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企业民主管理方略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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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企业民主管理方略的思考

宋健

摘要:企业实行民主管理意义重大。企业实行民主管理,要努力实现制度保障:要认真执行法律文件制度,既不可把法律、文件、制度束之高阁,也不可用感情、意气代替法律、文件、制度;要继续完善法律文件制度,使民主管理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切忌只作表面文章:要纠正“纸上谈兵”的民主管理,要识别、根除“掩人耳目”的民主管理,更要警惕、打击“挂羊头卖狗肉”的民主管理。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强有力工会组织;首先要建立强有力组织机构;其次要切实履行民主管理职能;再次要选拔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高素质的工会干部应具有“敢于”、“善于”、“乐于”为企业发展说话,为职工合法权益说话的精神;高素质的工会干部应经常深入职工群众,保持鱼水之情,及时了解、传达、反映民情民意;高素质的工会干部应善于总结民主管理经验,不断学习、借鉴先进的民主管理经验和做法;高素质的工会干部应带头学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开展民主管理的能力。

关键词:企业;民主管理;方略1企业实行民主管理要努力实现制度保障

1.1认真执行法律文件制度

应该说在我国有关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法律、文件、制度还是很多的。上至国家,下至各企业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文件、制度。诸如《宪法》、《劳动法》、《企业法》、《公司法》、《XX公司民主管理制度》等。但从执行上来看,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常常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文件常发,发完了事;有章不遵,循章走样。例如:一旦上级对下级进行民主管理检查,下级不是安排一些“托”,就是提前或临时编造材料。常常是逐级检查,逐级相骗。不能不说这种现象与企业、尤其是现代企业实行民主管理是背道而驰的。因而,企业要想真正实行民主管理,既不可把法律、文件、制度束之高阁,也不可用感情、意气代替法律、文件、制度,就必须认真、严格地执行法律、文件、制度。各企业只有在法律制度的保障下,才能实行真正的民主管理。

1.2继续完善法律文件制度

目前,尽管我们已具备了一套比较完备的企业民主管理的法律文件制度,但这些法律制度尚不完备,尚需继续加以修订完善。例如,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定期(每季度或每半年,最迟不超过一年)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检查、监督、管理汇报制度,保护职工代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制度等。我们之所以提出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企业民主管理的法律文件制度,是因为我们的企业刚刚步入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又是充满变数、不定的。既然没有不变的、固定的市场经济,那么与之相应的企业民主管理的法律文件制度也必须与时俱进、随之变化,以适应新的企业管理要求,有效地遏制部分经营管理者日益膨胀、难以满足的权力欲,为企业民主管理,提供更坚实的、无懈可击的法律制度保障。从而达到“要在制度上保证职工了解和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实现职工群众对企业领导的有效监督,形成企业内部权责分明、团结合作、相互制约的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的目的。使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2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切忌只做表面文章

在实行企业民主管理过程中,做表面文章的现象时有发生。大致有如下三种情况:

2.1“纸上谈兵”的民主管理

“纸上谈兵”的民主管理在目前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有些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只是忙于生产经营,忽视、淡化了民主管理,但为了应付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而又不得不在昼夜突击、大造文字材料上下工夫、花气力,使得民主管理变了味、走了样、成了纸上谈兵。

2.2“掩人耳目”的民主管理

在个别企业管理运行中,表面看来是在实行民主管理,实则是害怕民主管理。因为在这部分企业管理者看来,真正实行了民主管理,他个人的权力势必受到限制、削弱,但由于实行民主管理已是大势所趋,所以在企业管理中又不得不动用民主管理的这块金字招牌,掩盖其专横跋扈,为所欲为,中饱私囊,置法律制度、民主管理于不顾的丑恶嘴脸。其主要表现是,凡涉及到企业发展的重大项目或投资,根本就不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有时即使交付讨论,也是掩人耳目,迫于形势需要,走走过场。对于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却左召开一次民主管理会,右召开一次民主管理会。这又怎能说是真正的民主管理呢?

3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强有力工会组织

3.1建立强有力组织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机构。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加强职工民主管理,是依靠职工群众搞好企业的重要方面。因而,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真正发挥其职能,是十分必要的,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各级各类工会组织机构显得尤为重要。我们之所以强调“强有力”的组织机构,是因为只有“强有力”的工会组织机构,才能切实担当起对企业实行有效的民主管理的职能,不负职工众望,从而达到在组织制度上保证企业民主管理健康发展的目的。在企业民主管理运行中,要把那些政治思想觉悟高、主人翁责任感强、能代表职工利益、有一定的业务水平和政策水平的人选为职工代表,使职代会人员构成有质的提高,以期达到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工会组织机构之目的。

3.2切实履行民主管理职能

实践已证明和仍将继续证明: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不仅是充分发挥每一成员的智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推动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而且还是从源头上有效的遏制各种腐败的有效途径之一。但就目前状况来看,个别工会组织在对企业行使民主管理方面尚有一定的差距、渠道尚需疏通。这是因为人们一旦提到工会组织所想到的往往是:搞搞活动、搞搞比赛、解解矛盾、发发补助、搞搞慰问、搞搞捐助。当然这并非说工会搞活动、比赛、发补助、去慰问不对,而是说工会组织更重要的职能未能有效地发挥出来,那就是:企业民主管理职能。难怪有人说,工会组织在个别企业,只是一个摆设的美丽的“花瓶”。这种说法虽然偏颇,但也不无道理。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侵犯本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同时也就更不会出现那么多“打而不尽”、甚至越打越多的“穷和尚,富方丈”了。因而,我们呼吁各级各类工会组织一定要在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民主管理职能上下功夫,使民主管理贯穿到企业生产运营的全过程,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方法参与的民主管理局面,不负众望,不辱使命。让广大职工群众都能切实感受到:工会组织确实是实行民主管理的有效组织机构,是自己信得过的、能替自己说话办事的组织机构。

3.3选拔高素质的工会干部

各级各类工会干部素质的高低,决定了能否切实履行其民主管理职能。工会干部素质有多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就有多强。有关工会干部素质的基本要求,《工会法》中论述清晰、明确,这里不再赘述。

参考文献

[1]大庆石油管理局工会.改革开放与工会工作法规文件汇编[Z].1998,12.

[2]黑龙江省总工会民管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参阅资料[Z].2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