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股骨粗隆间骨折内固定失败原因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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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股骨粗隆间骨折内固定失败原因分析

章国顺

章国顺(江苏省第二人民医院223302)

【中图分类号】R68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2)2-0073-02

【摘要】目的对高龄股骨粗隆间骨折特点进行分析,探讨其内固定失败的原因,以期减少手术并发症的发生,提高临床疗效。方法采用手术内固定治疗股骨粗隆间骨折124例,总结年龄、性别、骨质特点、内科合并症、骨折类型、内固定器材和复位质量,对其中固定失败者做深入分析。结果有16例固定失败,其中DHS固定12例,DCS固定2例,PFN固定2例。结论高龄、骨质疏松、骨折严重粉碎等是股骨粗隆间骨折手术失败的内在原因;术前骨折类型的诊断不准确及内固定材料选择不当和手术操作失误,以及术后过早负重等均是导致内固定失败的外在原因。

【关键词】股骨粗隆间骨折内固定手术失败原因

股骨粗隆间骨折为老年人常见的一种严重创伤,此类骨折以往多采取卧床牵引等非手术治疗,但Horowitz[1]报道非手术治疗死亡率高达34.7%。目前较为一致的观点是采取手术治疗,但是随着手术的普及,失败的病例也逐渐增多。笔者自2002年3月至2010年1月,内固定治疗124该类患者,其中16例失败。现总结分析,内固定失败发生的原因,以期引起重视。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本组124例,男52例,女72例;年龄65~83岁,平均73岁。所有患者都合并不同程度的骨质疏松,有102人合并有内科疾病,其中高血压70例,冠心病21例,糖尿病43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11例。骨折按Evans分型:Ⅰ型8例,Ⅱ型20例,Ⅲ型33例,Ⅳ型55例,Ⅴ型6例。DHS内固定82例,DCS内固定12例,PFN内固定30例。

1.2术前准备入院后全面检查,对所发生的内科疾病请相关科室协助治疗。备血200~600ml。如全身情况允许,越早手术越好,本组多数病人入院后3~7天即安排手术。

2结果

本组随访12~36个月,平均18个月。内固定失败16例子:DHS固定12例,DCS固定2例,PFN固定例,EvansⅢ型3例,Ⅳ型11例,Ⅴ型2例。股骨头颈切割、穿出5例,钢板螺钉松动折断3例,髋内翻8例。数据资料使用SPSS10.0统计学软件处理,16例内固定失败与手术成功者进行比较,本组固定失效率增加与患者年龄、性别和内科合并症无明显关系(P>0.05);与骨质疏松、骨折类型、内植物及选择位置不当,过早负重等有密切关系(P<0.01)。

3讨论

3.1骨质疏松高龄股骨粗隆间骨折均伴有不同程度骨质疏松。由于严重的骨吸收,股骨距结构遭到破坏,使其对股骨颈基底部和粗隆部的加强作用明显减弱,粗隆间骨折的发生率明显增加[2],在轻微外力作用下即可发生骨折。严重骨质疏松使内固定物的把持力不够,易发生螺钉松动、主钉切割、穿出等并发症。因此,对于Singh指数3级以下的股骨粗隆间骨折应慎用DHS及DCS内固定系统。

3.2骨折稳定性差EvansⅣ型以上均属不稳定型骨折。骨折的稳定程度主要取决于后内侧皮质是否完整。股骨内侧结构对于稳定性起相当重要作用,用生物力学角度看,该部位是压应力和内翻应力高度集中区,对股骨内侧结构的固定具有特殊的作用。既可增加内侧骨质连续的支持力,又可避免压应力过于集中在内固定器上导致内固定失败,造成内翻、短缩等畸形。生物力学测试结果显示,小粗隆缺损后,其对侧张应力增加60%,小粗隆广泛缺损后,其对侧张应力增加370%[3]。因此股骨小粗隆部粉碎缺损是导致内固定失败的根本原因。本组发生髋内翻的8例中,均未行该区域的解剖重建,使内固定物承受巨大的弯曲负荷而导致失败。因此,虽然该处骨折复位固定较困难,但是,术中仍应尽量复位固定,若无法行内固定,则需在缺损部植骨,这对于手术的成功和术后功能的康复有极大的益处。

3.3内植物选择不当和植入位置差:术前诊断,骨折类型分析,手术设计和对风险评估,对股骨粗隆间骨折的成功治疗至关重要。应依据骨折类型选择合适的内固定材料。DHS适合大多数稳定型的股骨粗隆间骨折,因此EvansⅣ型是DHS相对禁忌症,而Ⅴ型则是绝对禁忌症。本组Ⅳ型11例有6例缘于此。DCS除具有DHS的优点外,1枚螺钉固定在股骨距,提高了抗旋转能力,另一枚螺钉固定在小粗隆,保持了股骨距的完整,因此,对适用于EvansⅣ型骨折,PFN具有力臂短,弯矩小,滑动加压的优点,使骨折端具有抗拉、防旋和抗压能力,且手术损伤小,时间短,因而更适合老年人,但大粗隆附近皮质必须完整,否则近端锁定起不到固定作用,并且骨折线也不能太长,否则容易发生旋转与短缩。本组PFN固定失败2例就是这个原因。内固定物植入位置不当也是手术失败的一个主要原因。本组股骨头颈切割、穿出的产生即是这个原因之一。DHS加压螺钉,PFN股骨颈螺钉应位于股骨颈中下1/3偏后,深度为股骨头软骨下5~10mm;而DCS螺钉则应位于股骨头中下,距股骨颈上方皮质约10mm。

3.4过早负重过早负重是股骨粗隆间骨折手术失败的原因之一。本组16例失败者有8例不同程度的过早负重。因此要针对每一个患者制定一个循序渐进的功能锻炼计划。对骨折术后稳定性好,无明显骨质疏松的可适当提早负重锻炼;对骨折稳定性差,骨质疏松明显的患者的功能锻炼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原则是“早活动,晚负重”。根据骨折愈合的程度进行合理指导,一般术后3~6周床上功能锻炼,6周后视情况部分负重。

参考文献

[1]HorowitzBG.Retrospectiveanalysisofhipfractures.SurgGyeobs,1966.123:565.

[2]郭世绂主编.骨科临床解剖学.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723~724.

[3]蔡迎峰,陈胜,张维.股骨小粗隆缺损的生物力学评价及临床意义.骨与关节损伤杂志,2001,16(3):178~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