011,9,57-60.

[3]许海榆.广州市旧城区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技术研究[M].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