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社区矫正管控信息系统实施的必要性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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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社区矫正管控信息系统实施的必要性

王娜1

1.陆军勤务学院测控技术与自动化系统重庆市401311

摘要:随着全球信息化的推进,通信、多媒体、计算机网络、移动终端定位等技术的发展,我国信息化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各个领域和生活都离不开信息化手段,加快司法行政服务信息化是对于促进司法政务工作效率和效能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为此本文主要对信息系统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关键词:信息系统;通信;发展

现阶段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一般以人工管理、纸张汇报的方式为主导,矫正工作依赖各级司法部门组织的矫正专职人员、志愿者及其他社会相关工作者按照管理权限来保证矫正对象能够及时入矫,按时参加劳动、心理课程和法制讲座,督促其按时汇报。工作人员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跟踪矫正对象位置、规范矫正对象的行为、同时还要制作工作台帐,人为因素影响较大。矫正对象需要依据规定在固定地点固定时间完成签到工作、学习工作、思想汇报工作等等。这就要求矫正工作人员需要和矫正对象互相协作,依据规定的章程安排逐一完成以上各项工作内容。再者,一方面社区矫正管理服务类型复杂、分布离散、数量庞杂,另一方面矫正辅助人员数量相对较少,单个工作人员需要处理几十甚至上百个的矫正对象,无形中增大了管理难度,管理的准确度和效率也急剧下降。

由此看出,当前的社区矫正工作存在许多问题,在管理方式上,尤其对于矫正工作者来说,工作量的不断增加,导致错误率升高,而难以共享有关矫正对象的信息也使工作效率降低。在监管方面,矫正对象增多而监管人员较少,导致监管力度不足。在矫正情况方面,对矫正对象的量化考核也几乎难以完成,一对一的考核无疑严重降低了工作效率。除此以外,由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难度较大,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一定的强制力来执行,而目前的矫正工作中强制力明显不足。在矫正工作中,精确划分并界定矫正对象的活动范围也是关键,应予以重视。由于对工作责任的划分不够严谨,所以当矫正对象出现越界情况时,矫正工作者难以对工作责任进行准确判断。上述所有问题对我国司法机构的严肃性以及司法人员的严谨性都产生了较大影响,应当尽快解决。

在当今时代背景下,社区矫正工作应当加快信息化的步伐,让工作方式趋于高效合理化,管理结构趋于人性化、智能化,工作流程趋于标准化。在进行调整的过程中,应当将最高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部以及司法部共同颁布的《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作为指导,以其中提到的“在矫正工作的进行过程中,应当通过更多地使用信息通讯等高新技术来增加矫正工作的科技含量,并在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方面进行不断创新,调整管理方法”作为具体要求来进行工作。近年来我国加大推动社区矫正信息化发展,建设社区部门信息化基础设施,构建统一的管理平台,将社区矫正工作与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无线定位技术、传感器技术等信息化技术有机结合,另外,趋于信息化的管理平台的建设也是重中之重,统一高效的平台将使社区矫正的管理工作更加方便快捷。

为了使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能够趋于正规化,应加快社区矫正系统的信息化步伐,高效的矫正系统以及足够的监管强度才是司法矫正工作有效进行的根本保证。同时可以减少矫正对象和矫正服务人员的工作负担,使得矫正对象能够有时间参与丰富多彩的矫正活动中,体现了更加广泛人性化的人文关怀。另一方面可以提升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同时可以减轻矫正对象的心理负担,有利于矫正对象的矫正进度,实现刑法执行的核心思想,是一项有利于社会进步的事业。

一、共性问题

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国内社区矫正管控系统信息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如下几点:

(1)采集信息的规范化问题。因为系统信息化在基层的推行较为缓慢,社区矫正系统的信息数据仍主要由人工进行录入,这就导致了工作人员作业任务多,严重降低了工作效率,工作的准确度低,基础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差。

(2)信息孤岛问题。社区矫正工作的弊端仍较为明显,在管理协调方面存在许多困难,人工手动的管理模式导致了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也使得开销增大,而人员越多,系统的漏洞容易被利用。对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时,由于信息无法及时共享,无法对人员信息进行追溯,不利于司法教育效果得统计分析有效地分析。

(3)移动走访及外调取证过程信息采集及传输问题。对于矫正对象的监督目前主要依靠工作人员进行抽查,这样的方式无疑加大了工作量,延长了信息的反馈时间,不能第一时间掌握矫正对象的行为状态,难以发现矫正对象的再次犯罪行为。

(4)初期,对新系统的适应度和认可度偏低。部分用户对计算机不太熟悉,尤其是年龄比较大的矫正管理人员。新系统对当前管理方式影响较大,管理人员可能产生抵触情绪。初期社区矫正管控信息系统的强大功能还不容易直接显现出来,因而容易使用户产生误解,认为该系统的投入和产出不成比例。

二、个性问题

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暂无针对本区矫正人员的信息化社区矫正管控系统,而市局系统只有部分满足本区社区矫正工作需求。进一步加强本区教育矫正工作的展开,建立一套适应本区司法教育矫正实际情况的管控系统迫在眉睫。因此,现对金山区社区矫正工作现状分析如下:

一是金山区现有社区矫正对象主要生活在各个街道内,而且矫正对象数量多,居住地分散面积大,司法所人均只有1到2名矫正专职人员,虽然配有1到2名矫正社工,但由于工作量本身就大,有的还要面对几十个矫正对象的监管、考核等各项工作,疲于应付,没有时间和精力进行信息化的学习和相关资料的录入。二是目前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大部分采用其定期到司法所报到的方式,完全取决于矫正对象是否自觉,对其日常和平时表现缺乏有效监管,且效率低下。三是司法所工作人员要按照时间表通知矫正对象进行思想学习,参与社区劳动与公益活动,通信手段匮乏,人工开销大,工作效率较低,工作效果不理想。

司法部前部长吴爱英明确要求:为加快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进程,应当着手对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进行建设,尽快完善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库的数据,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技术水平,因此,上海市社区矫正管理控制信息系统项目应当尽快落实,,使系统智能化、技术规范化成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将社区矫正与信息化技术等高新技术手段相结合,有利于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向合理化,人性化,智能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三、社区矫正管控信息系统开发的意义

上海市社区矫正管控信息系统的开发意义是多方面的,首先,该系统能够帮助司法系统的工作人员更好的对矫正对象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其次,还解决了在矫正工作中司法人员工作效率较低的问题。除了以上两点,该系统在监控时效性上也是同类系统中的佼佼者,通过对社区矫正任务流程的升级优化,确保监控矫正对象的信息及时有效。该系统的研发不但提高了社会环境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并且使我国司法体系的对外形象得到了改善。

第一作者简介

王娜(1990—),女,硕士研究生,主要从测控技术与自动化系统等方向的研究。工作单位: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邮编:20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