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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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探讨

程婷婷

随着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工作已经不能适应原来的发展需求,其可核算方法存在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工作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管理者明确公积金管理的目标,建立健全相关的控制制度,加大监督力度。而这些都是现阶段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需要相关人员的注意。

一、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1住房公积金的收益分配政策不合理,导致增值收益波动较大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规定:增值收益的分配顺序是:首先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其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最后增值收益扣除上述两项后的余额作为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上缴本级政府。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中心”没有任何可以支配的资金,如遇国家利率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就会波动很大,为保证足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就会出现人为调整“贷款风险准备金”或挤压“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的情况。

1.2管理者不清楚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目标,使得管理效率低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目标的误解,不仅表现在财务管理理念上,同时在财务管理机制上明显滞后于新时代发展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目标的要求。按照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虽然不以盈利为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重视住房公积金社会经济效益。可“不以盈利为目的”往往被管理者误解为不用关心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也更不用关心其增值收益情况,这样,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就不会最大化,增值收益率也不会最大化,也有违国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初心。

1.3住房公积金存在管理问题,资金管理较为分散

当前,很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缺少相应的内部管理,对资金的管理较为分散,还有一些巨额的资金,为了追逐利益,甚至走向了证券市场。不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把大量的资金交到证券公司的手中,任其购买较大风险的股票,使得一旦股市行情变化,股价下跌,资金就会大量缩水,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带来的将是巨大的损失。

1.4缺乏完善的内控制度,监督管理力度较小

现阶段,在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存在违规发放贷款、违规挪用资金的现象,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工作不到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由国家财政拨款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但是管理中心并没有以身作则,有些地方的资金管理分散,过分追求自身利益。监督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现象在我国很多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存在。有些管理中心的员工通过修改合同、内部调账等方式违规挪用住房公积金,更有甚者,挪用资金进行投资、卷款逃离等。这些现象都反映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员工法律意识和财务意识淡薄。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

2.1适度调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政策,减少增值收益产生波动

在增值收益分配政策方面:建议年末从实现的增值收益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再增设“公积金事业发展基金”作为“中心”的事业发展调节应急资金。上述三项资金分配后的余额部分可作为上缴本级政府的廉租住房补充资金。同时,对于“管理费用”的提取也应作严格的控制,避免人为违规增加管理费用,财政部门也应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增减做严格的审查和监督。

2.2转变管理理念,明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目标

加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工作,对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受政府委托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独立核算机构,其管理目标就是组织利润和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为保证管理目标的实现必须加强和完善住房财务管理工作,首先必须转变管理观念,树立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保值和增值的管理理念,合理规避风险;其次管理中心还应结合本地区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建立一套适应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运行的保障机制—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机制。

2.3确定管理中心的主体地位,对公积金合理管理

由于管理中心直接面对缴存单位及职工,从住房公积金登记、建户、缴存、转移、支取、记账等一系列业务由管理中心办理,管理中心占据主体地位。同时由于管理中心直接归集住房公积金后,银行不再负责住房公积金核算,所有公积金账目全部交给管理中心,发生错账,责任将由管理中心负责,这样管理中心少了对银行的依赖,多了责任意识,使得管理中心必须注重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服务质量。管理中心与银行明确各自的职责,各尽所能。

2.4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监督力度

内部控制是一个单位内部,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管理中心必须建立和坚持内控制度,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营造环境。建立货币资金控制,防止住房公积金被挪用、贪污。管理中心应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开立账户,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对大额资金的转存与调拨应建立管理中心审批制度。严把支取“三关”。防止采取非正常手段,使用假合同、假批文强取、套取、骗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一要把支取条件范围关,用途是否合乎《条例》规定,必须对号入座,符合者办理,不符合者拒绝;二要严把支取手续关,支取手续要合乎规定,要有法律效力,对那些弄虚作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已过时的手续,不予办理支取;三要严把支取程序关,住房公积金必须经过受理—审查—批准三个阶段,其审查阶段必须严把支取证明材料的真伪关,核对余额现在状态、是否是封存、是否为他人提供了质押担保等等。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出现一些问题,为此,需要加强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力度,促使管理者明确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目标,建立相关的内控制度,才能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徐永红.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创新途径分析与研究[J].财会学习,2017(15).

[2]吴亚飞.如何提升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工作[J].现代经济信息,2017(24).

[3]朱毅.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问题的若干思考[J].财会学习,2017(5).