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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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

叶英俊冯国伟

山东天承矿业有限公司山东莱州261400

摘要:随着矿山地质灾害防治要求的不断提高,研究其相关问题及地质环境保护凸显出重要意义。本文首先对相关内容做了概述,分析了矿山地质灾害对地质环境的巨大损害。在探讨矿山地质灾害勘查方法的同时,结合相关实践经验,提出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策略,阐述了个人对此的几点看法与认识,望有助于相关工作的实践。

关键词:矿山;地质灾害;地质环境;保护

1概述

近年来,我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其直接导致对于矿石资源的额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在工业技术的推动下,矿山的开采效率得到提高,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国家的经济增长做出了有力贡献。

但同时,矿山地质灾害的情况日益严重,极大的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矿山的大规模开采还直接造成了地质环境的破坏,有悖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理念。再加上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使得矿山开采导致的地质灾害和环境破坏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应对因为过度开采而造成的地质灾害和环境破坏问题成为当前煤矿开采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基于此,本文在此试论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以期能为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益参考。

2矿山地质灾害对地质环境的巨大损害

2.1破坏植被

矿山地质灾害对地质环境所造成的最直接最明显的破坏就在于植被。在矿山的开采过程中,已经直接的破坏了植被,其会对山体表面的植被造成巨大破坏。

另一方面,矿床的开采,会极大的破坏地质和土壤。这就会使土层中的养料减少或者受到污染,对植被的生长造成严重的破坏。同时,因为矿山地质灾害造成地底塌陷、地下水泄漏等情况也会使得植被需要的水资源受到影响。

2.2影响水资源

其次,矿山地质灾害会极大的影响地区的水资源。一方面,矿床的开采会造成地面塌陷和沉降等地质现象,这就将极大地影响地下水的储存和流通,影响到区域内的水资源。另一方面,矿床开采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渣以及较多的污染物质。这些被胡乱堆积的有害物质极有可能侵蚀地表的土壤进而渗透进入地下水资源中,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2.3破坏区域生态环境

最后,矿山地质灾害还会对区域内的生态坏境造成严重影响。良性的生态环境是一个完整的生态链,只有在完整的生态链之下,生态环境才具有良好的自我恢复性。而矿山地质灾害容易对区域中的土壤、植被、水资源等多种资源造成破坏。这就破坏了区域内的生态链,使得区域内生态环境的自我恢复力降低,进而影响到生物多样性,真正的破坏区域内的生态环境。

3矿山地质灾害的勘查方法

3.1地理信息技术

近年来,地理信息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这其中包括遥感技术(RS)、全球定位系统(GPS)和地理信息系统(GIS)三种技术。

(1)遥感技术(RS)主要是针对大规模大面积进行宏观的解释,通过航空、卫星照片进行解释,直观真实,时效性强,提高了工作效率。

(2)全球定位系统(GPS)由于其价格低廉、携带方便、全天持续工作、全球覆盖和高精度等优点,在矿山环境野外调查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3)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由于具有强大的空间分析操作功能和多源多因素信息复合叠加技术,因此可以实现对矿山环境和灾害问题进行动态模拟与评价。

所以,“3S”技术的应用让人们在掌握地质灾害的分布、发生和发展规律上有了宏观的认识。如,当矿山地质灾害发生时,GPS可以有效的对灾害进行定位,GIS可以对灾害成因与治理方法等等结合进行有效而快速的分析,对前往进行灾害治理的工作人员提供有效的实时性的情报。

3.2地球物理勘查方法

主要指应用物理手段,探测岩土圈层相关信息,确定采空区、断层位移、磁场变化等可能的灾害伴发信息,对地质灾害进行提前分析与预测。地球物理勘查矿山地质灾害的方法主要包括高密度电阻率法、视电阻率法、瞬变电磁法、浅层地震法等。这些方法是预测潜在矿山地质灾害重要技术手段。

3.3环境化学勘测方法

在矿山地质灾害预防过程中,人们也常常使用地球化学勘查方法。例如对矿区环境污染的监测,化学探测方法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这种方法的应用能够有效确定污染因素、预测污染趋势、追溯污染源、划分污染区,为污染治理方案的制定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4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策略

4.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实施。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完善的监督机制是实现矿山环境保护与环境问题防治的根本保障。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各项管理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结合本地区矿山地质环境的特点,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制定矿山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其立法和监督管理应该贯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从矿产资源的勘察、规划、项目设计、开采或加工直到矿山闭坑和生态恢复等各个阶段,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使矿山环境保护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4.2开发与保护并行。矿业发展为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是我国经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但同时也导致了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例如对水资源、土地资源、植被等的破坏,以及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等。因此,在进行矿产资源开发时,应本着开发与保护协调发展,即在开发前、开发中和开发后,同时进行环境保护。在开发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矿区及其周围环境认真进行勘查,特别是地质条件的勘查工作;在开发过程中,应尽可能较少地占用和不占用已有的耕地、农田、植被区等,对开发中产生的废弃物应遵照排污标准进行处理。在开发后,应及时采取措施对矿区周围的环境,尤其是对已被破坏的土地资源、植被进行恢复,如土地复垦措施,可将采剥与复垦同时进行,既降低成本,又能使破坏区域及时恢复绿化。

4.3矿山开采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对于矿山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只有首先将工程治理措施和环境生物保护措施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最终才能达到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的根本目标。在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的各种工程中,只要配置科学、合理,就能够彻底根治地质环境灾害,但是其中的缺点是投资范围过大,然而当前的生物措施恰好能够弥补环境工程治理的显著缺点,摒弃其投资范围相对比较小,能够有效的改善矿山周边的小气候特点,最终使其可以广泛地应用中矿山地质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中。

4.4为矿山环境治理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矿山环境治理往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只有强有力的经济支持才能有效降低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因此,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妥善解决款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资金问题,同时可以鼓励社会捐助,积极争取国际资金,扩大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资金投入。

5结束语

通过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该项工作良好实践效果的取得,有赖于对其多项影响因素与关键环节的充分掌控,有关人员应该从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客观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最为符合实际的地质环境保护实施策略。

参考文献

[1]程伯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16(10):60-62.

[2]杨志刚.矿山地质灾害的探讨[J].西部探矿工程.2017(01):115-116.

[3]杨志云.浅谈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问题[J].科技资讯.2016(09):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